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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石家庄市:天安门上访、告洋状等将受处罚

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近日出台新法规,将处罚到天安门上访及告洋状等所谓“违法行为”。

据《石家庄日报》星期六报道,当地公安局近日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周围、中央领导人住地等非信访接待场所的重点地区上访的,或到外国驻华使馆区“告洋状”的,都将予以行政处罚。此外,上述《实施意见》还规定,对在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散发资料、高举横幅等行为的,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国家机关周围非法聚集静坐、扬言自残等行为,也将予以类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