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星期四

湖北潜江访民诉讼政府逼迁一案今天在法院开庭众多访民参入开庭




今天是2019917日,众多访民今天到潜江市法院旁听一强坼案的开庭,到庭开庭公民有:银行被强迫下岗员工黄行芝,潘向荣,伍立娟等,还有失地农民张玉还等,还有计划生育结扎失败的受害者,还有已经被遭遇强迫强坼的农民,很多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叫什么,只能用他们身受遭遇不公平的事件做为他们的代名。 
今天上午大家陆陆续续来到潜江市法院办案大厅,进行安检顺利进入大厅等待上楼开庭,开庭在三楼第八行政庭,审判员看到旁听人员多又改换到二楼稍微大一点的庭审室,9点正式开庭。

本案原告胡金斌自制开庭通知希望大家参入旁听,学习法律知识,本案由2018926日,光明酒楼向潜江市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起诉,起诉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对光明酒楼房屋及土地实施征收坼迁的行政违法的行为,用卑鄙手段强迫受害者签字,他们制作的格式化霸王条款《潜江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坼迁补偿协议书》>,这样格式化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属于无效合同。受害者胡金斌在经过长达一年的不懈努力下,于2019531号正式缴费立案。案号【(2019)鄂9005行初51号】819号收到传票定于917日号上午9点时00分在潜江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终于迎来了决定性的,至关重要的一战,想旁听的安排好时间带好身份证参加学习交流。《让遵纪守法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光明正义,2019915日,胡金斌提前两天发出开庭通知,大家看到他的通知都踊跃参加了今天的开庭。

开庭围绕着被强迫签字协议是否违法,诉求:1,政府行为,2,坼迁属于拆迁办行为,3,增加诉求土地征收赔偿不受理,可做另一案件立案受理,本案依据1,土地管理法,2.潜江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意见。

2018817日上午到824情况看,胡金斌一家五口人被不明身份的人控制在家里,被拘禁,被断水断电的情况下受到威胁恐吓中被迫签字的,征收办与拆迁办村干部等人强行进入胡金斌家里63夜,当事人819号当天就报警6次,在820号早上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跪求领导解决问题,以及解救一家四口被软禁在家里的亲人,结果公安局没有处理问题,让园林派出所将胡金斌带走,园林派出所忽掩了事登记不处理,不解救被软禁的家人,由于当事人家中有两位80几岁的老人在这样的恐惧中,胡金斌老婆在822号,在精神受到极大的压力接近崩溃下迫于无奈签字。

胡金斌不服逼签协议,走上了法律程序,将保护被迫强迁黑恶势力行政不作为的公安局告上法庭,在围绕逼迁过程中严重违法行为,(这一案件已经开庭),在胡金斌证据确凿,理由充分的情况下法院通过开庭后与胡金斌,《协商》用欺骗的手段让胡金斌撤诉,强迫限制他人自由,在没有合法手续私闯民宅进屋打砸,闹,制造各种噪音恐吓下,达到强迫签字的目的,政府强坼所有行为都是黑恶势力,打砸,强行进家打地铺吃住,整夜用打砸行为制造恐怖噪音,迫使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坼迁不合理的协议上签字。

在今天的开庭中主审法官询问原告:坼迁是征收办行为?还是坼迁办行为?

原告方回答两个办事机构都是政府成立的,在拆迁征地,中央有文件规定必须达成相互同意的协议后,安排好安置房入住后才能拆迁,而潜江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是怎么做的通过开庭举证当事人诉说已经一清二楚征收办与拆迁办还有乡政府都是违法拆迁,而派出所出警不作为是造成逼迫签字的主要原因,所以这一合同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的协议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诉求,撤销被迫签字协议,给予合理补偿达成协议,所以法院应该追究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责任,政府法人代表市长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在强迫签字后三张银行卡补偿款胡金斌家人没提取使用不合理的补偿款,而是将不合理补偿款的银行卡与身份证都交给了乡镇领导王万龙。

