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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0日星期日

彭永和律师接受港媒采访遭上海公安讯问并非法扣押电脑手机


 2020828,国宝将本人带至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派出所讯问苹果日报是如何联系上我的?为什么要将给上海市委书李强、市长龚正的公开信发给苹果日报工作人员?

又再次问我是否愿意回老家江西执业并说江西政法委已经同意接收但要求我写个承诺书。我回复说我还是希望留在上海执业,国宝再次明确不可能让你继续在上海律师执业。

另,本人的一部苹果手机含13816353773电话卡和一部三星手机及一台电脑被扣押(至今未还)但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属非法扣押行为。

望,上海公安依法履行职责,莫要继续做出与上海历届政府致力建设法治上海相背的行为。

2020829


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

彭海:莆田系医院再作恶,谋财害命,摧残祖国花朵





我孩子参加了一次美声歌唱大奖赛,没有进入决赛。后来得知这个比赛名次早就预订好了,但是孩子想不开了。有轻度抑郁。

莆田系的诺德医院以打造明星为由诱骗孩子整形。

我们依法看到此医院监控记录的整个过程。

诺德不做体检皮试,在明知孩子精神异常的前提下,注射了精神病患者禁用的药剂。药品说明书里的恶果全都出来了,红疹、休克、伤害神经中枢。

孩子休克,抢救回来了。但是该药伤了脑神经,精神状态持续恶化,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

本来可治愈,遭遇莆田系这帮骗子就是遇见了魔鬼。

这个位于青岛海川路的诺德据说后台很硬。

我致电青岛市政府,青岛市政府表示他们要真诚为民服务依法彻查,共产党说得很动听,我也当真了。

此莆田系谋财害命证据完整齐全,但是,我只能干瞪眼。把那些混账干掉吗?

应该干掉谁?

共产党什么都管,但是这件事有意回避,据说后台很硬,我请求万能的网友把这个医院的后台,找出来!

我电话:15053241288

冤有头债有主!

把孩子害成这样,我一定叫他们偿还

重庆市曾文被刑讯逼供控告书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我叫曾文、 男、 中共党员、 现年46岁。 1973 10 16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512224197310163813,重庆市梁平县人,家住重庆市梁平县梁山街道大众路399号名豪商务区167-1.联系电话:15320768968

我控告你院法官张建平,现在你院党办工作的张建平,我于20144月因违法拘留、刑讯逼供致伤申请梁平县公安局国家赔偿一案,不服重庆市公安局渝公赔复字(201340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国家赔偿。但是该院的主审法官张建平在审查梁平县公安局向该院提供的第34号证据:渝公鉴(毒化)(20111811鉴定文书是真实的情况,严重渎职,违法办案、弄虚作假,因为这鉴定文书不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我当时在法庭上也认为这证据不真实的。现向你院举报张建平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渎职,官官相卫,徇私枉法,取消张建平的法官资格,严惩张建平。同时请求你院对该证据认真审查甄别,确认该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其理由如下:
一、从梁平县公安局向你院提供的34号证据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渝公鉴(毒化)(20111811鉴定文书及关键证据提取笔录来看,这里面的曾文就是曾文两个字,没有曾文的其他任何信息,这个曾文是男是女,哪里人,住哪里,哪个单位的,身份证号码均没有,光我们梁平县曾文就有好多个。

二、从关键证据提取笔录上看被提取人曾文这里没有曾文的任何信息,从提取人:邓一清、梁金奎、张力,记录人:楚道义,这提取笔录没有任何信息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怎么会有合法性和关联性呢。

