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

吉林四平公民郭宏英案即将开庭


20153月郭宏伟与母亲肖温岭在当地政府与派出所的警察陪同下一起到北京,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同陪的伴情况下回到吉林四平直接被构陷寻衅滋事抓捕入狱,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13年,母亲出生为1940年目前为止已经是高龄79岁了被判刑6年,郭宏伟与母亲一起入狱后,郭宏英继续为母亲与哥哥申冤,郭宏英在北京维权中曾在北京西单大街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等等公益活动。

20183月,吉林四平公民郭洪英在北京最高法的安排接待的情况下到北京,最终被当局设局构陷,在北京住在出租屋等等最高法的接待日,正逢北京两会召开,被吉林四平当局在北京抓捕以妨碍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两项罪名批捕现在关押吉林四平看守所。

吉林四平公民郭宏英女士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一审,将于2019418日在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开庭。郭宏英因对其母肖蕴芩,其兄郭洪伟被重判不服,坚持申诉,继其母兄系狱,目前仅八十多岁父亲孑然在外,苦苦守候。一门三被诉,此案堪称东北乃至全国范围内在诉的对访民进行打压的典型案例。欢迎旁听,感谢关注。


主审法官,宋煜,电话0434-3195578

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关于刘飞跃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法律要求书

湖北省高级法院:

我是贵院审理的刘飞跃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的二审辩护人。被告人刘飞跃对一审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17)鄂13刑初24号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并对一审程序、证据、认定的事实明确表示异议要求二审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之规定,辩护人认为,从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可知,立法者倾向于只要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的一般均要开庭审理(这也正是2012年刑诉法修订时的目标之一开庭为一般原则,不开庭为例外)以贯彻两审终审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从当事人的要求上看还是从法律的规定上都应当给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一个当庭沉冤的机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履行审判机关法定职责!

刘飞跃辩护人:谢燕益

2019 4 11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

青岛残疾维权人士孙举昌向国际人权组织发出求救信




 今天中国观察员優雅接到青岛残疾人孙举昌的求助信,孙举昌希望得到国际人权组织关注。  
孙举昌:【向全球世界人民及联合国人权组织控诉、求救!】

我是中国山东省青岛市人孙举昌,住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王村镇黄庵村152号。电话:15192765642.

 2002417,我被对外承包阿尔及利亚奥兰市医学院工程的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下属国企青岛市青建集团公司(董事长杜波,全国人大代表;总裁叫丁洪斌)的诈骗招工,到阿尔及利亚从事建筑工作。该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违法用工,恶意不与劳务工人签劳动合同,到国外时,外派劳务工人刚下飞机,出国护照就被以项目总经理刘建祥、副总经理刘安华、刘富华等三刘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用工团伙收缴控制,他们强迫劳务工人加班加点,白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晚上还要加班,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工资却少得可怜;随意打骂工人,不顾工人死活;工人生病得不到有效救治,还要受虐待并被扣发工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而且没有工伤工亡补偿!

我因向涉案企业工程项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兑现在国内的承诺,或者安排回国,他们就对我怀恨在心蓄意报复。20031211日上午在施工现场办公室,三刘黑团伙指使黑社会打手程俊船和工长范彦坤用直径十八公分的铁棍往死里殴打我,致使我颅骨骨折、颈椎腰椎等身体多处受伤,昏迷八小时经医院抢救才活了过来。他们不给我后续治疗,也不让所在国阿尔及利亚警方介入调查,我重伤在身,他们还在该国奥兰市郊私设黑监狱对我非法拘禁(看守叫王富刚)。国内的家人从知情工友哪里得到消息后,从国内打电话要人,三刘黑团伙才在2004218不得不给飞机票让我回国。工资不给,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临上飞机,副总经理刘安华还狂妄的对我说:回了国,我们黑白二道都奉陪你!回国后,我自己出钱到青岛市海慈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见证据一)。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到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控告无人理,到山东省政府无人管,无奈之下,逐级到北京中央部门控诉。青岛市政府信访局、公安局、劳教所有关官员相互勾结成利益团伙,借信访工作大肆敛财。他们与国企青建集团公司黑帮权钱交易,积极为其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对我疯狂的打击报复,指使人员多次把我从北京强行押回青岛,途中非法搜身,劫掠钱物,肆意殴打欺凌,在公安局拘留所和信访局黑监狱(黑监狱地址:青岛市四方区淮阳路七号,黑看守负责人柳红;青岛即墨市通济区楼子疃村,黑看守负责人吴京波)随意转换长期关押。他们从来不开具法律文书,也不告知家人,我经常这样被失踪。我是个没有劳动能力、重伤在身的残疾人,20061212,青岛市信访局驻京办和青岛市公安局捏造事实,罗织罪名,将我由信访局楼子疃黑监狱转送青岛市劳教所,在严管大队四楼常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的三号室内,违法封闭式劳教我一年半,期间,只允许我春节时才洗个澡,平时身上都滋生虱子,臭味难闻,我再遭暴力殴打摧残、非人的折磨(怕我痛苦时喊叫,就往我嘴里吐痰、用臭袜子堵嘴)致身体瘫痪,且加患多种疾病。青岛劳教所不让家人探望见面,拒绝我所外就医的要求,直到20086月所谓劳教期满,我才奄奄一息的被青岛市公安局人员抬出劳教所(见证据二)。