在胡金斌家的见证人当庭举证见证胡金斌把银行卡身份证交给了王万龙,整过开庭非常糟糕主审法官一再误导原告,使原告胡金斌在法庭上的表述一塌糊涂,根本没有针对政府行为是违法操作导致遭受损失巨大,主审法官明摆偏向政府违法强坼作用者,而被告政府代理人也没有理清所代理的案件过程,法官一再提示被告代理律师说话,今天旁听者都非常生气这一局面,被告方律师根本没有认真看卷宗,这样的政府行政诉求案件他们都是相通的明知道自己在权贵的保护下十大稳胜,所以根本没有把原告胡金斌放在眼里。

最后原告陈述:诉讼请求,是征收行为?还是坼迁行为?是补偿行为?征收协议签订后只能认定坼迁补偿协议是否合法?

最后焦点:原告主体诉讼,主体资格。
被告主体诉讼,主体资格。
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原告最后陈述;请求法院依法主持公平正义维护原告诉讼,被告代理律师最后陈述:请求法官驳回原告诉讼。

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

陆惠平一家不服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及行政复议案发回重审,9月18日狱中开庭


林洪楠律师:2016421日,陆惠平一家七口因不服屏南当局作出的114号《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严重损害了一家人的合法权益,向宁德当局提起行政复议;同年1230日,宁德当局作出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屏南当局114号《批复》。陆家因此向福州中院起诉两级政府。

一审法院认为,114号批复属屏南政府对古峰镇政府上报的《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请示》作出的答复,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内部公文,对陆惠平一家补偿安置权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6号决定书亦不属于受案范围,应不与受理,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陆家不服一审裁定,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高院认为,114号批复属屏南当局履行法定审批的行为,且陆家是对安置补偿标准不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指令福州中院继续审理此案。

一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诉讼,历时近三年半且并未有结果,给当事人造成多少诉累;又因陆惠平一家三口为维护土地灌溉权被屏南当局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至二年九个月不等,服刑中。现本案将于明天(2019918日)在福建女子监狱开庭,敬请大家关注。

2019917


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

余文生律师案情况通报之2019年9月16日





12019916,我给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余文生律师案办案法官刘民伟法官办公室打电话,一直末接。 
这个电话是刘民伟法官办公室电话,在余文生律师案被秘密开庭前,我约打了3次这个电话,刘民伟法官是接的,常伯阳律师也打通这个电话与刘民伟法官通话过。刘法官强调,你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他一定会在开庭前3天,依法通知我开庭时间。估计后来秘密开庭的事情,让他被自己所说的话被法治掌脸了?所以从余文生律师案被秘密开庭后就再也不接电话了吗?其实,我就是问余文生律师案件情况现在怎么样了?我也不会为他曾经说过的话怎么样?再说了,余文生律师和我的法律权利被剥夺也已经很多件了,我一个老百姓能怎么样?大不了呼唤法治!呼唤公平正义!呼唤良知!要求他们依法办事!要求他们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2、余文生律师被秘密开庭后,已经过去4个多月。我离上次去徐州又已经1个多月过去了。所以我今天去邮局给余文生律师邮寄了1000元钱。希望余文生律师可以被允许买东西。

3、我今天出门,发现平房的安保房里,已经上岗了,安保人员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派出所警察、北京市石景山八角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另外两个不认识的人。楼下还停了一辆警车。


请大家关注。谢谢

余文生律师妻子许艳

2019916

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

浚县公安局非法限制蔺其磊律师人身自由


蔺其磊律师:我被浚县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五个小时,在世界民主日到来的一小时三十分钟后终于获得了自由

2019914晚六时许,浚县公安局国宝大队长李拥军等一直找我,追问郭飞雄下落,离开后不久又再次询问此事,不久该局局长主管副局长也赶到,他们认为我说谎,双方话不投机。20:30时许,被主管柴副局长等强行带到伾山派出所,就是追问刚从我家被迫离开才两天的郭飞雄(杨茂东)的下落,期间有称河南省公安厅的人员也参与追问此事。