三、从提取笔录的内容来看:“201107280605分许,由工作人员邓一清、梁金奎、张力、楚道义带曾文到梁平县第二人民医院,由该院工作人员对曾文血样进行提取,并分别装入两个瓶子中。至此,提取结束。提取人:梁金奎、邓一清、张力,记录人:楚道义,被提取人:曾文,见认人:(空白)这段内容来看这里面有巨大的逻辑错误,因为上面写的是由工作人员邓一清等人带曾文到医院由该院工作人员提取,明明白白写的是由该院工作人员提取,那怎么变成了由带曾文的工作人员邓一清等人提取的,其依据由邓一清等人在在提取人这一栏上签的字了,那该院工作人员签字在什么地方呢,没有看到谁是该院工作人员,那该院工作人员是医生、护士、打扫卫生的?见认人:这栏也是空起的,打起见认人这一栏的为什么空起呢?被提取人这一栏是曾文签的,这不是曾文提取血液的时候当时签的,而是本来把曾文关进有监控录像的看守所去,违反刑诉法,以禁闭的名义关到一个小黑屋里,把曾文逼供成精神上应急相关障碍的时候,强逼曾文签的字,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曾文当时没有监护人在场,处于精神障碍时候签的字。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何况这份造假的鉴定文书也没有给曾文的任何家属送达签字。这违反《民法通则》第十三条,上面梁平县公安局的行为明显违反《重庆市公安局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现场操作规范》现场查处酒后驾驶工作要求的查处流程第四条第1236项之规定及《公安部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十条第123项规定和第十五条规定。

四、从提取内容再看,没有写明提取过程和用什么东西消毒提取,并分别装入两个瓶子中,是装入酒瓶子和水瓶子,没有说,明显违反公安部和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提取酒后驾驶的血液规定,不能用带有乙醇含量的酒精消毒,包括录音录像,见证人签字,提取人签字等有关规定。这明显违反《重庆市公安局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现场操作规范》现场查处酒后驾驶工作要求的查处流程第四条第1236项之规定及《公安部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十条第123项规定和第十五条规定。

这提取笔录是事后制作的假笔录,是梁平县把我逼供成精神障碍后制作的笔录,是假的,伪造的,所以也没有任何提取人在场的情况下提取,也没有见认人签字。所以这份鉴定文书和提取笔录没有曾文的任何具体信息,是伪造的,是一般人都可以明显看出来的错误,并有巨大逻辑错误,没有我的和提取人任何信息,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一个高素质个人民法官睁眼说瞎话,却认定这证据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连普通的老百姓的法律素养都不如,这是什么世道啊?我现在又被逼成癌症晚期了,法官张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请你院严惩法官张建平,以清除重庆的薄王余毒,孙政才流毒,以还我清白!


控告人:曾文

2020816

黎雄兵:会见郝劲松小记


825上午,我们到达定襄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和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都去上级检察院汇报工作去了,来到位于三楼的检察院办公室要求帮助联系案管和公诉人员接待我们阅卷、办理预约会见。因为疫情,郝劲松被关押的五台县看守所停止了律师当面现场会见,改由律师向办案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请和预约,我们获准2天后的27日上午10点至11点在定襄县检察院视频接访室与郝劲松进行一个小时的会见。会见开始前,检察院以律师证未盖年检章为由临时拒绝了蔺其磊进入会见室,只允许黎雄兵律师一人进行会见。

老黎,你发型没变啊,郝劲松象平日微信群聊天样,落坐,开场。

你小子,还记得我,老黎担心的是看守所会折磨老郝,说好陪我去五台山的呢,啥时候出去?

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吵架你在央视上对全国观众说要做一个公民样本,关这里怎么做样本?”“我被关也坚持公民样本,不屈服,监督权力,捍卫法治…”

早在20198开始,定襄县公安机关就以上级公安情报反映定襄网民在推特、微信群发布涉政涉港负面信息为由,多次传唤郝劲松,要求删除推文关闭账户。郝劲松,一个微信群聊天被踢出都差点上法院起诉踢人者的权利公民,面对如此干预公民正当言论的警察暴行,当然是不服从。而且,还对警察的执法程序进行严格监督,要求出示警察证出具传唤证甚至传唤证上的时间不准确都要求警察完善更正。20191218日上午1020分许,警察拿着上午10到派出所接受传唤的文书传唤郝劲松,被郝劲松批评工作不严谨时间观念差要求更正传唤时间。随后警察重新换填了一张上午11的传唤证把郝劲松带走了,这一次这一传持续了八个多月,传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逮捕持续了8个多月。

因为视频设备的原因,我们的谈话大概彼此能收发听懂70%的信息。最后一句,你为什么现在才来见我?我完全听懂了。这不来了吗?如果老黎加盟辩护都救不出来你小子,你就安心体验党的监狱吧隔着电子视频,我们默契沉浸在一种不知死活的盲目乐观中,这哪是什么刑事案件啊,纯粹是法治闹剧。希望这曲闹剧以喜剧落幕,郝劲松早日自由!