妻用轮椅推着我历尽艰辛到北京求公道讨说法,青岛市政府有关责任官员并没有因为我身体已经瘫痪,而兽性有所收敛,反而是对我的报复迫害变本加厉,手段更加残忍和丧心病狂!在北京永定门国家信访局接待司门口,我之妻遭到青岛市信访驻京办人员的殴打,自己花钱买的轮椅也被故意损坏,我平时需服用的药物也被抢去扔掉!我夫妻每次被青岛市政府人员从北京绑架式押回青岛,相伴的都是直接送进黑监狱分开关押!2009826,青岛市政府信访局、公安局名曰治病,实则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死亡威胁。我夫妻再次被分开,他们把生活不能自理的我单独关在青岛即墨市卫生局大信村中心卫生院堆满医疗垃圾的小黑屋里与世隔绝,不让外人靠近,意图用卑鄙的手段致死我。他们用紫外线灯对着我的眼睛近距离照射;炎热的天气里故意关紧门窗,我屎尿在床无人管,室内苍蝇满屋飞蛆虫满地爬;他们经常几天不给我水喝不给饭吃,再加高温和污浊的空气,我整日处半昏迷状态中。看守的公安人员偶尔戴口罩进来把超市扔掉的、发霉过期的食品拣来扔我床上给予充饥。我即便身体瘫痪躺在床上,他们也仍然不放过,警号为152105的警察经常进来用拳击打我的头面部,口鼻流出的血都溅到墙上。他们还轮番嘴对我耳朵辱骂,甚至灭绝人性的往我嘴里灌屎尿。从夏天关押到冬天,我生不如死,每天遭受的是从肉体到精神的双重摧残。我单次最长被单独关押近五个月,累计被非法关押1020天,妻被关押362天。青岛市信访驻京办和公安局还与北京的黑社会团伙勾结,肆意在马路边上恐怖绑架我夫妻押返青岛公安局刑警队,他们将我的妻子扯头发拽下车,边打边骂拖进讯问室戴手铐逼供(见证据三黑车照片)。从2012425开始,青岛市政府有责官员为掩盖真相逃避罪责,假维稳真迫害,对我夫妻设立家庭监狱,公安局人员在我住处无死角的安装监控摄像头,每天二十四小时有警车、政府车数部,人员若干名围堵在我家门口看守,对我夫妻限制自由监视居住至今。看守人员对我及家人挑衅辱骂、威胁恐吓,光天化日下翻墙入室私闯民宅;晚间趴墙头扔黑石头砸碎窗玻璃,往院内扔脏垃圾,在我家门口排泄大便,半夜鸣警笛制造恐怖气氛,恶意骚扰。他们还株连报复亲属,对我姐家的门窗打砸,放火烧光过冬柴火堆;凌晨二点警车人员到姐家门口蹲守,把早起准备下田干农活、我年近七十岁的姐夫抓去拘留十天,并且非法恶意搜查我姐家住宅。为作恶不被识别,看守我的公安人员还刻意着便装,把警车牌照摘掉。我和家人亲属的人身权利不断受到青岛市及下属政府和公安局人员的不法侵害,但青岛市法院、检察院的法官包庇官员的违法行为,拒不立案查处(见证据四:青岛市中级法院对我的九个行政诉讼案不立案、青岛即墨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应要求到我的住处察看现场不管不闻照片),依法治国实为骗局。

青岛市政府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原政法委副书记兼信访局局长夏国洪、现任青岛市信访局长于钦德、信访驻京办主任蒋汇川、公安局长黄龙华、原青岛市劳教所长吴森忠,青岛即墨市市长郑德雁、市委副书记于澎、即墨市信访局长高新刚、即墨市公安局原局长郝波、现任局长赵治林、王村派出所所长江波、即墨市田横镇副书记兰传强、卫生局大信村卫生院院长姜建强等国家公职人员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十几年来剥夺我夫妻的人权,对我们叠加式报复,手段卑鄙残忍令人发指,青岛市公安局警察当面对我说:准备在家再看你五十年,让你那里也不准去,活活看死你 目前,我每天只能靠服用药物来维持身体状况,无法预料我是否会被政府恶官车祸死、治病死或被自杀,现向全球世界人民及联合国人权组织控诉、求救!

控诉求助人 孙举昌


(中国人权观察员優雅报道 2019410


余文生律师案情况通报20190410


2019410,王宇律师、胡佳先生、许艳,非常荣幸的见到了,美国人权官员、欧盟人权官员、德国人权官员、英国人权官员、瑞士人士官员。 
许艳首先感谢人权官员们对余文生律师案,一直的关注与帮助。

我请求人权官员们:

督促当局不要对余文生律师酷刑;
督促当局依法让余文生获得辩护律师会见的权利;
督促当局按照正常程序、遵循人道主义原则、效率办案原则去办理余文生律师案。

要求当局如果釆取特殊的延期或退补程序,请依法给通知书并且即可取消官派律师,让家属请的辩护律师会见余文生律师,否则不但是法律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余文生律师现在的身体健康情况值得让人担心!