我说既然你们追问郭飞雄的下落,那么98号才到我家的他,为何相关部门非得要我让他离开河南”“本来要等邮寄电脑到的郭飞雄无奈在八月十五早上离开了浚县,而当天下午电脑收到,我次日给他送过去后就不知道他的行踪了”“郭飞雄是堂堂正正到我这里来,但是他的手机和微信却莫名无法使用,难道他是怕被人找到吗。后来知道我找的汽车司机也被带到派出所询问一个多小时。

从在我村边20:30许被强行带到浚县伾山派出所,到次日(915)凌晨一点半我才被送回家,至此我被浚县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五个小时。


回来后竟然发现今天是世界民主日,我真的是感到悲哀。想起那柴副局长的我就可以口头传唤你,口头传唤就不用给你任何手续,想起作为一名律师,招待朋友被无端骚扰、肆意传唤而无力制止这种违法,想起相关部门对公民正常生活为何如此下精力干扰而困惑不解。这种悲哀,这种模式,伤害的是生活在这个国度的每一个人!

2019年9月14日星期六

祭词――献给中共国七十周年


魔灵,一个社会主义的魔灵,在世界徘徊!

1949101,红魔夺门进入中国。当毛贼宣称中国人民站起来的时候,中国人民却从此进入列宁、斯大林式专制独裁的绞肉机:从镇反到三反、五反,从反右派、大跃进、大饥荒到十年文革,一波又一波披着人民”“革命”“国家”“阶级斗争外衣的运动,肆意杀害和关押无辜国民,中国人的尊严和权利被全面剥夺,红色恐饰充赤了每一个角落,十几亿中国人民被中共恶魔阉害、威慑、绑架从此跪了下来,成为中共国的奴隶。共党当政仅廿七年,民之不民矣,噫兮哀哉!

文革浩劫大幕既落,邓家王朝再展旗幡。谎称思想解放 ”“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则强化独裁专制,扼杀民主自由追求,八九六四学生反腐竟遭血腥屠城,此后贪腐已然无恐,太子党横行无忌,小官窃钩,大官窍国,党国经济,权贵资本罪恶诏彰,工人下岗、农民进城,国进民退,重税私商。共同富裕,小康社会、皆为弥天大谎!贪官治国,荼毒苍生,改革四十年,共党没有改恶从善,而是走向极恶,改革已死,噫兮哀哉!

八九之后,中共谎称市场经济,欺骗世界混入世贸体系, 以高耗能、低人权、毁环境为代价获得高速发展。改革成果并不惠及民生,而是被几百高官家族大肆瓜分,大官富可敌国,小官捞得满钵,公务员高薪为奴,知识精英甘为犬儒,十四亿人被共党绑架,媚官拜金,洗脑教育,统一思想,人鬼不分。网墙高筑拦截真相,言论箝制真话获罪。文革模式,新疆模式正在全面展开。邪恶和恐怖被演绎的淋漓尽緻。一边是几十代花不完的钱的贪官盗国贼,一边是为上不起学裸贷,为治不起病跳楼,为吃不上饭跳河的杨改兰们,一边是一带一路大撒币,一边是农村老人,工龄旧龄群体颗粒不收,老无所依。一边高喊以法治国,一边是公捡法联手做制造冤狱,一边是,一边是……太多太多的一边是,磬竹难书!其残忍邪恶程度,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个国是赵家的,是极少数盗国贼的,是毛皇帝、邓皇帝、习一尊的,哪有人民?哪有共和?又岂有改革!七十年是罪恶,是国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死!噫兮哀哉!


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祭献!

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

中秋节“慰问团”来访记


912下午三点多钟,我接到电话,市公安局要来我家里慰问,我再三拒绝,他们坚持要来,说是来看望我生病的母亲,这样有利于我们长期打交道

市、县两级慰问团四人晚上六点半之前到我家的,七点钟送走。本来在我家里我不想当着父母的面发火的,但我没想到,竟然有人在我家里招呼不打就拍起照来,我立马噌地站起来了。我说请你们不要未经我允许就在我家里拍照,这里不是公共场所,我也没有义务无条件地配合你们。我是个人,不是猴子,我是有自己的尊严的!

如果你们认为送点礼物就是在关心我和我的家人,就要拍照存档,那这样的关心我们不需要!