2020825

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

狱中良心犯的衣食冷暖都被家人所牵挂


蒋湛春弟兄,江苏镇江基督徒、维权人。在上访维权路上,多次被抓、被关,但一直坚持维权。2019926日,江苏蒋湛春弟兄在河北打工时,被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公安分局抓回江苏,至今已经320天。

今天律师去见了蒋湛春弟兄,得知蒋湛春弟兄一直还没有夏天的衣服。在得到这个信息后,作为蒋湛春弟兄的妻子马玉珍姊妹,很多不解,也很是着急,更是牵挂狱中的丈夫蒋湛春弟兄。

去年2019926日蒋湛春弟兄被抓,马玉珍姊妹在第二天(927)就到看守所给送去了衣服。当时是夏天,送的衣服也有夏天的,并且蒋湛春弟兄当时穿的衣服也应当是夏天的。怎么一直没有夏天的衣服呢?

原来,20191025变更强制措施,指定监视居住,蒋湛春弟兄被关在指定监视居住地——江苏省句容市北山水库,蒋湛春弟兄也把自己的衣服都带到了那里。

2020227再次变更强制措,施蒋湛春弟兄被再次羁押到镇江市看守所时,不给带自己的衣服,夏天的衣服被留在了镇江市京口区公安分局席亚宇队长那里。席亚宇是蒋湛春弟兄在指定监视居住期间主要负责的民警。

在得知蒋湛春弟兄夏天没有夏天的衣服,作为妻子,马玉珍姊妹很是着急,很是牵挂。为此打电话、发信息给席亚宇民警。也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还能得到什么答复,衣服应当是不知道到那里去了。

为此,马玉珍姊妹很是着急,将尽快到看守所去,给狱中的丈夫蒋湛春弟兄送去衣服,夏天的衣服,春秋的衣服。

狱中良心犯的衣食冷暖,都被家人所牵挂,望肢体们为此祷告,望大家给予关注。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
镇江市看守所电话88955100
席亚宇电话15952874175

2020813
辰风报道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书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政府!江苏省纪委常委!江苏省退伍军人办公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领导人大家好!

看看腐败分子,常州钟楼分局徐海,五星派出所指导员陈茹梅、王超益民警,诬陷、诽谤、恐吓、威胁、坑害百姓,与凶犯串通一气,水军作战,剪辑监控录像,伤者身上的伤口明明有18公分,鉴定报告却做假,说是7.8公分。三位民警身穿人民警服,不为百姓办事。看看这三位公安民警做的事情比黑社会老大还要黑,不要让三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家先生王小洪被恶人打伤,轻伤一级,这三位做黑社会的保护伞。望京领导干部来常,一查到㡳,扫黒除恶,还我先生一个公道!