胡佳先生和王宇律师也在帮助我和余文生律师,我很感谢他们。

见面约到14:30。然后我们三人,还很荣幸的与欧盟人权官员一起吃了饭。

感谢人权官员们。谢谢大家。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2019.4.10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关注张盼成



甘肃有志青年张盼成去年在北大当保安,曾在11月份发布了自拍的一段视频,视频中张盼成表达了反对某人到处撒钱、反对新姜教育营、反对被消失……等言论随即被抓失联。

我和李波宏46号坐火车至西安,又几经转车找到张盼成家,他爸爸外出打工,爷爷和妈妈在家,询问得知家属只收到逮捕书,日期是20181218日,罪名寻衅滋事,现押北京西城看守所。家属请律师去会见过两次,张盼成坚持不认错也不写保证书,并拒绝给律师签委托书。


以上是近期概况,若有进展后续再公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

余江帆写于201948

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江天勇遭罗山县国保死亡威胁



近几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公安局国保对人权律师江天勇一家的监控骚扰突然升级了

201942清明扫墓的日子。上午,江天勇的父亲一个人骑着电动三轮车去墓地。国保便衣有2辆汽车并多人一路跟踪。10时许国保的车突然冲到江父的电动三轮车前面,江父一下子被别倒,73岁的江父连车带人摔倒在路边的田坎子里。国宝便衣在车上看着没有一个人出来救助。

43上午10点左右,江律师和妈妈赶集回来,走到家附近的一个路口(这是国保固定看守、监控的路口,江律师回家必须经过此路口),一个国保站在路口中央用手机近距离挑衅性的对着江律师及江母拍摄。江律师指出他们行为的违法性并斥责他们,于是发生言语冲突。过程中一个五十多岁的国保当着围观众人边骂边大声威胁说你晚上出来时我们一棍子打死你!围观众人一片哗然,有几个气愤的(国保三四辆车一大群人日夜在此,附近居民受其骚扰不胜其烦)质问他们你们也不出示证件不说姓名,你们是干什么的?政府的人怎么会这样说话?你们究竟是干什么的整天几辆车一大群人在这里,你们有什么权力一棍子打死人家?你们也不是我们涩港(灵山镇原名)的人,你们是哪儿的,说是公安的可说话怎么这么没素质?你们说自己是公安,怎么要夜晚用棍子打死人家呢?你们到底是公安还是黑社会的?

近几日国保对江律师及其家人的骚扰逼迫突然升级,不知目的何在。而且,国保当众公然威胁要夜晚对江律师下黑手,江律师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确实存在极大风险。

江天勇是中国人权律师,代理过许多人权案件,因此遭致当局打压,并于201611月被逮捕,秘密关押半年,遭遇酷刑。20171121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2年,2019228日释放,出狱当天在监狱门口就被国保绑走失踪。因绝食抗争,于2天后的32日下午4点被送到父母家中,但遭严密监控、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有好友王峭岭前往探望,竟然被抓到派出所关押6小时。

金变玲
201944


判处“六四酒”,拉开斗争序幕


(作者微昵Over 邮箱xingzing18@gmail.com)

上点年龄的人都知道,从一九四九年中共夺取政权后,就开始以各种政治运动杀,迫害他们认为的反共分子。土改、镇反肃反、四清、反右、严打、一直到八九年的六四。

六四是中共集团一次性集中杀人最多,也是影响最大的政治事件。历经三十年,虽经几个皇帝,但每到六四并都崩紧了政治神经而全力打压。然而,六四是中国人永远抹不掉的记憶。

六四,已经成为一种政治符号,一根政治导火绳。

三十年,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算不了什么,然而,它激起的政治浪花,始终升落在长河中。浪花在告诉国际社会,告诉十多亿中国人:对中共抱一丝幻想都是天真,且不会有好结果的。刽子手终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六四,值得纪念,更值得反思、探究、总结:

一、中共夺得了政权,打天下的人骨子里政治文化基因是什么?换句话说,他们的初心是什么?鬼都不信他们要当婊子,又要立贞节牌坊的说辞。

二、中共建立了统治,手段是暴力,加欺骗,加诡诈,加阴毒。集封建专制主义之大成外,还有什么玩意儿?

三、中国张皇帝代替李皇帝,改朝换代几千年,为什么会一脉相承。

四、美国才建国两三百年,为什么建立了完备,稳定又符合人性的政体?又为什么经济科技军事是世界老大而无法替代?

五、邓小平及红二代们已经在改开后,在拥有绝对权力后,又捞到巨大物质财富,但他们还是向学生和市民开枪。权贵族到底想什么?还想要什么?

六、中国已成世界老二,但习集团照样修宪称帝,永远捞不饱,他们到底想要什么?

七、当下,国际国内大格局都有利于中国现代民主革命,怎么做?做什么?凭什么要广大的人民群众忍?


