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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星期一

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居民刘兴平给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茶垭乡张志书记,:您好!

 

两个月前,您承诺解决我的举报上访事项,现在已经近三个月时间了,我依然没有得到处理结果,这是什么原因呢?为了能让您对我的上访事项,有个更加充分全面的了解,现把事情发展的基本情况,再一次向您作详细说明。事情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4——2017年)

 

1. 九四年是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之前,我住于茶垭乡邱家坪村坳平垭组,我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有户口,有土地。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但我什么都有。

2. 九四年,当时在公粮款、提留款等农业税费沉重的情况下,陈维菊三番五次请苟林光到我们家,请求我们放弃坳平垭组的户口、房屋、土地。迁入杨家沟组。

3.在与生产队、大队、乡政府达成协议后,便将我家5人的户口迁入现居住的生产队,正式成为杨家沟组的集体成员。

4.与此同时,生产队将陈汝证(现已过世,已绝户)放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了我们家。

5.九九年,因第一次承包期满,我与生产队依法签订了为期30年的第二次承包合同,并进行了依法登记。(这是受土地承包法保护的)

6.自从我成为本集体成员、依法享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那一天起,我就与其他集体成员一样,依法履行了作为承包农户所有的一切权利义务。直到几十年后的今天,不管是我,还是村集体,我们合同双方,都没有发生过异议与纠纷。

 

第二阶段(2017——2019年)

 

1. 2017年,全国土地确权,在确权过程中,书记潘祥超与村长张义君,利用权力,逼迫我让出一部份土地给李顺兰与赵瑞勇。否则,就将我的土地强行没收。

2. 村干部强行将我的土地填发在别人(赵瑞勇与李顺兰)的名下,当时生产队长通知我去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发现他们所填证书违法,于是拒绝领证,但我拍了照片,形成了证据的。

3. 之后,一路上访,由乡到县,由县到省,由省到中央,最后不得已才把事情披露在网络上。

4. 前段时间,因您的亲自过问与关注,我才停止一切上访和网络曝光,直到今天。

 

张书记,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我上面所说的,是不是事实,您一查便知。村干部强行没收我的土地,把强行没收的土地送给赵瑞勇与李顺兰,有没有法律依据,是否违法,大家心知肚明。尽管有些干部、官员为其百般辩解,但是,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他们敢不敢把这些理由在网络上公诸于众呢?

 

张书记,我相信:乌云不会永远遮得住太阳。云南孙小果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等等,这些案件后面的保护伞们,从省部级到厅局级,到基层的公务员们,他们在徇私枉法的当时,何曾想到会有今日之下场?

 

张书记,如果您是我,在迁入生产队的时候,没人提出异议,在与生产队签订承包经营权合同时没人提出异议,在九九年二次承包时没人提出异议,在上缴各种负担款的几十年里没人提出异议。唯独在2017年土地确权时,土地值钱了,就有人提出异议了。张书记,要是书记您家遭遇到这样的情况,您会怎么办?并且,我与生产队才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作为村支书与村主任,他们是凭什么身份提出异议?是依据的哪条法律,按照什么法律程序提出异议的?这算不算违法干涉破坏土地承包经营权?

 

张书记,我不想得罪任何人,也不想与任何人为敌;我不想到北京上访,更不想在把事情闹到网上,惊动新闻媒体。我只希望您们党委政府能及时依纪依法地处理我的事情,我只想要回我的土地。

 

拜托您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