更令我怒发冲冠的是,93日我到了郑州,95日就有人到我家里说我又被抓了,我母亲急得马上给我打电话。94日村主任、派出所、镇上的人也到了郑州。谣言还说我每发一条关于香港的信息都有200赏钱。尼马!造谣造到我家里来了,还有比这更无耻的吗?!香港的信息每天几十亿条以上,哪怕每条给两毛钱也没有人给得起呀!我相信造这个谣的人肯定是和政府或公安系统有关的人,因为在我发布消息之前,我老家的人根本不知道我到了郑州,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旁边的国保说因为我没有上班又到处走,才有人这样造谣。我说仅仅因为我没上班就可以造我的谣吗?我没上班,我也不会去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我四年半与世隔绝了,我不到处走走,我怎么能清楚地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刚好那个到我家里传谣的人今天也在我家里,我让国保去问他谣言因谁而起,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今天的慰问团负责人交待下去说,一定要查清楚谣言因何而起,给我一个交待。

负责人又说,叫我体谅他们的难处。因为我每到一个地方,当地的国保系统都会上报共安不,然后就会通知我老家的人,于是老家的人在接到某种含糊的指令后,就不得不去接近我,监控我的行动,甚至想要带我回家。我说我的手机只要有电从不关机,我每到一处都是公开的,甚至我刚上火车你们就打电话来了,我的一切行踪都在党国掌握之中,你们还有必要劳民伤财兴师动众千里迢迢去找我吗?我刚回到县城,我的表哥第一句话就是对我说你真的被人抓回来了!

负责人说:你也没和他们一起回来呀!你是自己一个人坐火车回来的,而村主任他们三个是坐高铁回来的。
我说:但是这个恶劣的影响已经造成了,我老家很多人都以为我是被抓回来的,好像我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似的。其实你们比我还清楚,我没有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难道不是吗?

负责人说:是的,我们很清楚你没有做任何触犯法律的事情,但是你每到一处所见的人,在当局看来都是很敏感的,哪怕你什么都不做,只要你见了那些人,就会引起上面的注意。

我说:天啦!我见的人都是我多年的朋友,我怎么从来没有因为他们而过敏呢!我们都有五年没有见面了,我去见他们,一来是因为我想念朋友了;二来是对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表示感谢;三来我就是想通过他们了解一下,这个锅家在我不在场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现在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锅家。而想要知道准确的答案,我只有去寻找我最信赖的朋友和愿意真诚待我的朋友。如果我连这样的空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大贱狱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我还是回到小贱狱里更清静些(当然我也做好了遭受类似李先生、刘先生、高律师、王律师、余律师、秦老师等人所遭受的残酷迫害的心理准备。)。我现在已经很焦虑了,我几乎要迫不及待地回到小贱狱里去了!

负责人说:你不要激动,你要学会体谅别人。人家去见你的人也是迫不得以才去见你的,他们也有你所说的尊严。

我说:不是这样的!那些为了450元一天的工钱(包括吃住在内),就可以出卖自己的人格,去跟踪监视别人侵犯别人的人权(甚至一天打十个电话骚扰我!)的人,是不需要尊严的。难道阿道夫的盖世太保也需要尊严吗?那些狂热的纳脆分子也需要做人的尊严吗?或许他们本身也是有着与生俱来的做为一个人的尊严的,但却被他们自己无情地抛弃掉了!

虽然,我也知道不应该在自己父母面前在自己家里说这些,也许,还不应该这样对待一个自我表白带着某种善意来看望我母亲的人。但没有办法,当我联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13亿人都被一股怎样邪恶的势力所荼毒的时候,我就无法自抑!

或许是负责人从未见过一个人在面对送上门的礼物的时候,像我这样无动于衷,而且近乎狂怒,他只好做出告辞的样子说,晚饭约了人,今天我们就先聊到这里。希望我去到城里以后,能够打电话给他,我们再好好聊聊

可是,谁能让他明白,这样的聊聊可不是一般正常的人想要的,更不是一个正常的国家所应该每天重复上演的!