2019年4月3日星期三

谎言掩盖不住真相——谢阳律师妻子陈桂秋写于陈建刚律师被边境控制


再温柔的春日的阳光也抵挡不住朋友传来的噩梦:沉寂一年多的陈建刚律师终于在首都机场验证了国保的阴谋——你代理了谢阳的案件,你永远也别想出国。

谢阳律师是中国的人权律师,代理被地方政府强制拆迁房屋的农民的案子、代理想健体强身练习法轮功而被强制终止练习被关押的民众的案子、代理律师朋友被吊销执业证的案子……因为谢阳们代理了这些案件,触动了某些人敏感的神经,被认为谢阳们妨碍了他们阿谀奉承、以权谋财之路,遂在709大抓捕(20157月抓捕、约谈、酷刑300多位律师、人权捍卫者、异议人士)中大动干戈,开动机器,让无数家庭长期地持续地面临着恶犬的骚扰、威胁、逼迁、失学、边境控制、监控、跟踪、失业……无耻荒诞之事洪水猛兽般发生在科技高度发达到核电、空间站、5G的当今中国土地上,仅仅因为他们在真相里说话、谋生。

陈建刚律师代理的是709大抓捕期间谢阳律师的案子,代理时间从201611月到20175月。就是这个案件,让陈建刚、他的妻子、两个年幼的儿子被边境控制,不能离开中国大陆。这中间的逻辑关系,一夜回到旧石器时代。

我十分感激陈建刚律师。他与刘正清律师艰苦的合作,使得谢阳在秘密关押和看守所期间令人发指的酷刑遭遇曝光于天下。可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合作的如此成果,怎么能够让大众知道?各种技巧性的欺骗、掩盖接踵而至,电视认罪、庭审否认酷刑、甚至我落入敌手期间在CCTV上编织的美丽谎言,无不体现着公检法司媒体的臭味相投、利益的一致化。

除了我们家,更多的家庭被边境控制,包括709大抓捕中被捕的家庭,709被捕律师的辩护律师家庭、及律师的律师的律师:李和平王峭岭及儿子女儿、谢燕益原珊珊及三个孩子、王全璋李文足及儿子、江天勇、隋穆青、王宇包龙军、李春富及妻儿, 陈建刚、蔺其磊、余文生许艳及儿子、丁家喜、张科科等等。对他们的律师执业证注销、吊销、暂停执业,更是一大创新,触目惊心的名单还在延长:文东海、胡林政、谢燕益、李和平、隋穆青、刘正清、陈建刚、蔺其磊、程海、张凯、余文生、 马连顺、覃永沛、 陈科云、 刘晓原、周立新、曾武、常玮平、何伟、陈家鸿、李金星、玉品健、 杨金柱、彭永和、陈武权、祝圣武······

201944,也是我们家谢阳被边境控制的一周年。我和女儿们等待了一年,也沉寂了一年,方法与陈建刚律师一致,以沉默、变相协助作恶集团掩盖谎言,来换取作为公民本应当拥有的权利——出境自由的权利。若不让谢阳自由出入境中国,我们之前与国保的所有承诺都将一纸撕破,因为是他们先撕毁协议

那时,美丽的面纱将揭开,谢阳案件中公检法司媒体的真面目将曝光于天下!而且,我梦想的湖南省公检法司海外举报中心也将正式运行,为长沙公交车上诺大的自由、民主、平等、公正、法治等血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因为神说:凡是真实的、庄重的、公正的、纯洁的、可爱的、声誉好,无论什么美德,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应当思念

更因为神说: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悔改。


201942于美国

上海冤民王扣玛为张扣扣签名,控诉中共害死母亲


我不知你对法律了解多少,我国的国情你又能了解多少,我国的法律是橡皮精?我并不是说你不懂法律,法律不是为你服务的。张扣扣杀了三条人命,理应受到惩罚。但话说回来是谁造成这起惨案。造假的法官应受到严惩。这才造成这件事的惨案幕后者。 因为涉及到他们,所以他们来个金弹脱壳计,放出的烟雾弹,如果当初没有法院,政府官员参与,毫无疑义,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张扣扣杀人肯定死刑,立即执行。但毕竟有因果关系。既然发出了这条信息,大家可以分折一下,我不必多说。

我获悉网上为张扣扣签名,紧急着我签名,刀下留人,声援张扣扣。苐二天,二辆警车开到我家,一辆是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是我我家人的户口管辖地,又来一辆是我的户口管辖地上海长宁区分局警车开到我家来。问我:是你们签的名吗?讲立即回复:是我签的,她的名也是我签的,他们问我你为什么签名,我说:张扣扣十三岁他母亲被别人活活打死,死在他怀里。他为母伸冤,应该的,你们也有母亲,换位思考:如果是你们的母亲被别人活活打死,你们怎么办?无动于衷,无语。

我接着说:我母亲懒以生存的房屋被强盗抢劫,85老人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到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讨公道,滞留在市政府门口,被押送到广场派出所,广场派出所了解是动迁事宜,然后通知市信访办,市信访办通知当地政府带回,直接关押私人友放浴室,迫害致死。

母亲迫害致死后,政府急忙和我们签订协议书,盖上公章一次性赔偿丧葬费人民币十六万整。

翻手为雨,复手为云。母亲火化后,政府撕破协议。六个月后,我带着协议书进京为母伸冤,举报,控告他们,先后到公安部信访办,国家信访办被截访回沪索性抓捕我,上海闸北区政法委书记陈平,陶逸初串通公检法,公权力作伪证,编造死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硬逼我写投降书,不写:弄死你。把我母亲的死强加于我的头上。找人垫背。

我为母伸冤,二次冤狱,迫害致残,生命垂危,现不能自理,终身残疾。

难道张扣扣的惨案重演吗? 呼唤正义,呼唤良知。 是谁种下的祸映!

