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请中国司法、中国政府把余文生律师调回北京监狱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部长 唐一军 北京市朝阳区 朝阳门南大街六号 100701
-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柳玉祥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北京西路 28 号210024
- 江苏省监狱局局长 张晓伟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清凉大街 188 号210036
径启者:
我等团体及个人为关注余文生律师的案件,撰写此信。
余文生,53 岁,2018 年 1 月 19 日於北京被捕,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 移送江苏徐州拘留,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受秘密审判,於 2020 年 6 月 17 日被判有期徒 刑 4 年。2020 年 12 月 13 日,余文生上诉未果,在中国两审制下,意味他短期内将被 移送监狱。
就此,我们援引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幷指出在人权保障上,「除了基於监禁的事 实而必要的法律限制以外,被剥夺自由者应保有其不可克减的人权以及所有其他人权 和基本自由。」
据悉,余先生被拘禁的徐州与其妻儿家室所在的北京,相距超过 800 公里。余妻许 艳每次从北京到徐州探望余先生,交通耗时,来回加上探访行程动辄花上两天时间。 由於余丶许在徐州均无亲友,狱中的余先生无法在当地得到家庭和友群的支援。
再者,我们了解到许艳并无收入。余文生被拘留後,她和家人只仗赖家中存款生活 。每次探望丈夫,均长途跋涉所费不虚,开支长期累积,爲家庭平添不少压力。若探 视行程涉及法律程序,需要律师陪同,支出更是大幅上升。三年来官司缠绕,许艳面 对巨大的压力,目前亦是身心疲惫。
我们同时对余先生的健康状况感到忧虑。据报道他臼齿脱落,长期牙痛,导致咀嚼 和进食困难。有指其右手在徐州拘留候审期间受伤,致无法控制地颤抖。余先生长期 患有脊椎和腰部疼痛,据悉是在拘留期间,被要求长时以固定姿势盘腿坐在地板引致 。
就前述各项,我们援引联合国大会於 2015 年 12 月 17 日通过的决议(A/RES/70/175) *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
第 59 条规则指出,应使被囚者尽可能的安置於离家近的监狱或近於未来将进行 社会重新适应的地区;
第 25 条规则谓,监狱内之健康照护体系应对需要特别健康照护之被囚者,或其 健康状况阻碍康复者,进行特别关注;
第 4 条规则指出,狱卒和其他主管机关所提供之各种情势之协助,应依各个被 囚者需求之急迫性进行优先顺序之排列。
我们恳请 您关切以上各条,以及余文生律师的状况及其家人的处境,兼顾法律人 权和人道的考虑,让他转移至北京的监狱而後完成馀下的刑期。
我们希望,当余文生回到北京服刑,其家人会能够协助您提供让他得到赖以康复及复原的关注和协助。
期待您的回覆。谢谢。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署团体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
危难律师日基金
日内瓦律师公会
人道中国
国际人民律师协会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律师助律师基金会
巴黎律师公会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
台湾人权促进会
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
个人
Eva Pils, 伦敦英王学院法律教授
Gill Boehringer, 澳洲悉麦觉理大学法律学院荣誉资深研究员
Hans Gaasbeek, 律师,「危难律师日」发起人
Martin Flaherty, 莱特纳国际人权法教授
Patrick Henry, 比利时法语及德语律师公会前会长
Paul Copeland C M, 律师,安大略律师联盟共同创始人
Stuart Russel, 律师, 退休法官
Symone Gaasbeek Wielinga,律师
副本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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