雪原孤梦

2019912(中秋前夜)

中秋寄语高墙内,明月千里共婵娟


中秋节————民间的古老节日, 家人团圆的日子, 在大家欢乐、团聚,享受天伦之乐的美好时刻,可否还记得?那些为了实现民主、自由、法治、宪政的伟大目标,而身陷囹圄的朋友?他们在高墙内的铁窗里,以及他们的父母亲,妻子,未成年的子女,此时此刻,在想什么呢 ?那种对国家、亲人、爱人的眷恋之情,可想而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只能是无限的思念和牵挂;他们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近在咫尺,仅一墙之隔,而不能相见相拥与探望。只能在心中,默默的思念,默默地祝福,默默地怀念,默默的牵挂。 中秋节,月儿圆,思念在心间。

每逢佳节倍思亲,湖南公民爱心组研究决定:今年的中秋节,给朋友送月饼,具体的就是通过他们的亲人,给铁窗内的朋友,每人送一个200元的节日红包。

我们没有忘记他们!
我们永远在一起!
风雨过后是彩虹!

湖南公民爱心


2019813,中秋节

法轮功学员张莉敏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之无罪法律意见书


桓仁县法院、桓仁县检察院、桓仁县公安局: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燕益,受当事人张莉敏及其家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担任其涉嫌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的辩护人。本辩护人通过了解相关案情以及对相关法律进行分析,认为由桓仁县公安局立案、桓仁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的邓玉林、张莉敏等桓检公诉刑诉(2019118号案件是公、检两部门基于对法律的错误认识造成的一场冤假错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你们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主动纠正冤假错案,立即无罪释放张莉敏等当事人依法撤销该案以避免你们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事实与理由如下:

众所周知,桓仁县公安局、桓仁县检察院两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立案、抓捕并起诉张莉敏等当事人是由于其修炼和信仰法轮功。诸如此类案件一般仅仅由于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或者由于这个群体坚持自己的信仰被非法打压迫害后向社会申冤、维权、讲真相就遭到进一步的打压迫害几乎成为一种常态。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并且为达非法目的从一开始就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故意错用法条即刑法三百条造成大量信仰冤狱。肇始于1999年持续了近20年一场专门针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迫害运动,如果最初还不为人所知的话,近年来,这一真相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为海内外全世界人所共知,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难以估量。这场迫害运动不是国家的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而是个别人的意志,我们需要将个别人的意志与国家意志、法律的意志、执政党的意志加以区分,个别人的意志不仅不能代表国家、代表执政党而且可能因其违法性是反国家、反党、反社会、反人类的。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不能因为个别人的错误而承担如此大的代价。我们每一位社会公民、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不仅不应该执行个别人的错误意志,而且还有义务、有责任坚决与这种错误意志、错误行为作斗争,以捍卫国家的正当意志、法律的正当意志、执政党的正当意志,坚持原则,不跟反法治、反国家、反人类的恶行站在一起,如此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治以及维护执政党的权威。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一名党员应当好好学习一下宪法、党章,以及文革结束以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决议,看一看历史,看一看人类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文明的。

过去二十年间,各地公检法在处理法轮功案件时根本没有像通常那样按照一个常规的刑事案件来加以对待。在法轮功蒙冤的一个个案例中,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司法中立等法律原则一概不被适用,与此相反,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大量法轮功学员仍被定期抓捕、被枉法裁判制造冤狱,千千万万的司法冤狱被持续制造。

与此同时,这场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世所罕见的一场戕害人权、群体灭绝的严重反人类事件。中共十八大之后,尽管这场丧尽天良的迫害行径仍然得以延续,但是辩护人认为,从一般人性来判断习近平先生不可能愿意背上这笔历史的债务。辩护人认为,习近平先生以及更多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越来越深入了解其事实真相,所有人会越来越看清此类案件的本质。不管过去如何,从今天开始,这场迫害必须被正视,必须尽快停止下来,它需要体制内外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努力,让非法迫害的行为得到及时的关注和纠正,辩护人不相信现任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谁会心甘情愿背上这样一个残害百姓、荼毒生灵的历史罪债。虽然二十年来由于少数反人类的邪恶犯罪分子把持政法大权在全国范围内制造了大量法轮功学员的冤假错案,但近年来法轮功案件从普遍重判向轻判进行无罪化处理是个发展趋势,并且在本案发生之前各地出现诸多法轮功案件审而不判、发回重审、免于追究刑事责责、不起诉、撤销案件、无罪释放的案例,充分彰显了人性良知的日益觉醒。

