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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星期三

湖北京山公民鲍乃刚:自述答辩状


2019527收到京山法院送来京检公诉刑诉(2019104号,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刑事起诉书,现根据本人经劢,网络上所表露的思想观点及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现答辩如下:

一,本人基本经历及所涉案件:

1,本人1985年高中毕业后招工到京山县侨办下属的京山县华侨公司工作为国家合同工,8610月入伍到湖北省军区服役期间曾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并被部队选送到广州部队通信信息学院学习,92年退出现役后被分配到京山县商业局,用工单位以档案未到为由未安置,后又以本人入伍档案丢失,造成本人无法正常安置也无法正常调动工作几十年。

2.1998年,我的父亲鲍述忠(一名京山老政协委员)因生计被城管打致重伤,偏瘫,三级伤残卧床七年后死亡之后,京山公安局以卷宗丢失为由推诿案件,我据此控告京山公安读职,又被京山检察院依然未对我们的控告给予书面答复。

3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我到北川做义工,自己又到四川做生意,2011年因在电脑上转发公民应向政府提出民主诉求,亡招北川公安在我经营的店中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后称茉莉花革命)被关押九个月后取保候审,至今仍未撤销案件。

4.2004年因被襄樊市樊城区以招摇撞骗罪判刑2年,申诉至出狱。

5.201311月,因唯一亲弟弟鲍爱生在广东省佛山市构想板业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时不幸从高层掉了下来,因伤势严重成植物人,他弟弟躺在医院里,医院的某些行为引起了鲍乃刚的不满,后来在广东省佛山市构想板业有限公司的谋划下,将鲍乃刚和他大姐抓进看守所,令其亲弟弟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被迫接受医院安排护工看管,后计划死之。

6.20144月,工伤病人鲍爱生被计划死亡。该案中有司法不回应证据,死亡时间敏感,至今未被正常立案,鲍爱生的遗体仍在南海殡仪馆。

7.20172月,京山公安以聚众扰乱法院秩序将我行政拘留3日,后诉至京山法院,京山法院居然在不能明确鲍乃刚聚集了哪些人?有什么行为?扰乱什么样的法院秩序?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话秩序受到了什么样的影响的情况下,就认定了鲍乃刚聚众扰乱法院秩序罪名成立。

8.除此之外,鲍乃刚有多次被当局以法制学习班,维稳等为名的非法拘襟,本人自由出行权与自由表达权的维稳涉嫌违法。

二,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鲍乃刚因个人生活经历逐渐对社会不满,进而仇视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

20158月以来,鲍乃刚利用境外网络社交软件,大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抺黑,污蔑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该指控大而空,不能明确指出鲍乃刚网上发布的哪一条是虚假信息。所指控的事件都是热点事件,鲍乃刚个人的观点看法,感知感悟及鲍乃刚的个人经历,对热点事件的点评,这些内容的文字都受宪法法律的保护,不存在违法犯罪,公诉机关也不能明确告知哪一条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

1.起诉书指控鲍乃刚在推特上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全部都是鲍乃刚的个人观点及经历后对政局的个人看法,没有哪一条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因此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符合现行的法律。

2.公诉机关指控鲍乃刚利用国内社交软件微信平台大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纯属扣帽子,所指控的内容都是鲍乃刚经历后的感知感悟,个人思想观点的表达,对热点事件的点评,全部符合现行的宪法法律,不存在编造虚假信息。

赵威(网名考拉)原本是李和平律师的助手90后,系709案年轻女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嫌疑人,网爆遭性侵后,自媒体被刷屏,更有联合国人权大使及欧盟人权官员到天津举牌要求当局释放考拉,成为当时的热点事件,我咨询过赵威(网名考拉)的律师任全牛律师,称该信息来源于赵威本人,很快就出现了赵威被取保候审,其律师任全牛律师被关押30天后释放,接着出现了赵威委托律师诉任全牛律师损毁各誉的立案撤案,闹剧及赵威取保候审期满后声明起诉任全牛律师非其本意后,赵威消失于公众视野,在该案中我转过一篇文字说明了来源,并向任全牛律师咨询过来源后,对该事件发过几篇点评文字,从人性正义等高度发表对该事件的看法,个人观点,不存在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符合现今的宪法法律。

