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老于
老于五十多了,我叫她于姐。
于姐是齐整麻溜的一个人,干事利索。她说看不上那些溜须拍马的和贪赃枉法的,所以跟单位领导就不大合得来。听她说《北京日报》还报导过她,说她是清官。她倒没当官,她是会计。她早早辞了职,搞点自由职业,经管照顾两个儿子。
于姐家里条件不错,偏偏大姐夫介绍的这个丈夫很窝心。起初几年还算可以,后来他有了小三,开始了家庭暴力。丈夫文化程度不高,会点拳脚,她说四五个小伙子都近不了身。但于姐还是跟他打架,当然挨打的时候多,几次都被打得住了医院。总去报110,也解决不了啥问题。
于姐要离婚,姐姐心怀愧疚,当然支持了。可儿子是于姐的心头肉,她走了,丈夫就一趟趟找她,还堵在姐姐单位的大门和家门口。先把大儿子藏起来,再告诉她说孩子不见了,于姐乱了心神,赶快回来找大儿子,这个家又拖着过下去了。
丈夫的暴力不仅对她,连儿子也打,大儿子七岁就被打坏了身体,得了肾病综合症,小儿子上高中,丈夫又拎着砍刀去追。有一次,丈夫打她时,甚至把酒瓶捅到她阴道里,于姐羞愤难当。
于姐想算了,守着儿子过日子吧。两个儿子孝顺懂事,又很贴心。于姐倾尽所有,在宅基地上盖了十多间房子,要留给儿子。可因为中间离婚,新婚姻法界定婚前财产,等种种原因,后来演变成这样的局面,如果离婚,财产归属于夫家。丈夫于是心机大动,开始闹离婚了,和小三一块要这个财产。
于姐心里就过不了这个坎了,盖房子丈夫没出一分钱,要搬出去,两儿子将来住哪儿?北京房价这么高,这十多间房拆迁就有差不多一千万呢,自己白辛苦了一辈子,扫地出门,白便宜了丈夫和小三。唉,打也打不赢,法律又告不赢......
丈夫一次次逼她,于姐被挤到了墙角。在他又一次逼她时,于姐在雪地里来回走了一夜,天快亮了,于姐坐车去找了以前在黑社会混过的表哥。表哥听了,气愤不已,决定为她出头,教训她丈夫一顿,哪怕把他打残了养着他,也不能让他和小三得逞。
最后演变的结果是表哥找了个人,把她丈夫打死了,还焚了尸。丈夫的手袋里居然有枪。
案发时,有五十多个警察把她家围的水泄不通。于姐和那个帮手判无期,表哥是死二。
高院上诉开庭时,儿子来了,于姐大喊冤枉,哭得昏了过去,但结果还是维持原判。于姐说:“我不甘心呀,前半辈子被他折磨,剩下的时间还得为他坐牢!”每次走案子有进展时,于姐就会梦到那个死鬼,但一点都不象活着那么恶,他很高兴的回家,还跟于姐说:“你没杀死我,你杀的是我的替身。”
在七处呆了一年多,于姐要下监了。要分别了,我拍拍于姐的肩,刚叫了一声:“于姐”,于姐的眼圈就红了,她转过头,我拥抱了她,说:“保重啊!”于姐的眼泪就落下来了。
老百姓讲:“奸出人命赌出贼”,这种因为家庭、感情出人命的在七处还真不少呢,另一个号有个女的,把丈夫和小三一块干掉了,判了个死二,唉,一辈子也完了。
历史上人们信佛信道,相信天命和善恶有报,修身讲道德。如今社会上很多人不讲道德,反以恶行和丑行炫耀于世,引为时尚和潮流,为害甚矣!让多少人两情相悦、一世静好的美梦化成了泡影,甚至演变成了一场血光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