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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0日星期一

安徽黄山拆迁-台胞自杀-举报被打击报复

来自微博信息:
   
    @金铃妻子
   
    http://t.cn/zlzmOda http://t.cn/zWHF6tu 我家房屋被拆,台湾老兵亲人自杀,在我们举报时黄山市有关人员还利用司法机关打击报复我, 我们在安徽省纪委和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了有1000多封信至今也没有答复.,希望能引起社会关注... ; http://t.cn/hGwghX . ..
   
     我是安徽省黄山市居民李水莲,我父亲台湾老兵李新德,原住台湾省高雄市左营区海功路42巷101号。祖籍安徽省休宁县,我父亲于1949年被国民党抓壮丁随军去台湾,背井离乡五十多年,天天盼望回到家乡,1988年回家乡探亲找到家乡亲人,我父亲把在台湾一点微薄的工资准备了几十年,存了点钱,寄给我买地建房,并要求在公路边,房屋产权要用我儿子查永忠的名字,作为不动产赠送给我的儿子创业。我家还借贷了部分钱,前后用了近十年的时间,才把房屋建好。 2003年11月,我父亲回家乡在定居,在新房子才住几个月, 黄山市委和屯溪区有关领导, 就以城市规划为由。要拆我房屋,我们向拆迁办提出,我爸爸在台湾几十年的心愿,存一点钱给我们建房屋,是让我儿子去创业的。希望政府维护台胞的合法意志,我们要求产权置换或在被拆房后自己剩余土地上继续建房经商。维护我父亲新在台湾几十年的心愿,官员说,产权证登记是我儿子查永忠,法律上只承认查永忠,不承认我爸爸的合法意志,以城市规划通不过为由,拒绝我们的合理要求。
     2004年5月13日,我儿子到安徽省水利学院参加成人学习、考试,5月14日,政府官员就把我儿子叫回去不准学习,回家不准上班,去做家人的工作,把房屋拆掉。拆我房子不给我合理安置和赔偿。2004年7月3日下午,某官到我家说:我儿子要不签字,就叫他别上班。“拆迁办和我们就拆迁安置和赔偿没有达成协议,黄山市房管局就下发“行政裁决书”限制我们2004年7月28日前,停业搬出。到拆迁办安置的一个铁路边去,如果不去就强制拆除我房屋,2004年7月28日 有关人员出具拆迁办---书面承诺,叫我们自己请评评估师,评估房屋价格,数字他们承认,并支付,7月29日, 拆迁办就把已打印好的拆迁协议书逼我儿子签字,我近600平方米公路边的房屋,才赔偿我60多万元。我们评估数字没有出来,我们不签字, 有关人员说,先签着个协议,等评估数字出来,数额差多少补多少,不签字就强制拆迁,我们在拆迁办官员的胁迫下,只好签字。
     几天后我们房屋的评估数字出来了,100多万,和拆迁办赔偿相差几十万,我们要求拆迁办支付时,他们说,要按法律程序,4个评估师抽一个才算。我们只请了一个评估,拒不支付,我们问拆迁办出具的书面承诺书为什么不写清楚,用这种模糊的概念的承诺来欺骗我们签字,当时我爸爸生病在床,我怕我80多岁的父亲,在他们强制拆我房屋时性命会葬送在他们的手里,只好由他们把房屋给拆掉,房屋被拆掉后拆迁办安置我们全家柒口人在黄山市某单位的两间办公室去住,时值八月中旬,气温高达几十度。在这样恶劣艰苦的环境下没有一个人来关心我们。房屋被拆,我们没有获得合理安置和赔偿,被拆迁人是我儿子。可是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官员却去找我七十多岁高龄的丈夫谈房屋拆迁的事。房屋拆迁安置和赔偿政府官员却未和被拆迁人我儿正面交谈过 一次。因拆迁没有获得合理安置和赔偿。我丈夫和我儿子经常因此而吵架。我爸爸一见到他们父子两因房屋拆迁问题吵架就躲到房间里拿着被政府官员拆除而未获得合理安置和赔偿的房屋相片流眼泪。搞得我们家庭不和父子反目成仇。我们多次找政府解决,上访,求助北京、安徽省有关单位和台湾海基会。政府官员一直不理我们,我爸爸经常一个人躲到房间去流眼泪,吵着要我们带他去北京讨公道。我们无语回答。抱头痛哭。2005年1月25日我弟弟李大牛接我爸爸去过年,27日上午,我爸爸就从100公里外弟弟家打的回到我家,把我叫到他房间,把身上的两万美金全部交给了我,叫我儿子把被拆房屋的相片给他看一下,我爸爸拿着房屋相片直流眼泪。吃完中饭就去我弟弟家、,2006年2月1日,我父亲就突然自杀,果然在我父亲去世后,我就接着上访举报。2007年4月21日上午,参与拆迁的屯溪区某政法委书记 ,趁我家年轻人不在家之际,骗我七十多岁的丈夫说,关于我家拆迁的问题,北京批示下来了,我爸爸台湾朋友也写信给市里了,他是来处理拆迁事情的,问:我爸爸从台湾寄了多少钱给我盖房屋,我丈夫不知道这是一个圈套,为了政府合理的给予解决拆迁问题,就随变写了一个材料,希望政府妥善处理, 某政法委书记就把我丈夫写的这份材料和有关我房屋拆迁几年来的举报信到我弟弟家去,和我弟弟说,我家的房屋是我爸爸的遗产,叫他向法院诉讼继承。我弟弟就在当地村镇和派出所开具非医疗死亡证明,我爸爸是2006年2月4日在我弟弟家非正常死亡。我弟弟开伪证-说我父亲2月6日因病在他家里去世。[见我弟弟出具修改过的证明-把2月4日改成2月6日]。我弟弟提交法院的证据都是有关我家房屋拆迁的举报信,其中2005年5月14日寄往中央纪委的信,我们从来没有收到北京的批复,我父亲在世时政府有关单位没有按照信访规定,来我家调查处理。而是等我父亲去世后,2007年5月再把举报信拿出来转交给我弟弟去打官司。