救助转发!

沪冤民王扣玛
手机13601772756

手中有证据。

2019年4月2日星期二

律师:梁颂基会见情况通报






我于上周五(329日)下午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羁押的梁颂基。本次是第三次会见,1500左右我提交会见手续,看守所以委托手续不合法拒绝让我会见,我做出解释之后,又让我等(广州三看会见室充裕,等待期间有其他律师进去会见),等我进入会见室,已经是1620,看守所1700下班,又得过几分钟梁颂基才被带到会见室,与第一次会见一样,只有半个小时的会见时间。还好本次只是例行会见,看看梁颂基身体、精神状况,时间勉强够用。 
梁颂基进来后,看起来状态不错,同我打招呼。我们聊了一会,他突然说我年后大概没几天的时候,不慎摔倒,送往武警医院治疗五天。我很吃惊,问他现在怎么样。他说现在好些了,是第二次会见前摔伤,第二会见时因专心聊案情忘记跟我说了。梁颂基又说看守所没有让他在武警医院治疗痊愈,就急急忙忙送回看守所,头部还是非常疼,甚至吃东西时没有味觉。他向看守所提出过还要去医院继续治疗的请求,但看守所不让,说让他自愈。我说我会帮你反映,梁颂基马上说这个问题暂时不要跟所方(看守所)说,免得所方又为难你,不让你会见。我说不会的,这是你的权利。我又问他是什么原因摔倒,梁说地面太滑,看守所里不止他一个人摔伤,同仓加他有三人摔伤了,听看守所通报其他仓也有摔伤的,伤势比他还严重,一看(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的地面都有防滑胶,这里是没有的,他希望所方能解决防滑这个问题。我说我会跟看守所说的,他们有责任解决防滑问题。此时看守所民警进来说时间到了,他们下班了,我最后问梁颂基收到生活费了没有,他说有收到六百九十八元。然后匆忙签字,离开,结束会见。


罗富誉妻子高燕声明




我的丈夫罗富誉,因为三十年前的那份情结而设计了一瓶纪念酒,被迫失去自由而离开我三年了。43日,我的丈夫将面临法庭的不公审判。两个月后,三十年前那场流血的罪将面对的是历史的审判。我没有见到丈夫三年了,可是死难学生肖杰,吴国锋的父母失去亲生儿子,已经三十年了。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我们的家是破碎的,父母找不到儿子,女儿找不到父亲,我也找不到丈夫。一万多个日日夜夜,我们的国也是破碎的。在政府找不到公义,在民间找不到良心,在学校找不到师道,在医院找不到怜悯。掩盖了那段历史,我们的国就破了三十年;为了纪念那份情结,我们的家就亡了三年。

他们可以践踏法律,超期羁押罗富誉三年。他们可以信口雌黄,掩盖真相三十年。他们可以骗部分人于永久。他们也可以骗所有人于一时。但他们不可能骗所有人于永远。因为历史真相必然大白于天下。

高燕 
2019.4.2


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

广东网络作曲家徐琳上诉近4个月,仍未有结果


在看守所中的徐琳

     广东网络作曲家徐琳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案件上诉近4个月没有消息,家人希望儘快有结果。

徐琳妻子週四(27日)表示,案件自去年12月上诉至今没有结果,丈夫的代表律师刘浩昨天到看守所会见,获知广州中级法院法官3月份曾到看守所与丈夫谈上诉的事情,但具体内容不清楚。律师曾申请二审开庭,一般很难开庭,但不论怎样,她也希望儘快有结果,徐琳才会转至监狱服刑,家人也可以探视,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

徐妻说:“律师肯定申请(二审)开庭,但是他们允不允许就不知道。已经拖了好几个月,那肯定(焦急),拖了这麽久,就是一年多,再怎麽说也有个结果。要不一个结果都没有,等待等待等到什麽时候。”。

她又指,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后透露,丈夫的身体还可以,健康无大碍,其它没有说。近 日收到丈夫的信件,他问候家人,并说自己还好,他不会谈及看守所内情况,因为涉及敏感话题,狱方不会让信件寄出。