我本人翁金妹,实名举报电话15861192561。常州钟楼公安分局徐海,利用职权,包庇犯罪分子。201781日我先生被恶人殴打,导致轻伤一级。我多次找徐海请求公平公正执法,问他是否看过监控录像,他说不要看,态度蛮横,还要把我和儿子送进派出所关起来,徐海不抓凶手,反而抓受害者家属,天理难容。一年多时间凶手逍遥法外,三十多万元医药费一分没赔。徐海遮遮掩掩,一直拖延时间不立案监督,徇私枉法,与凶犯串通一气,老奸巨猾,网络勾结,水军作战,恶语中伤,诽谤,恐吓威胁,扰乱社会治安,扫黑除恶,打击腐败分子与凶犯勾结的保护伞。五星派出所指导员陈茹梅,滥用职权,包庇犯罪分子,胡言乱语,弄虚作假,没有职业道德,多次打电话说我先生是从被殴打现场回来了才送医救治的,我说监控录像很清楚,受害者人是120抢救车直接送往医院抢救的。我们的律师说,这个说明陈指导员在包庇凶手。你们要是回来了与凶手无关,说明陈指导员乱用职权腐败无耻。201791816816秒冒充市长信箱接线员,说你举报五星派出所民警包庇凶手,掩盖亊实真相,说市长办公室有人上门了解情况没有,有电话进来了吗?我说没有,陈说谢谢我的配合.。当时陈冒充市长办公室接线员,别有用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927来电说等3个月鉴定结果,一等就是一年半载啊。我们请求常州电视台采访,陈茹梅把监控录像藏起来,说凶手不肯釆访,非常听凶手的话.20181123日陈与凶犯串通一气,伪造证据,并且通知五星所民警全部加班加点歪曲事实真相,恐吓,诽谤老人,水军作战,可恶至极,天理难容。201955日我联系政风热线电视台记者采访,陈茹梅百般阻挠采访,威胁、恐吓,诽谤老人,歪曲事实,弄虚作假.2019516日我去退伍军人办公室找黄处长,反映情况,叫我打电话陈茹梅,她说叫我找社区村委,她不可能帮我处理问题,当时领导听了说陈比黑社会老大还黑。2019531日,我和儿子去五星所拿三次报警记录,陈指导通知民警不给,三份报警记录打印好了没给我,我报警求助二次还是沒给我,在五星所等待半天都没给我,黑暗势力,欺压百姓。严惩腐败分子陈茹梅。五星派出所民警王超益,徇私枉法,充当黑势力保护伞,巧舌如簧,证据确凿,铁证如山,态度蛮横,歪曲事实,整个过程与凶犯遮遮掩掩,鬼鬼祟祟,花言巧语,弥天大谎.201781日下午520几分,监控录像显示512分凶犯殴打十几分钟全部过程,522分两只双手重重的推倒受害老人,严重受伤,头脑、脸上、脑袋、胸部、肚子、腿部受伤。受害者老人倒地后还踢了两脚,有目击者证实,往死里打,打的不轻,目击者想抱受害老人起来,腿打断了,站不起来,凶犯没等警车来,逃逸案发现场。王超益接警没有帮我们做笔录,就问了一句好走吗?我们说不能走,需要送医抢救,王叫我们自己打电话,然后就开车走了。路上行人帮忙打了120电话报警求助,监控录像显示很清楚,王民警说谎警车送我们去医院抢救治疗的,简直一派胡言。诽谤老人喝酒闹事,王超益发现我们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况,而且一直逃避责任,我们是83晩上医生做手术后,发现我先生不是自己摔倒的,因为严重粉碎性骨折,而且从头到脚都是软组织损伤,叫我儿子去交警支队看看路边监控,方才知道是恶魔打的,我们去五星所报警,五星派出所前台说,王超益接警的,这个案子别的民警不好插手,我们联系了王超益,说不在常州,一会说生病了,一直说谎,我们在大厅等了半天他从所楼上下来了。说有事,没有空接见来访。逃避现实,荒谬掩盖。201783031日我在五星所查看监控录像,监控不同角度有三个画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算找到凶犯是从来加来健身馆出来的,监控录像上显示201781日下午5点零2分从来加来出来,骑着电动车摇摇晃晃的到劳动西路至长江路丁字路撞了我家老先生,我先生看他撞了人想跑,就上前说了一句话,看到他前面坐着个小女孩,就说手臂上出血了,小朋友叫声爷爷吧!当时小朋友还点点头,这个凶犯从车上下来,说我先生碰瓷,凶相毕露,挥拳打在头上,脸上,胸部,肚子上,腿部,从头到脚都是伤,再后来两只手重重的把老人推到,老人到地后还踢了两脚,逃逸案发现场。831我们去来加来找凶犯信息,打电话给王超益,总是说没空,只好报警后五星派出所来了两个民警说你们的案子他们不好插手,叫我们来加来门口等王超益,等待了半天到天黑王超益也没有来,这样一等就是三天,我联系王超益去了来加来,结果监控录像与电脑信息都没有了,王超益这请你好好解释一下,心中有鬼,与凶犯串通一气。96说凶犯还没有找到,二分鈡之内,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你们放心吧凶犯找到了,家里有钱的,是常州本地人,有正当工作的,你那点医药费赔的起的,这算什么话,知法犯法。王超益带我去一院做了初步伤情鉴定,把我关在门外,不让我听,我要求看一下报告不能看,说轻伤二级,要等一个月后重新做鉴定的,结果前后去了六次还是不好做,每次去做鉴定他先进去交流半个小时,让我先生进去把他脚要扳到跟正常人一样,还不能说痛,我先生痛的头上冷汗直冒!每次做鉴定对病人是一种身心上的折磨,对我们很不公平,态度強势,遮掩事实真相,蛮横,诽谤,恶魔民警,铁证如山,鉴定报告做假,病人身上腿锯了一断,装了30公分长的假肢,刀口长18公分,鉴定结果7.8公分,明明重伤,鉴定轻伤一级,凶犯至今逍遥法外,医药费三十几万一分没赔偿。我先生是一个退伍军人,是一位43年党龄的老党员,因为腿疼难受,不能够走路,身心交瘁,20171027日想不开自杀,我报警王超益在五星派出所回的电话,他说在外面出差的.。一个星期不吃不喝不睡觉,一直说凶犯打他的,非常害怕,生命垂危,抑郁症需要住院医疗,医药费用很贵,与王超益联系,叫凶犯拿点医药费用,王超益秒回说不可能。这是串通一气,包庇凶手。望各位领导干部!严惩腐败分子,对徐海、陈茹梅、王超益三位民警,一查到底,三位民警身穿人民军服,头戴国微,不为人民办事,压迫百姓,不要让三粒老鼠屎,坏了公安民警的形象。还我先生一个公道!谢谢领导干部!