6.4日,我在朋友圈发贴,占蜡烛祭奠亡灵,是个人情感表达,不存在虚构,篡改,更不是虚假信息,鲍乃刚在微信朋友圈发贴子《我与中共今天必须回家》都是鲍乃刚親身经历的案件,是有鲍乃刚经历的写照及经历后的感悟,无任何违法。

鲍乃刚在网络朋友圈谈自身的经历,并结合自身经历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对热点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不违悖现行的法律法规,受宪法法律保护,不存在违法犯罪问题。

3.201231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二会答中外记者问时有这么一段描述,中国公民旁听案件的旁听权是有保障的,公民旁听不需要理由凭居民身伤证即可旁听任何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组织,机构个人不得剥夺公民的旁听权,人民法院要创造条件方便公民行使旁听权,这是中国共产党向世界的承诺。起诉书公然指控,鲍乃刚对多起案件进行网上炒作,现场围观声援妄图制造影响,给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施压,干扰案件的审理判决。近年来京山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对鲍乃刚现场声援展开劝返工作,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严重的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

列举了唐荆陵,扇动颠覆国家政权案,黄文勋,袁小华赤壁五君子案,秦永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吴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王芳寻衅滋事案及李明哲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开庭,鲍乃刚前往旁听,是选法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鲍乃刚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合理合法,地方政腐阻止公民旁听,显然侵犯了公民正常的权力,违反了宪法法律,这种指控公然进行即打了中央政府的脸,也是对鲍乃刚的无理公开迫害,关注社会不公,关注案件,其本质就是在关注自己的生存环境,理论上讲,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的不幸,都有可能在他人身上发生。只有社会有了公平正义,我才可能亨有公平正义的蔽护,一切对公义的迫害,都不敢示人,也会遭到历史的唾弃,这就是我申请公审自己的原因。

92年退伍后,档案就被冒名顶替,98年我的父亲鲍述忠(京山政协委员)被政府城管打致重伤严重残疾以来,我就被京山政府重点维稳,这种被重点维稳一直持续至今,我经过多次被非法绑架式的剥夺自由,经历过多次钓鱼式的被维稳,经历过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我从不认为这个政府有何不稳,需要维稳,这是一个最庞大最强势最豪华的政府,古今中外不可复制,武装到牙齿维稳只不过是掩盖邪恶的手段,掩盖真相的伎俩罢了。这些年的被维稳给我带来了生话的诸多不便和经济损失,我一直试图能够摆脱这种局面,2015年后,维稳愈寅愈烈,当局赤裸裸的称要管住我的嘴,管住我的腿,我不知道是谁给予了他们这种权力,他们确实在如此作为,我的出行与误工均不能正常进行。20188月下旬,我与罗汉娥到广东韶关打工谋生,工作没几天被用工方以京山警方不让收留为由辞退,我们无奈,我送罗汉娥回家后,9月初到北京打零工为生,9㡳被京山警方与维稳办以不许在北京过十一为由带回京山,承诺十一后可以到北京打工,我于1016日再次到北京,18日即被京山公安局副局长万华祥驻京办主任彭应林,宋河维稳办主任徐义刚及一名警察找到要带我回京山,理由是退伍老兵维稳,19日维稳办主任徐义刚及二各不知名警察汤能开警车将我们接回京山,由于我们均未吃饭,汤某时直接将警车开到南大门一农家乐歺馆,在等待就歺过程中被京山公安抓捕,鲍乃刚在此过程中无任何违法,公安未提供午歺。

当局对我的维稳及迫害,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维稳的起因源于我控告他们的不公不义,不理不法,控告他们不反问题未得到解决,换来的是被维稳,被迫害,这种维稳显然与政权稳定无关,他们以管住我的觜和腿为目标的维稳只是为了掩盖他们不理不法,不公不义的勾当而己。一个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权,他们有什么资格和颜面代表人民?一个不公不义,不理不法,胡作非为的组织,他们有什么理由和底气要求人们不批评他们,不反对他们呢?这样的维稳确实我很害怕,没有人愿意坐牢,因涉及基本人权,我无法退让,生活生存的困难我尽力克服,人权天赋,合法就行,我的自由出行权与表达权与生俱有,我确屡屡要因此坐牢。我己经53岁了,怎样都可以渡过我的残生,而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传承链上的一环,我们今天对不公不义不理不法的屈服会传承下一代,让他们也远离现代人类文明,让他们也会为自由意志表达出行承受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坚守,我们今天所承受的是前人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今天所坚守的会遗传给后人,我只能坚守,如果坚守就必须坐牢,我以坐牢为荣。