徐琳代表律师蔺先生指,律师没收到法院的延期通知,诉讼期限对官方很有利,他们可以随意掌控诉讼时间,一般敏感案件在中级法院审理,按照重新修订的诉讼法,本级法院可以自己延长。如果还需要延长,可以报高级法院延长两次,每次3个月,然后向最高法院申请延长,则可以无限次,所以期限的问题,律师也不好多说,徐琳上诉期限似乎已经延长。他又指,很多人希望能儘快转移监狱,条件比看守所好一点,但当局不断延长,有可能令他在看守所服完刑期。

蔺律师说:“可以想像,官方就是不让你,然后判你3年,这个时间延长延长,在看守所3年已经过去,不用到监狱。他们也可能对异议人士、民主人士,或公民人士另一种形式上的迫害。”

记者致电广州巿中级法院,电话没人接听。

2017年9月26日,徐琳和刘四仿分别在湖南和江西被警方跨省抓捕,其后2人被刑拘在广州巿南沙区看守所。同年11月,徐琳被南沙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2018年7月27日,案件在南沙区法院开庭,12月7日被判刑3年。而分案处理的刘四仿获取保候审。

徐琳原籍湖南,户口迁至广州。他是活跃网络作家、作词和作曲家,近年编写网络歌曲包括《站在正义这一边》、《一人一票》等,备受国保监控。来自四川的刘四仿,则负责演唱徐琳创作的歌曲。

“六四酒案”将于下周陆续开庭

     涉「六四酒案」的四名维权人士,被当局羁押近3年,案件将于下週开庭,四人被分别审理,其中三人改由官派律师辩护,家属委託的律师要求核实被拒。案件四名被告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及陈兵分别于4月1日至4日,在成都巿中级法院一审开庭。

符海陆妻子刘天艳表示,昨天接到法院通知,丈夫在下週一(1日)庭审,上次官派律师通知3月22日庭审,临时被取消,这次好像是真的,因为其他3人亦陆续开庭,她将到法庭旁听,但不确定会否受到阻挠。她指出,丈夫和另外二人被改为官派律师辩护,据知,只有陈兵仍然由家属委託的万淼炎律师辩护。

她又指,丈夫被关押接近3年,案件终于开庭,她认为丈夫无罪,希望法院将他无罪释放,也感谢所有关注案件的朋友。
刘天艳说:“其实我一直都不觉得他(符海陆)是一个罪人,我希望他无罪释放。我对很多关注的朋友,向他们表示感谢,因为这麽久以来,真的很多人对我和孩子默默的关心,以后可能也有留下一些评价,我也没做亏心事,也不怕什麽。”。

罗富誉妻子高燕亦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她表示,法院的书记说下週三(3日)开庭,3名家属可以旁听。几天前,家属委託的律师到看守所拟会见丈夫被拒絶,原因是他被解聘,她不清楚丈夫是否有官派律师,至今没有律师跟她联络,即使有官派律师,他也是按照官方的意思去辩护,她对庭审感到担忧。

高燕说:“就算是有(律师)的话,他肯定也是官派的,官派的律师那肯定是官方怎样要求,他们就怎样做,肯定不会为他争取利益。我们家属也只能去几个,外面的人一盖不能去,所以肯定他们怎麽说,就怎麽办,根本不会有作用的。”。
从上至下、从左至右:张隽勇、罗富誉、陈兵、符海陆

此外,张隽勇则于下週二(2日)开庭,家属委託的代表律师卢先生,本月中旬到看守所会见被拒絶。卢律师指出,看守所人员告知,张隽勇已换了律师,他要求会见核实此事,但被对方拒絶。记得去年会见张隽勇,他透露当局要求他改用官派律师,但他不愿意,所以临近开庭,不知为何张隽勇突然解聘律师。此外,案件原本四名被告同案,现在分开4天庭审,按照中国法律,共同犯罪应该同案审理。不过,检察院确实有内部规定,如果有些案子不能一起审理,可以分案审理,但他觉得此案不符合这个规定。

卢律师说:“这个也不排除他有其他想法,这个真不好说,所以最真实的情况是应该让张隽勇来说。如果他要换掉我,他就换掉我,这个没有问题,我要求(会见),但不让,去看守所我已经见不到他(张隽勇)。”。

被称为「六四酒案」的四名四川维权人士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和陈兵,因为製作“铬记八酒六四”的酒,分别在2016年5月底及6月,被成都警方以涉嫌煽颠罪刑拘,关押在成都巿看守所。同年7月,4人被批捕。2017年3月,案件被起诉到成都巿中级法院,法院数次延长审限,未有开庭。



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

良心犯郭庆军案辩护词


为良心犯郭庆军无罪辩护

——请给中国网络自由一个机会,给历史一个机会

尊敬的法庭:

受郭庆军家属的委托,并经郭庆军本人确认,本律师受指派担任郭庆军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并经庭审后,本律师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本律师认为郭庆军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证据辩。

本案没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郭庆军构成寻衅滋事。
本案郭庆军本人的供述绝大部分与起诉书指控的其在境外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的行为无关。

郭庆军大多数的供述记录的是其有关全国旅游群等微信群的活动,而与指控的郭庆军在境外社交媒体推特、脸书发布文章、信息的供述仅仅有三次(总共十八次询问笔录,仅有三次提到控告内容),而且每次内容都非常有限,仅仅为郭庆军确认有其有推特、脸书账号以及对推特、脸书有关转发文章、图片、歌曲等内容的确认。