举报人:翁金妹
2019 71
电话:15861192561(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勤业吴家村89

青石 张磊:请依法安排律师会见许志永的函(第二次)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修订)》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律师会见可能有碍侦查的四种情形:(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四)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许志永案明显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形:

一、侦查单位对案件已经经过了六个多月的侦查,如果许志永有什么犯罪证据,相信侦查单位已经进行了固定,相关证据已经掌握在侦查单位手中,许志永和辩护律师即便想去毁灭证据,亦是不可能之事。

而许志永一向倡导中国人做自由、公义、爱的新公民,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之事,断无可能,亦无必要。

二、许志永自从于2020215日被公安人员抓捕之后,再无见到外界人员,亦无从得知外界信息,盼外界信息若大旱之望云霓,此时会见律师,只会让其相信办案单位尚是在依法办案,律师会见如何会引起他自残、自杀呢?而看守所高墙电网关禁闭、持枪卫兵守日夜,许志永有何能力因为会见了律师而能够逃跑

三、据了解,目前许永志之同案犯仅有一位,姓丁名家喜,亦同被羁押在临沭县看守所,律师会见许志永,如何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

四、许志永亲属大都在河南省民权县居住生活,与许永志从事的工作、追求的事业无关。其女友因许志永案被采取过一段时间的强制措施,这种株连亲属的做法本身就是极不正当的,无论如何,不能再次成为家属与犯罪有牵连而禁止律师会见的理由。

而且,许志永被抓都已经六个多月了,想来布控侦查早在其被抓之前即开始,距离其被逮捕已经满两月,法律规定之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也该侦查得差不多了吧?何来有碍侦查

综上,律师会见许志永不可能有碍侦查

而许志永也不可能掌握什么国家秘密,故律师会见许志永也不可能泄露国家秘密

故此,请依法安排律师会见许志永。

许志永的辩护律师:梁小军,张磊


追魂寻衅滋事案辩护词(根据庭审发言整理)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作为追魂刘进兴的辩护人针对公诉机关对刘进兴的寻衅滋事指控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法律调整的对象如果从具体的社会秩序延伸至抽象的思想秩序则是极其危险的,即便意图在政治上加强管控,言论、思想、表达、艺术创作、意识形态显然也不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罪所涉范畴。本案作为一个人为制造的冤狱在这一点上或将具有标本意义留在历史上。

二、起诉书指控的三个事实与寻衅滋事毫无关联性。追魂的所作所为无论是本案涉及如起诉书所指:制作网上发布呐喊系列视频、慰问良心家属活动并将慰问视频境外网络散布、组织策划良心运动在中国巡展活动,还是其多年来的追求与持守不过只是诠释了其艺术创作的良心立场,无须对其作品作过度政治解读。对于任何一个正常心智的人来说,都能看到追魂作品所蕴含的给人启迪收放自如的智慧,即把握了人心所向时代脉动又难于授人以柄,正如其庭上所表述的艺术、良心、人道高于生活、高于政治一样。除非违反法律规定越界构陷搞诛心之论(这显然对谁都没好处)。

