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2019年9月20日星期五

辽宁工商银行职工李晓东控告官黑官警勾结



对辽宁省辽阳市原工商银行行长张红滥用职权、官黑勾结、官警勾结、不履行职责的控告状 
控告人(被害人):李晓东,辽宁省辽阳市工商银行职工,身份证:211003196011040013 电话:13019909818

被控告人:张红:女,原辽宁省辽阳市工商银行行长

被控告人: 温询:原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襄平派出所所长 ,现任白塔区文圣派出所所长

请求事项

一、 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张红滥用职权、官黑勾结、官警勾结、不履行职责、联手欺骗的刑事责任。

二、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温询、胡征文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捏造事实、报复陷害、非法拘禁的刑事责任。

三、依法恢复控告人工职、工资、各种福利待遇及12年同工异酬的差额款。

四、依法赔偿控告人母亲的生命。

五、依法赔偿给控告人所造成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名誉权、精神损害、经济损失。

事实理由:

控告人李晓东系辽宁省辽阳市工商银行正式职工,1978年参加工作,1994年调入辽阳市工商银行,在辽阳市工商银行连续工作已12年之久,200511月下旬被控告人张红,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单方无故终止劳动合同,工龄归零,还欠控告人各种福利待遇及12年同工异酬的差额款,并要求控告人签写我自愿脱离工商银行、自谋职业的协议,控告人拒绝签字、也未领补偿金,辽阳市工行从2006年元月开始就停止控告人工作、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至今。控告人单身,上有耄耋老母需要赡养,下有就读大学的儿子,按《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控告人情形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为此控告人多次找被控告人张红请求依法解决工作问题,而被控告人张红拒不接待,反而滥用职权勾结黑社会人员在银行门口对控告人进行围攻,恐吓说:你再来银行找行长就打死你……”,指使司机在银行暴力殴打控告人,勾结被控告人温询、胡征文不法警察滥用职权,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多次对控告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

20071121,被控告人温询打电话将控告人约至到襄平派出所说:你告来告去不都是为了钱吗?你们张红行长让我跟你谈,行长说:你也别告了,今年先给你一万伍仟元生活费……”,控告人问:那以后怎么办?被控告人温询说:有这个先例,下任行长不管谁来接手也得按这个钱数给你……”,并让控告人回去听信。事后,控告人多次给被控告人温询打电话问及此事,被控告人温询总是敷衍,直到腊月廿九,声称银行提不出来钱,让控告人等到正月十一再给钱,被控告人温询和被控告人张红联手欺骗了控告人。

因控告人被联手欺骗无钱过年,年迈的母亲到银行想找被控告人张红讨个说法,孝顺的姐姐为了保护母亲的安全,陪同母亲到银行,可被控告人张红却一直不出面交涉,一气之下年迈的母亲倒在了椅子上……被控告人温询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带领被控告人胡征文等不法警察,却充当了被控告人张红的保护伞,不查明任何原因,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对控人年迈的母亲和姐姐撒野,恶毒地从年迈的母亲手中抢下刚用开水冲泡的油茶面,不让老人吃饭,并溅了控告人年迈的母亲一身一脸及姐姐满脸,他们掐着姐姐的脖子,拧着姐姐的胳膊将姐姐绑架到襄平派出所......,之后又暴力的将年迈的母亲拖出了工商银行,导致年迈的母亲连气带吓从此病卧不起。

2008213(大年初七)上午,控告人来到辽阳工行收发室等待与被控告人张红进行沟通,突然来了一辆警车将控告人绑架到襄平派出所,被控告人温询、胡征文滥用职权、捏造事实、报复陷害,未履行任何法律程序,枉法作出辽文公(襄)决字【2008W18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控告人非法拘禁7天,年迈的母亲难以承受儿子被冤关押的打击,病情加重于同年69日含恨去逝。
综上所述,因被控告人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寻衅滋事、绑架、故意伤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捏造事实、报复陷害、非法拘禁、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控告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遭到侵犯,已经给控告人造成了家破人亡、严重的精神损害、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党纪、政纪、刑事责任,以正党纪国法,以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控告人:李晓东 
201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