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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

在法庭的四個陳述(1981-2014)/嚴家祺

1981-2014在法庭的四個最後陳述

法庭最後陳述:宣揚傳播理念

許志永(2014-1-22)

        我們是公民,是國家的主人,不是臣民、順民、草民、暴民;把公民的權利當真,那些寫在《世界人權宣言》和中國憲法裡的選舉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神聖的權利不能永遠是一張白條;把公民的責任當真,中國是我們每個人的中國,良心正義的底線在我們每個人的腳下,需要我們每個人去堅守;新公民運動宣導自由、公義、愛的新公民精神。個人自由,無拘無束真實快樂的自我是國家和社會的永恆目的;公義是個人自由的邊界,是此世間的公平正義,是恒久的道義良心;愛,是友善,是寬容,是同情,是奉獻,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是幸福的源泉。

    自由,公義,愛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我們的行動指南。新公民運動宣導每個公民從自身做起,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從改變具體的公共政策和制度做起,理性建設性推動國家民主法治進程,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中國人在共同的公民身份下團結起來,在自由民主的規則之上形成公民的共同體,成長為公民社會健康理性的力量。(摘錄)
薄熙來(2013-8-26)

        这三十年来,我走过大连、走过辽宁走过商务部,走过重庆,我深爱我的人民!(摘錄)
劉曉波(2009-12-23)

        我仍然要对这个剥夺我自由的政权说,我监守着二十年前我在《六•二绝食宣言》中所表达的信念——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

        敌人意识的淡化也让政权对社会的多元化有了日益扩大的包容性,对不同政见者的迫害之力度也大幅度下降。为饯行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之权利,当尽到一个中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我的所作所为无罪,即便为此被指控,也无怨言。(摘錄)
張春橋(1981-1)

        因此我们被推上这个审判台来为毛主席的“错误”负责,我对此既感到光荣,又感到惶恐。我作为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具体执行者之一,断然不敢独占这一理论成果的发明权;但我很乐意看到,我因为这一路线而被审判,这是一个光荣的职责!我还不老,在我有生之年,未必能看到你们的灭亡,但我可以看到你们的堕落,看到你们的子孙走向疯狂!看到你们镇压群众,看到你们在群众中埋下另一次革命的火种!(引自網路,未知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