起诉书指控:鲍乃刚仇视,恶意抹黑,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及中国现行的社会制度,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九千万党员的社会组织,在当今世界绝对是最庞大的组织,鲍乃刚也有许多党员朋友,粉丝,鲍乃刚的这些党员朋友没有人认为鲍乃刚是在仇视,恶意抺黑,污蔑攻击谁,有许多党员朋友经常对鲍乃刚的文字点赞,鲍乃刚实际上是反对特权,坚守人性,反对邪恶,坚守正义,鲍乃刚确实反对当局中某些官员利用中共组织的庞大影响力,利用手中权力寻求特权,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有特权就毫无正义可言,特权是不公不义,不理了法的祸根,我的遭遇正是中共官员追求并行使特权的写照,我经历了中共官员利用特权让人冒名顶替我的档案数十年的事件,也经历了中共政府工作人员打人致重伤重残,中共公安装聋作哑数十年不作为的事件,还经历了鲍爱生工伤后,被中共官员计划死亡,尸体长期存放缤仪馆的事件,更经历了反因表示有民主诉求,便被中共关押九个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称茉莉花事件)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义务,中共官员个个口呼忠于宪法法律,屡屡迫害行使法律规定,公民权利的公民,不让我们说话,不让我们说出他们的暴行,公民是公民社会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成果,是人类驯服权力的标志,民主政治诞生,批评与监督政府是公民的特点,对权势的赞美和舔菊是官媒(官方喉舌)和具有不良人格的作为,为公民所不齿,中国宪法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力义务,鲍乃刚依照宪法法律监督批评政府受宪法保护,督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维护自身的公平权利合理合法。当局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鲍乃刚编造了虚假事实,编造了谣言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鲍乃刚,是对鲍乃刚的无耻迫害,是对宪法法律的粗暴践踏,也是对公民权利的粗暴践踏,是反人类文明的行经,必将受到文明社会的唾弃,当局以管住嘴和腿为目的的维稳迫害是制造恐怖,必将引发公民的反抗。政权邪恶,人民有理由更换,政权残暴,人民有义务推翻,建立公民社会,是人类发展的趋势。

本次被当局抓捕以来,我坚守有罪认罪,无罪坚决不认,办案机关对我进行引诱加逼迫的手段,许诺解决一些问题未答成协议,我进看守所即在101监室遭欧打后,次日调入115监室,此次不能确定是当局有意安排,让115室的管教民警彭干部受批评为由,强行将我调入105监室,我入监即遭欧打,我踢门求救被戴脚缭,两次欧打行凶者均为重罪罪犯,看守所公然利用看守所关押人犯的特殊环境,安排死刑(其中一个死缓)人员欧打鲍乃刚逼迫认罪的行为显然是卑劣无耻的犯罪行为,这种引诱加逼迫认罪的行为让文明世界瞠目结舌。

驯服权力,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成果,鲍乃刚反对当局滥用特权,不公不义,不理不法,制造人性与人权灾难,鲍乃刚的行为符合人类文明进步的主流,当局针对鲍乃刚思想文字的牢狱,显然是给思想定罪,给文字设狱,是对鲍乃刚的迫害。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鲍乃刚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大量散布,起哄闹事,造成社会混乱纯属构陷的不实指控,公诉机关不能确认哪一条具体信息是鲍乃刚编造的虚假信息,公诉机关试图给思想定罪文字设狱的行为系恐怖行为,必将被文明社会涶弃,言论自由包括说错语的自由,与编造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有本质区别,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论段还在耳边回荡,此案必将载入史册,恭祝各位迫害鲍乃刚一案中拔得头等,原迫害与构陷公民的案件从此绝迹,中国人民能够真正拥有公民权,言论能自由,中华民族能够重返人类文明,自由属于中国人民。

鲍乃刚

:1.本人曾多次申请办案机关人员整体迴避,异地办案。
2.在被限制自由后,三次受到自称荊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威协,每次均有办案专案组人员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