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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

【河北】河北李凤华赔偿事实情况反应

        2011年11月,高碑店市公安局黄海涛副局长来到北京,明确告知李凤华,此案若是依法立案,抓罪犯判刑;会牵涉很多领导级人物。
        再三强调李凤华谈以经济赔偿来解决本案。按照高碑店市公安局的要求“李凤华什么理由都不要提”;只需将全部案件当中认为需要获得赔偿的数额按照“打包价”提出即可。李凤华答应考虑。 

        12月底,李凤华告诉黄海涛副局长,包括本案赵云被打失明的左眼睛,罪犯持刀入室被抢劫的“索尼录像机、联想手机、穿镰等财物”;被故意毁坏财物;及其本案至今日还有未追缴的“砍刀”等凶器,未查清的全部犯罪人数,冀O——14643警用牌照车等七辆作案交通工具······还有本案在四年半时间里83次报警报案无人管,被隐匿、篡改、毁灭的证据,造假的鉴定、鉴证。包括赵云被捏造罪名非法劳教一年等公安侵权渎职行为。一概不追究的情况下,李凤华要求获得赔偿230万元(贰佰叁拾万元)人民币。

        2012年十八大会议召开前,高碑店市公安局要求李凤华找一个明白人(律师)必须列出要求赔偿的清单;以便向上级领导汇报。
        李凤华在高碑店市公安局的指点下;在北京请了一位精英律师,对此案的全部犯罪事项列出赔偿数额。高碑店市公安局拿到清单后,以“律师多列条件要钱”是为了事后多拿好处为名,再也不提(明白人)列出的清单上面的钱数了。之后,高碑店市公安局又转回话题,要求在230万的基础之下谈赔偿。2012年7月25日,河北省公安厅张承聘副厅长驱车来到高碑店市方官镇方官村会见罪犯(赵田)以給李凤华要钱为名,让赵田等着出钱。此事至今日没有了下文。
        2013年3月29日,此案谈到以180万赔偿,最后公安局那一方告吹。至今日再无人提依法解决案件或者是赔偿解决此案。
        使李凤华不能理解的是:在今年9月21日,自己到山东济南观看薄熙来案宣判。当日晚,高碑店市的公安人员只用了“四个半小时”就跑了近一千里路到山东截访。而在四年半时间里,如数接到本案报警报案83次始终拒不出警施救;至今连现场都没有勘验过;这是为什么?
        高碑店市公安局为了掩盖本局不作为行为,竟然把李凤华在案发当日用自家胶片相机拍的案件现场照片,经过伪造比例尺后,贴在公安的案卷里充当本案现场勘验技术照。这就是河北省高碑店市公安局“拙劣、无耻的造假”卑鄙行为。
        利用职权便利,抽掉录像师(车建宇)的报案记录。捏造莫须有的前四项“信访答复意见书”造假理由。
        我家案件发生就快八年了,每年中央遇有重要节日或开会期间,我夫妇一准儿总是在第一时间被地方积极稳控。可是,解决案件,比世界马拉松还要漫长几百倍;他们就是以各种名义拖延解决案件;以此连年贪污国家下拨的巨额维稳费,这叫以案牟利。并瞅准时机向罪犯要钱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