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9月17日,众多访民今天到潜江市法院旁听一强坼案的开庭,到庭开庭公民有:银行被强迫下岗员工黄行芝,潘向荣,伍立娟等,还有失地农民张玉还等,还有计划生育结扎失败的受害者,还有已经被遭遇强迫强坼的农民,很多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叫什么,只能用他们身受遭遇不公平的事件做为他们的代名。
今天上午大家陆陆续续来到潜江市法院办案大厅,进行安检顺利进入大厅等待上楼开庭,开庭在三楼第八行政庭,审判员看到旁听人员多又改换到二楼稍微大一点的庭审室,9点正式开庭。
本案原告胡金斌自制开庭通知希望大家参入旁听,学习法律知识,本案由2018年9月26日,光明酒楼向潜江市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起诉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对光明酒楼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坼迁的行政违法的行为,用卑鄙手段强迫受害者签字,他们制作的格式化霸王条款《潜江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坼迁补偿协议书》>,这样格式化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属于无效合同。受害者胡金斌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不懈努力下,于2019年5月31号正式缴费立案。案号【(2019)鄂9005行初51号】8月19号收到传票定于9月17日号上午9点时00分在潜江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终于迎来了决定性的,至关重要的一战,想旁听的安排好时间带好身份证参加学习交流。《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光明正义,2019年9月15日,胡金斌提前两天发出开庭通知,大家看到他的通知都踊跃参加了今天的开庭。
开庭围绕着被强迫签字协议是否违法,诉求:1,政府行为,2,坼迁属于拆迁办行为,3,增加诉求土地征收赔偿不受理,可做另一案件立案受理,本案依据1,土地管理法,2.潜江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意见。
在2018年8月17日上午到8月24情况看,胡金斌一家五口人被不明身份的人控制在家里,被拘禁,被断水断电的情况下受到威胁恐吓中被迫签字的,征收办与拆迁办村干部等人强行进入胡金斌家里6天3夜,当事人8月19号当天就报警6次,在8月20号早上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跪求领导解决问题,以及解救一家四口被软禁在家里的亲人,结果公安局没有处理问题,让园林派出所将胡金斌带走,园林派出所忽掩了事登记不处理,不解救被软禁的家人,由于当事人家中有两位80几岁的老人在这样的恐惧中,胡金斌老婆在8月22号,在精神受到极大的压力接近崩溃下迫于无奈签字。
胡金斌不服逼签协议,走上了法律程序,将保护被迫强迁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公安局告上法庭,在围绕逼迁过程中严重违法行为,(这一案件已经开庭),在胡金斌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开庭后与胡金斌,《协商》用欺骗的手段让胡金斌撤诉,强迫限制他人自由,在没有合法手续私闯民宅进屋打砸,闹,制造各种噪音恐吓下,达到强迫签字的目的,政府强坼所有行为都是黑恶势力,打砸,强行进家打地铺吃住,整夜用打砸行为制造恐怖噪音,迫使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坼迁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
在今天的开庭中主审法官询问原告:坼迁是征收办行为?还是坼迁办行为?
原告方回答两个办事机构都是政府成立的,在拆迁征地,中央有文件规定必须达成相互同意的协议后,安排好安置房入住后才能拆迁,而潜江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是怎么做的通过开庭举证当事人诉说已经一清二楚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都是违法拆迁,而派出所出警不作为是造成逼迫签字的主要原因,所以这一合同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的协议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诉求,撤销被迫签字协议,给予合理补偿达成协议,所以法院应该追究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责任,政府法人代表市长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在强迫签字后三张银行卡补偿款胡金斌家人没提取使用不合理的补偿款,而是将不合理补偿款的银行卡与身份证都交给了乡镇领导王万龙。
在胡金斌家的见证人当庭举证见证胡金斌把银行卡身份证交给了王万龙,整过开庭非常糟糕主审法官一再误导原告,使原告胡金斌在法庭上的表述一塌糊涂,根本没有针对政府行为是违法操作导致遭受损失巨大,主审法官明摆偏向政府违法强坼作用者,而被告政府代理人也没有理清所代理的案件过程,法官一再提示被告代理律师说话,今天旁听者都非常生气这一局面,被告方律师根本没有认真看卷宗,这样的政府行政诉求案件他们都是相通的明知道自己在权贵的保护下十大稳胜,所以根本没有把原告胡金斌放在眼里。
最后原告陈述:诉讼请求,是征收行为?还是坼迁行为?是补偿行为?征收协议签订后只能认定坼迁补偿协议是否合法?
最后焦点:原告主体诉讼,主体资格。
被告主体诉讼,主体资格。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原告最后陈述;请求法院依法主持公平正义维护原告诉讼,被告代理律师最后陈述:请求法官驳回原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