而对于郭庆军的具体行为的确认、转发有关的内容的危害性的客观后果、郭庆军对相关内容的主观意图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郭庆军也没有任何供述。

侦查机关对郭庆军推特、脸书账号等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过程不合法、不具有相应的证明力。

侦查机关提取证据的过程不符合通常的中国境内上网流程,无法证明其行为本身的合法。辩护人也提交了相应的证据表明在中国境内推特(twitter.com)、脸书(facebook.com)等网站无法登陆。这一无罪证据,侦查机关既没有向法庭提交,也没有做出相应说明。

侦查机关提取的过程使用的一个未知具体身份的账号通过特殊的手段登陆的,其合法性无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体现。

侦查机关提取的机关是江西省公安厅有关人员,并非公安部指定的赣州市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且提取的过程没有任何见证人在场。

公诉机关对于提取的有关电子数据笼统地、部分地复印件了103页纸质的内容,对于具体指控的事实仅仅指出有郭庆军转发了一个有关雷阳案的歌曲、一条关于社会主义株连九族罪的评论,并以其它这个不符合刑事指控客观性的词语取代了所有其它所有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本案证据严重不足,不足以证明被告人郭庆军构成犯罪。

公诉机关对有关具体转发的人数、互动后果以及脸书、推特本身的特点是否构成危害公共秩序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

对于本案的客观后果,公诉机关没有提供任何的客观证据,到底多大程度上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直到庭审结束,公诉机关也没有提交任何实质性的证据。

郭庆军仅仅通过手机上到推特和脸书,有关电脑没有任何上到境外网站的证据,电脑一体机应当退还给郭庆军。

郭庆军案的证人证言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二、实体辩。

从犯罪构成看,郭庆军本身也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从主体上而言,寻衅滋事人员一般为无业、无事生非的社会闲杂人等。郭庆军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

郭庆军本身为正规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长春外企工作,时间长达20多年,工作期间也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同时他也是家庭唯一收入来源,赡养两位老人、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并支持无业的妻子从事科研。郭庆军就是中国千千万万的网友之一,就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中年人之一。

郭庆军本身热爱公益,关心国家,如郭庆军长期献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褒奖。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郭庆军在网络上关注公共事件也是一个公民正常的举动,郭庆军不具备寻衅滋事罪的主体特性。

从主观而言,辩护人在法庭上有向郭庆军提问,郭庆军明确指出其上网无非是获得资讯、结交网友、拓展社交、关心公益等等,其并无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

郭庆军上网,上到境外网站,并不是寻求精神刺激、发泄不良情绪,也不是耍威风、取乐等等。

从其转发的内容看,郭庆军无非是有关心国家、关心公益,求真务实、探索真理的方面。不是要挑战社会公德。郭庆军追求人权至上、追求民主、自由,是本国当下的核心价值,不能也不应该定性为寻衅滋事。将追求社会核心价值认为是寻衅滋事,我相信法庭不会做出如此判断。从客观行为而言,郭庆军的行为仅仅有转发以及部分短小的评论。

转发就是转发,仅是转发,不是起诉书所指控的散布

转发表明郭庆军并不是原创作者,其主观、客观行为不足以产生危害性。转发是网民参与网络活动的一个小小的方面,转发并不足以代表郭庆军的主观态度。

郭庆军本身并非网络大V,也不是社会有影响力的人士,其转发大多数只是个人行为,产生极其微小的影响。

散布是指多点随意发布,郭庆军仅仅在推特和脸书上转发信息而已,其并没有散布的事实。此外起诉书也仅仅指控郭庆军在以上两个网站转发了有关信息,不符合多点才为散步的定义。

起诉书指控的转发有关雷阳事件歌曲没有进一步的评论和转发。

起诉书的指控对脸书、推特的性质并不明确其功能,脸书是郭庆军自己的朋友圈,转发是自己的朋友可以看到,而推特也是相应的关注才可以看到,此外非经特定的搜索无法看到有关内容。因此社交网络的公共性仅仅是自己的朋友圈,不构成本罪意义上的公共场所。并且众所周知,我国网络对境外社交网络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境外社交网络对我国国内秩序的影响极其有限,目前公诉方也没有提交任何境外公共秩序受到滋扰的证据。

本律师在庭前会议强烈要求法庭向推特、脸书等网络公司提取优选证据、资料,但是未获法庭许可。

从本罪损害的客体而言,郭庆军转发的有关信息、资料、图片 等没有造成公共秩序混乱。

郭庆军转发的雷阳事件歌曲并没有引起社会公众对雷阳事件的重新关注或者引起大规模的社会抗议要求改变雷阳事件的定论。

而且雷阳事件本身就是见仁见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社会事件,公诉方虽然引用了有关方面的一些结论,但是根本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事实真相为何。而且另外一些公开的信息表明雷阳事件中涉事的派出所副所长、有关警察、辅警的确被开除公职。