众所周知,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了包括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内容。世俗权力包括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不能对公民信仰权利予取予夺。由此可知,任何处置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自然因其违宪性而失效;众所周知,由于认定法轮功是邪教组织缺乏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以刑法三百条所谓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学员是适用法律错误,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众所周知,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以前只是学法练功并没有向社会散发传播资料、讲真相的现象,而1999年之后,由于他们遭受了各种诬蔑和打压迫害(比如央视炮制天安门自焚假新闻以及各大官媒铺天盖地对其妖魔化指斥其为邪教组织等等)并且以劳教、判刑、洗脑班、酷刑等各种手段打压迫害信仰者甚至时常出现致伤、致残、致死的现象以及活摘器官这一骇人听闻的事件,对法轮功的迫害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为了申冤与反迫害他们不得不走向社会,告诉不明真相的世人他们不是邪教组织,他们是好人,他们遭到了诬蔑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种种遭遇与不公。在这一过程中,镇压与迫害是起因,申冤与抗争则是被迫的回应,他们之所以要到社会上去发资料、讲真相,是因为迫害在先,并且迫害的现象十分普遍极其严重。

众所周知,镇压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发生有其历史背景和政治上的原因,1999年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为了巩固和延续其权势地位利用手中权力发动一场全面镇压、迫害法轮功群体的运动,从中央到地方专门成立了镇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即所谓的反邪教办。而江的党羽以及大量体制内公职人员或者慑于江的权势或者基于既得利益、政治风险的考量紧跟政治形势利用手中权力谮越宪法、法律,统驭公、检、法、宣传等国家机器大肆抓捕、迫害、诬蔑法轮功学员。一场空前惨烈的镇压与反镇压、迫害与反迫害的较量就此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二十年以来,法轮功群体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打压迫害、群体灭绝的遭遇,他们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他们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多年遭遇的不公与迫害导致个人及家庭陷入极端悲惨的境地,但是他们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面对如此巨大的人生苦难和悲惨命运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进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他们和他们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我的法律同仁们应该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暴力恶性事件逐年增多,而与此相反的是:尽管由于个别当权者的错误,自1999年以来全国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遭受了人类有史以来极为罕见的残酷迫害与镇压,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流离失所,但他们对这种不公与残忍仍然能够以和平、理性、忍让、克制的态度回应之,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靠对信念的执守,相信善的力量,可歌可泣的和平申冤与抗争,向世人讲清真相,告诉不明真相的人们,法轮功不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法轮功是被人诬蔑的。即使承受着自己、亲人和同胞们被多次制造冤狱、亲人同胞们被迫害致死、致残乃至被活摘器官等种种难以想象的苦痛,承受着生离死别、千古奇冤,但仍然坚守信仰相信正义必胜,从来没有以暴易暴以怨报怨,全国没有发生过一起法轮功学员因遭受迫害与不公而采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鸣冤雪耻的事件,这是一种怎样的舍身救世精神,这是一种怎样的大慈大悲情怀?)如果非要说法轮功学员有罪那只有腹诽”“言论犯罪”“思想犯罪表达犯罪捍卫信仰、尊严、生命与基本人权犯罪。很明显,法轮功学员不是侵犯者而是受害人。

众所周知,从法轮功信仰者持有或者散发的资料内容来看,即使这些物品被传播散发出去也根本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这些物品大致涉及到三方面内容:第一、出世的意识形态理论、超验的世界观主张,在法轮功信仰者看来,这个世界分多个层次,多层空间世界由神佛主宰。这些信仰层面的问题人生观的问题由人自己选择对现实社会没有直接关系。第二、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法轮功信仰者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习练者是好人而不是什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第三部分,无外乎涉及到对执政党、政府的一些谩骂、批评、历史评价,首先这些批评、谩骂为何发生有没有值得反思警醒的地方是其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其次这些谩骂、批评、评价客观不客观对不对暂且不论,尽管辩护人反对极端的情绪化的言论,但即使是极端的谩骂、批评也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并且绝不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是显而易见的。