无论从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追魂唤醒良心的努力不过是回归常识。否则连官方的政绩取向及主流价值都无从解释,如:空前力度的反腐肃贪、一轮又一轮的扫黑除恶。根据官方公开的信息,十八大以来,仅省部级以上官员就有超过200名因贪腐落马,最高当局为挽救危局早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之说。

尽管法无禁止则自由这一私权观念越来越成为一种常识,但是当政治不许置评、真相不容追问、公正不容质疑,那么艺术、良心、人道都可能变得危险。

诚如柏拉图所言:如果尖锐的批评完全消失,温和的批评将会变得刺耳,如果温和的批评也不被允许,沉默将被认为居心叵测,如果沉默也不再允许,赞扬不够卖力将是一种罪行,如果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那么,唯一存在的那个声音就是谎言。集体无意识整齐划一不该成为今天的主流。如果我们所有人随波逐流无所警觉,无视每天都在发生的不义,它将构成我们将自己送往绞索架的脚步。

一个人具有艺术创造力实属个人的幸运,如果他同时又兼具良心那无疑是整个社会的幸运。这个我们既缺乏创造力更缺乏良心的时代,如果非说追魂有罪,他的罪恰恰在于他的创造力,在于他的异乎寻常和不平庸,在于他不随波逐流不被扭曲的生命意志及人性,还在于他的良知与担当。辩护人确信追魂的所作所为是对我们整个族群的救赎的一部分,这一救赎包括那些专制既得利益者、背上历史罪债的当权者在内。

三、如前所述,法律只能维护具体秩序而非抽象秩序,否则因抽象秩序及意识形态之非确定性,其背后将为掩盖非法利益以及可能的罪恶留下巨大空间。比如效忠领袖就等于爱国、比如无条件服从就是美德、比如禁绝批判与揭露唯有歌功颂德才是正能量、比如集体主义甘于平庸就是品德高尚、比如奉行法西斯主义就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而这一切的背后或许正隐藏着权力不受制约为所欲为的人性贪婪、变种的独裁野心、权贵既得利益、种种盗国窃民杀人越货之罪恶……当抽象的秩序或某种被树立来的意识形态神圣不可侵犯甚至可以因此对人滥施刑罚,那么这个抽象的秩序、不可触碰的权威意识形态或许正是犯罪分子编织谎言的一部分。由于谎言背后罪恶的恐惧发展到后来,追究真相、唤醒良心都可能成为犯罪,因为他威胁到了谎言背后的不义,思想控制下的罪恶。唯有极权主义才没有边界试图控制一切,包括思想在内对内无限控制对外无限扩张。

四、以寻衅滋事罪起诉追魂刘进兴是错用法条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原则。我们在庭审中确定的这一焦点,起诉书尽管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起诉,显然追魂的所作所为既不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更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辩护人当庭要求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指出具体事实进行答辩,公诉人始终无法回应。由于本案指控的事实乏善可陈,公诉人不得不在法庭上一方面竭力铺陈一些不相干的信息进行政治渲染搞诛心之论,另一方面,牵强附会到两个司法解释上而又无法自圆其说。寻衅滋事这一罪名显然担不起钳制与防范公民思想、言论、表达、良心自由、信息权利等口袋罪的任务,尤其牵涉到普遍发生的网上信息披露与形式多样的表达让人动辄得咎,其荒谬性、僭越性及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