雷阳事件余波不息,是正常的社会反应,现在打开网页看,雷阳事件质疑的声音依然不绝,将质疑、追问定性为寻衅滋事,这太勉强,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

还是应当明确,郭庆军并非转发内容的原作者,其行为仅仅有转发,不是散布,并没有引起雷阳事件的重新评估或者社会各界的混乱反应。

有关社会主义株连九族罪,郭庆军并非原作者,从上下文看只是一个夸张的表达,并不是确定一个事实。

郭庆军不是该内容的作者,其转发行为也没有引发公共大众对当下法治的混乱看法。并且观点归观点,事实归事实,这是两回事,观点可以引起思想共鸣,却不足以影响社会秩序。事实可以不同表达,同样无法扭曲真相。

公诉方也一直没有事实和证据明晰转发观点、转发事实的区别。

至于其它的有关转发内容,公诉方都是概而言之,对具体的内容一笔带过,不符合刑事证据客观性的原则,事实上其它内容上大多是碎片化的内容,不足以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其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一般的内容,如转发《独立宣言》、《共产党宣言》。总之对生于的一百零一项内容一一核对看,郭庆军并没有危害到社会公共秩序。

如所谓九任党的总书记叛党的说法,郭庆军没有说过,是其转发,对于历史这种东西,更是难以定论,原说法也没有定论,这些说法本身有问题,但是也不至于是寻衅滋事,转发也更不代表郭庆军认可、赞同其观点。

其它类似转发大多数是碎片化的表述,这是社交网络的特点,也表明了不具危害性基本,不会产生具体的后果。

公诉方没有提交任何的证据表明,郭庆军转发的行为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网络当然可以定性为公共场所,但是不是寻衅滋事罪意义上的公共场所,网络好比是一个汪洋大海,转发不过是一朵浪花,一朵浪花不足以影响海洋的运行;寻衅滋事所指的网络空间要形成公共场所只有对一定封闭空间的特定人群产生作用,导致秩序严重混乱才可能构成犯罪。可以看出,郭庆军案中没有任何一个受害者产生,转发行为也没有在一定空间导致秩序混乱。

郭庆军转发的大多数内容属于观点,观点不足以影响色会秩序。真与假是哲学问题,应该付诸于哲学研究,而法庭则追究行为的违法性。网络信息数量极其庞大,信息的真假,观点的对错就在于其公开性,就在于其各抒己见,在观点的碰撞中产生网络的繁荣。

郭庆军转发并非捏造事实,也不是传播谣言,真相恰恰就是在言论自由当中由个人获取的。公诉机关贸然以真理自居、以真相自居不符合社会规律,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所有的法律、有关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中,都没有关于转发构成滋扰行为的规定。

总之,从犯罪构成的本身看,郭庆军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程序辩

本案起始于有关部门对郭庆军等人组织的全国旅游群等微信群的不满,进而调查郭庆军在全国旅游群的有关活动,在长期羁押之后,指控的事实却落在郭庆军在境外社交网络上转发了若干信息的行为上,难道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长期的羁押本身已经成为了郭庆军的刑罚,也成为了有关机关诱供的接口,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都曾做出取保候审以及不起诉的许诺,但是即便郭庆军陈述相关事实后,有关机关也没有实现承诺。

四、情节辩

本案发生时间段短,郭庆军从201712月开始在境外社交媒体上转发有关信息,到20184月被羁押,整体转发的信息也不过两百多条,被公诉机关提交复制的内容也不过一百零三条,具体的内容核实有社会危害性的一条也评不上。

本案也未经任何的行政处罚、警告、通知删除等过程,不符合通常的行政处罚过程,不经行政处罚,直接施之以刑罚,违反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仅仅以转发作为刑事定罪处罚的事实基础,这不符合当下网络发展的实际,如果郭庆军被定罪,千千万万网友,每一个公民都可能因为转发而获罪,这将是对刑法的滥用,也将为中国网络法治进程打开潘多拉盒,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

五、价值辩。

有幸听到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到言论自由,本律师认为本案还有共同话语的空间,的确自由与秩序原本是天然矛盾的,然而我虽不同意你的意见,但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也也是深入法律人心中的箴言,郭庆军的转发行为无非是言论之一种,如果转发也构成犯罪,点赞也是罪行,这秩序的管制就没有了边际,也会社会公众莫衷一是,道路以目。

言论自由的边际何在?公诉人有提到剧场起火论,对此辩护人深表同意,但是必须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剧场,网络作为一个大得多,开放地多的空间,即便有起火的言论,也不会产生剧场秩序混乱的效果。剧场起火论作为美国最高法院关于言论自由的判例,实际上也已经得到修正,即言论自由关乎人的尊严、人的自由、人成为人的本身的价值,其后果只能通过言论本身去纠正,而不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刑罚来控制,如此方能捍卫言论自由。
本案原本就不应该呈诸于法庭。事实、法律、证据、伦理、价值等都清楚地表明,郭庆军是无罪的。

请诸位捍卫自由的尊严,请给中国网络自由一个机会,给网络自由的历史一个机会。

此致 
龙南县人民法院

辩护律师:成准强
2019211

郭庆军妻子电话:13019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