众所周知,其实从江泽民1999720日发动全面镇压法轮功运动开始,对于执政党来说就将必然酿成文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错误。当初当权者完全可以选择以法治的方式而不是以斗争哲学搞运动的方式来对待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假如当初面对法轮功上访,如发生冲击国家机关、打砸抢烧、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现象则完全可以按照现代的法治理念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采取一刀切的运动方式加以对待,如果当权者选择运用法治的手段处理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则师出有名,谁都无话可说,并且始终占据道义高地。当权者依据宪法法律正当行使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秩序依法处理自然无可厚非。可遗憾的是,当权者自恃手中的权力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谮越宪法、法律发动了一场完全没有必要的政治迫害运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人道灾难,也导致当局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深陷罪恶泥沼当中。

早在2010年前后,辩护人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时就明确提出了: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带来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至今辩护人仍然坚持这一立场并且还坚持认为:法轮功冤案不平,国难未已!因为大量法轮功冤狱的系统制造不单影响到千千万万法轮功信众及其家庭的命运而且长久以来它直接侵蚀摧毁了中国整个司法系统得以维系的合法性基础和任何进行良性改革建设的可能。

二十年以来,全国上下司法工作人员或者明知法轮功当事人无罪但慑于当权者的权势或者对刑法三百条罪名存在错误、模糊认识,滥用刑罚处置法轮功信仰者、申冤者,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对法轮功的镇压与迫害无异于消灭良善、对人性开战,这场运动严重毒害扭曲了正常的人性与道德,与此同时,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始终存在着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合法意志与违法意志的较量正考验着每个人对于是非善恶、正义邪恶的选择与立场!这件事情同时也必然与这个时代的变革,这个国家的前途紧密相联。

众所周知,中国大陆的法治建设肇始于改革开放之后即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中国社会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应该说才刚刚起步,社会上下的法治观念还十分淡薄而专制思想则根深蒂固,加之一些当权者、既得利益者的倒行逆施,权力难以得到有效制约。由于这些历史和个人的原因,这场人为制造的冤狱也造成无数当权者、司法人员为违法行为背书,背负了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无论那些主动的违法者还是被动的违法者无不担心,如果真正贯彻法律的意志,势必影响到自己的现实权力、地位、利益乃至受到清算,因此使得大量法轮功冤狱无法翻转,冤狱仍在被不断维系制造当中。

毋庸讳言,面对法轮功冤狱终将有一天得到纠正并且这一天正在日渐迫近的形势,有人想继续把法轮功案件政治化,意图延续对法轮功群体的非法迫害,绑架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让体制内更多同僚背上历史债务,如此一来那些制造冤狱背上历史债务者才会有安全感!

辩护人认为,立即纠正这一历史错误才是明智的选择,无论如何,无辜的百姓不能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从常识判断,不排除当前的执政者愿意切割历史包袱,与此同时也不难想见,过去二十年间已有千千万万的体制内官员、公检法干警背上了历史债务制造了大量的信仰冤狱,导致一场空前的浩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乃至整个国家机器为法轮功冤狱背书,被这个政治错误、历史包袱所挟持绑架达到不堪重负、积重难返的地步!

辩护人也注意到,针对法轮功问题2017年初,两高新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文件明确废止了1999年及2001年的两个司法解释,相较于后两者而言,这个文件大大提高了抓捕、起诉、审判法轮功的门槛,这或许为解决该历史问题创造了一个良好契机,仔细研读这个文件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对待法轮功案件能不抓就不抓,能不捕就不捕、能不判就不判,其文件的精神实质就是:停止迫害四个字!