     法院接到我弟弟提交的证据,不把那张我弟弟伪造我爸爸死亡时间的证据和民事申诉书一起给我。隐瞒了我弟弟伪造证据的事实。没有开庭,不去调查证据来源。和我爸爸自杀诱因及死亡真相。明知举报信非我父亲所写,信中主要内容是房屋拆迁不合理。写信人主观意识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法院审理这起所谓的[遗产案件中]不具备法律效力。多次把我丈夫叫去,要我丈夫拿出二十万来给我弟弟。如果我爸爸有遗产分割。法院应该找我谈。可是法官却象房屋拆迁时一样找我的丈夫。连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更没有找我了解我爸爸的自杀诱因和死亡真相。我们点破寄往北京中纪委的那份信,是被政府扣押下来的,那是违法行为,不能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过一段时间,法官又把我丈夫叫去,说认最后一份信,叫我丈夫拿钱出来,我们又点破最后一封信是因为2005年9月15日上午黄山市某官到我家发我80多岁老父亲的火、说我爸爸写信给台湾海基会是违法的,两岸没有统一,海基会他们也不承认,叫我爸爸以后不要写信给海基会。我爸爸就打电话给台湾朋友说,他活了80多岁,回到大陆定居、还被政府官员发火,我爸爸的自杀台湾朋友不知道,就怡我父亲的名义向海基会写信反映我爸爸几十年的心愿,在大陆的正当权益没有解决。这封信不代表我爸爸有什么遗产分配的个人意识,法官才算了。在迎奥运、促和谐人民大调解时期法院强制调解,叫我把我父亲给我的两万美金、那一半出来并多给我弟弟一万人民币,我说,我父亲回来定居两年多我们全家尽心照顾了我爸爸两年多,我弟弟才抚养他一个多月,在我父亲住院5个多月的时间,我们全家24小时陪护,我弟弟从来没有一次来看望和照顾,更严重的是,我爸爸在他家自杀诱因不明,死亡真相不明,在我父亲2006年2月1日在他家自杀,2月3日,我弟弟就拒绝医院对我爸爸的继续治疗,要求我爸爸出院回家。结果出院回家,就突然离奇非正常死亡,可能重复自杀、我爸爸在自杀前把两万全部给我,说明我爸爸在主观意识上已经对这两万美金做了安排。如果把这两万美金作为我爸爸的遗产。按[继承法]规定,我弟弟他应该不得或少得,我弟弟在诉讼书上诬告,诽谤我,在医院抢救我爸爸时,严重虐待我父亲,侵犯我父亲看病权,致使我父亲突然不明死亡。病历显示的病史叙述人是我弟弟,我爸爸自杀当日本人否认自身病理…..无恶心呕吐-无大小便失禁。我不相信我爸爸因为头痛去自杀。我弟弟怎么知道我爸爸因头痛服药60余粒?一,他看我爸爸吃药的?二,我爸爸和他讲的,他吃了60多粒药?三,他发现我爸爸吃药,先去数我爸爸吃了多少药再进行抢救?这符合救人紧急情况的罗辑吗?我弟弟怎么知道原来瓶里有多少粒药?我弟弟要求我爸爸出院时,我爸爸精神尚好,神志清楚。回家怎么就突然离奇死亡?当时我去我弟弟家处理我爸爸丧事时。我们母子两一进我弟弟家门我弟弟就对我说;我爸爸是自杀死的,叫我不要闹。这说明我弟弟在我爸爸自杀和死亡真相上说谎。我弟弟应该赔偿我精神损失。我和法官说我不拿、法官说;不拿就判我房屋是我爸爸的遗产,要我拿几十万出来,在法官的胁迫下,我们只好拿一万美金和一万人民币出来,假如,我对我爸爸不好,他会在自杀前把两万美金全部给我不给我弟弟一分钱吗?假如我弟弟对我爸爸不好,我爸爸主观上自己都不愿意留下一分钱和一个字给他,法院为什么要这么调解?这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还是 利用司法机关打击报复举报人?法庭上我爸爸的自杀的死亡真相及我弟弟出的那张伪造我爸爸死亡时间的证据法官一字不提。我爸爸的突然死亡和我弟弟没有关系,我弟弟有必要去伪造我爸爸的死亡时间吗?我都不知道我爸爸的死亡真相。
     法官在法庭上也没有让我们就我爸爸的自杀和死亡原因及我爸爸的死亡责任进行辩护。法官就把案子给办了。2008年4月政府有关单位将我爸爸买给我儿子建房屋用一块土地栽上树[连一个电话都没通知我们]。至今没有支付我们一分钱,我的私有财产无偿 的成为了政府用地。恳请中央及安徽省纪检检察机关实地查处,妥善处理、拆迁和遗产一案。维护台胞的合法意志,正当权益,还我公道。
   
     李水莲;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杨梅山村20栋101室
   
     电话;0559-2516608
    安徽黄山拆迁-台胞自杀-举报被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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