五、可能仍将导致追魂被判冤狱的因素只有两个:第一、即侦办机关和检察机关因一旦依法宣判追魂无罪即将被追究国家赔偿责任的隐忧。对此本辩护人作为追魂的好友愿意向司法机关保证,任何善意和善待都会得到善意的回应,如果真能回到法治轨道上来依法作出无罪宣判,本案必到此为止。本辩护人有信心做好追魂及其家属的工作,本身追魂多年来的追求与持守已经证明其对公义的付出无怨无悔。第二、尽管检察官、法官、侦办警官及相关领导未必情愿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但是通过最终的判决结果或许我们仍可能看到,案件背后客观存在的违法势力、邪恶势力不甘心一个公正合法案件的产生,因为任何一个清晰明了公正判决的存在本身就与其他诸多冤狱、罪恶、黑暗显得格格不入。绑架司法混淆是非,把所有司法工作人员都拉进历史债务的深渊,如此才有安全感,这或许正是他们的图谋。因为他们自认为已深陷罪恶泥潭不可自拔,只有一条道走到黑,要死大家一起死,谁也不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邪恶违法势力有种种手法善于借势用力,比如利用大而无当的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政权安全、社会稳定、对党忠诚、维护大局等等抽象的意识形态,用貌似的政治正确敲诈绑架属下及其同仁。在此尤须指出,这些做法都是基于错误认识损人害己自欺欺人,即便昨日身负重债伤天害理,只要肯迷途知返将功折过,东隅已逝桑榆非晚!点滴累积善意积功累德以身表率则善莫大焉!其实谁都清楚,法治是最大的政治,没有人权谈何政权安全、党国安全、社会稳定?没有司法公正、冤狱遍地、民心尽失出路何在?绝非对贵党对人对己负责之举!

六、此案的发生,形势比人强!追魂被捕正值201964三十周年,大庆七十周年前夕。以抽象的政治安全、意识形态诛心之论而非法律走到今天的地步。从程序上来看,本案不公开开庭、秘密审理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起诉书指控的三件所谓犯罪事实无论从行为发生地、结果地还是被告人所在地来看,南京司法机关均没有管辖权(前两件事均发生在北京、第三件事追魂刚到南京没有任何行为即被抓)。南京司法当局把合法行为当作犯罪来追究不仅荒谬显然也把北京司法当局陷于尴尬境地,假如追魂被判有罪,那么负责首善之区的北京司法当局则有玩忽职守、放纵犯罪之嫌!在没有法律依据情况下玄武区法院径自决定以疫情防控之名通过远程方式审案致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非法剥夺与限制,我们对任何限制与剥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做法均保持警惕。

从实体上来看,本案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人为制造的冤狱,本案发生的过程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作恶,对于当事人来说的这场无妄之灾,显而易见受害于残存在人们尤其体制内极左专制意识与维稳惯性思维的潜在影响,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丝毫看不到参与其中司法办案人员的现代法治文明意识。虚妄抽象的政治安全、国家安全观念在本案中被滥用将产生多大罪恶造就何等恶果,尚需结合本案的最终结果进一步评估。

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从一开始就违背我国现行宪法、法律。它肯定不是国家的意志、不是法律的意志、不是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非法意志。它绝不可能增加任何一点点社会稳定及政治安全只可能进一步将本已失序的现状推向愈加动荡混乱的局面。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法律、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本案发生的逻辑及整个过程表明,刑事诉讼过程中需严格遵循的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刑事司法疑点利益归被告人等法律原则及逻辑准则均不被适用。作为重要公法部门的刑法其对自由的被迫约束也是维持社会秩序最严厉、最极限的选择,在本案中却正在成为少数办案者完成假想政治任务的工具。漠视宪法三十五条、宪法四十一条关于言论、思想、学术研究创作、批评建议的公民基本自由权利的规定,以寻衅滋事口袋罪过度屏蔽、压制言论及信息的功能,将导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溃这一常识不被重视也是原因之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让法律丧失预见功能并非实现长治久安依法治国的良计相反终将酿成社会失序权力失控万劫不复的苦果。

期待我们的法官及体制内同胞办案人员能够相信今天这个变革的时代,相信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美好前景为期不远。为着我们能够对自己负责的立场如果无力承担更大的人道使命,至少在本职工作中力所能及做好该做的事,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滑向暴力流血、内战迭起、动荡失序的深渊,善待所有同胞进而爱你的敌人为这个族群、为了下一代尽一份责任争取更大的希望。

期待我们的法官及办案者相信,无论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作何选择,专制历史都必将终结。改变专制历史,所要面对的对手,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甚至不是一个政党而只是隐藏在权力体系内的少数违法分子、邪恶分子,为一己之私负隅顽抗者。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尽管改变专制历史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都难。但是,当今之中国,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告别专制历史乃民心所向。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变革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正在发生的普遍觉醒和进步的力量,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人类的自由、尊严与文明作为一个整体的无可分割性,这场较量的结果,更取决于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欲求,真善美爱作为普世价值的信仰力量!

刘进兴辩护人及申诉控告代理人:谢燕益

202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