纠正这一历史性错误无疑极具挑战性,必然会遭遇诸多困难和阻力,需要更多的耐心和努力,但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权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球化、信息化的加速发展让普世价值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从迫害法轮功这件事上来看,那些作恶者从起初的气势汹汹、肆无忌惮到今天的讳莫如深、回避与恐惧,作恶者也自知罪责难逃!我们不难发现,停止迫害,彻底纠正这一历史错误,不仅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与此同时,我们可能还低估了人民的普遍觉醒、低估了现行体制内坚守良知的法治力量、正义力量、低估了海内外全人类的进步力量!无疑这是一个人性觉醒、神性复归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看到少数既得利益者反法治、反正义、反人类的邪恶势力日益陷于孤立和挫败当中,毕竟大多数参与的司法工作人员都是被裹挟进这场运动当中的,应当说,过去制造法轮功冤狱的主要责任不在基层,而今天则不同了,自今日始,只有勇于直面错误纠正错误,弃恶从善才有未来!

对于当权者来说停止迫害走向和解才是唯一的出路,只有摒弃斗争哲学用爱与善意化解仇恨、苦毒才可以摆脱互害的社会现状避免社会陷入无序动荡的深渊,中国全社会需要一起面对这个挑战,以开启一个人权至上、和平民主、法治中国的崭新前景,共担人道使命!

毋庸讳言,伴随而来的这场时代变革从一开始就是一场信仰的较量,是非、善恶贯穿于始终!近二十年来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与反迫害已经越来越具有了某种普遍性和全球意义,它已不单单是个别人、个别群体(法轮功)的事情了,它关乎每个公民的生命与尊严,关乎每个公民的抉择与立场乃至全人类的共同尊严与未来!这是一场和平与暴力、文明与野蛮、自由与奴役、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谁都无法置身事外。在这场较量当中,可以确信的是,人心向善、人们对于光明前景、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这一人性的普遍诉求决定着,真善美爱作为普适价值的信仰将会日益彰显与坚固起来!无论是谁?即使恶魔也时常装扮成正义与良善的形象。是非善恶就在你我心中,人心所向的普适信仰把大家联结在一起,它在每个人的心中,我们不但可以彼此验证而且可以收获喜悦,凭着它,人们不再恐惧,无往不胜!


张莉敏辩护人:谢燕益

201999

我們的推友:王江松教授


因關注勞工權益,被中宣部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重手整肅!

你沒看錯:自稱工人階級代表的共產黨,卻嚴厲打擊著名勞工專家,甚至卑鄙到追討項目經費。

王江松博士是當代中國最敏銳最實幹最深刻的實幹學者,他與眾不同地關注勞工權益,腳踏實地努力為勞工權益發聲,從眾多的公共表演家中脫穎而出!

太多的民主追求者,雖然經過了維權運動的洗禮,但依然只是停留在喊口號,寫文章,發宣言之類事務上,似乎這樣就能夠推翻專制,實現民主。

更有甚者,個別曾經為民主事業做過中共大牢的民主人士,卻被中共收買,近幾年不余餘力地為中共發聲,企圖帶歪方向,影響輿論。

譬如如此言論:退伍軍人不值得同情,他們是中共走狗;教師不值得同情,他們是中共愚民打手;工人不值得同情,他們是中共的基礎;農民不值得同情,沒有他們支持,中共贏不了內戰;中產階級不值得同情,他們被中共剪羊毛活該;企業家不值得同情,他們是中共的白手套;前體制內官員不值得同情,他們不過是內鬥失敗者。

如此等等,數不勝數。

可是,只有你孤芳自賞,空喊口號,寫點文章,就真的能夠推翻中共嗎?!

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尤其是團結一切被中共利益集團迫害的階層,維護一切被中共壓迫剝削者的合法權益,這本就是憲政民主制度的題中之意!

敞開了說:中國民主法治派,如果不能腳踏實地去民間接地氣,努力為一切被迫害的工人、農民、市民、退伍軍人、企業家、教師、中產階級、企業家等等維權,不能開展中國民主派的工運,農運,兵運,學運,商運,社運等等,就不可能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間,積累自己的廣泛社會基礎,就不可能獲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與號召力,更不可能獲得寬廣的社會組織力,就不可能成功!

從這個意義上,維權運動偉大,維權律師光榮,維權人士不可或缺。將維權運動進行下去,是擺在我們眼前的最為重大的課題。

請轉發聲援王江松!

趙昕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