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方的家》系列報道(十七)——房屋是被人為毀壞還是被自然毀壞?
一, 背景
我遠方的家 ------江蘇省無錫市南長區揚名鎮揚名街道盛北許巷16西(位於太湖廣場旁的京杭大運河的西邊),在2014年8月4日(中國時間)早晨又發現該房屋被偷拆,見附圖2被偷拆後的照片。這是繼在2014年6月26日夜裡被偷拆後(見附圖1)的第五次被偷拆。
這次偷拆主要是對上次偷拆後唯一保存下來的“比較完整”的房間(南邊第三間的鋼筋混凝土板屋頂的一層樓房子)動手, 把一整塊鋼筋混凝土板屋頂拆掉了。附圖3為第四次和第五次被偷拆後的比較照片。而且這次偷拆的時間段也應該比較確定,應該是8月3日白天至8月4日凌晨,因為我姐姐(許愛萍)一般每天早晨(六點左右)起來都會到陽台看一看我的房子有否異常(我姐姐家就住在北邊的一幢高樓公寓裡,能俯視我的房屋),8月4日(中國時間)早晨起來她發現房子的屋頂不見了。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的詳情請見《我遠方的家》系列報道13(遠方家遭到第五次偷拆)。
二, 無錫市公安局的答復
我於8月13日(美國時間,10:20pm 至 10:30pm)打了無錫市長公開電話詢問8月5日的所提問題的答復,下面是無錫市公安局通過無錫市長公開電話給我的回復:
“陽光派出所針對你所說的二次毀壞的情況均依法立案,但是經過二次房屋的毀壞,房屋主體結構已被破壞,房屋的屋頂呈懸空狀況,房屋內沒有其他物品。經調查走訪,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訴求人許愛萍所報稱的屋頂被人偷拆的情況。同時根據無錫市氣像局通報,2014年6月27日後至今總共有十七次下雨,屋頂的損壞不能排除自然情況的影響,同時派出所已准備聯系有鑒定資質的第三方對房屋的毀壞情況作鑒定以此來確定是人為毀壞還是自然毀壞。所以目前該案件不能根據當前情況以予立案偵查。”
三, 房屋的結構破壞分析
1.雨水的影響
在上面市公安局的回復中特意提到從第四次到第五次被偷拆期間一共下了17次雨,所以“屋頂的損壞不能排除自然情況的影響”。在這五次的偷拆中有三次是毀滅性的,分別發生在2013年6月10日、2014年6月26日和2014年8月4日,眾所周知一般6月到8月是江南的黃梅季節(雨季),而這三次毀滅性的偷拆都選在黃梅季節,就是想造成房屋被自然毀壞的假像。所以這“17次雨”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黃梅雨的主要“自然影響”是使東西發霉,雖不可否認對房屋的某些結構可能也會產生影響,如由於長期被浸泡、侵襲,基礎可能產生不均勻沉降;牆體開裂、部分甚至整體倒塌等,但鋼筋混凝土板被“雨”垮實屬罕見。即使其17場黃梅雨場場變成了槍林彈雨,鋼筋混凝土板面上最多應該留下的是密密麻麻的雨彈孔,除非下了17場強酸雨,把鋼筋混凝土板裡的鋼筋給腐蝕掉了。
當然雨水的侵襲有時確實會毀壞屋頂、牆體等結構,下面會對雨水對結構的影響作分析。
2.自然荷載
由於鋼筋混凝土板屋頂沒有活荷載,而且屋頂周圍沒有女兒牆雨水不可能在屋頂上形成圍池,所以基本上只有鋼筋混凝土板自重的垂直載荷,且呈均勻分布。風有時會產生較大的水平荷載作用於屋面和牆體,但由於屋頂是一塊水平的平板,所以風不可能在屋面上產生不可忽略的水平荷載。所以推出的結論是,屋面上的自然荷載基本上只有呈垂直均勻分布的自重荷載。
風有時會對牆體產生較大水平荷載,但由於那間房子只有一層(高度只有三米左右)風載可近似成水平荷載,而且由於牆體高度不高(除非很大的台風,否則)不太可能有較大水平荷載。風荷載引起的彎矩一般在牆體的根部和/或下部。由屋頂平板自重引起的牆體內垂直荷載較小可忽略不計。
所以推出的結論是,牆體的自然荷載基本上只有約呈水平均勻分布的風載荷,且較大的彎矩一般在牆體下部。
3.屋頂板的墜塌分析
從現場的照片(附圖5 至 10)看,屋頂板裡的鋼筋適中、混凝土強度足夠,鋼筋混凝土板整體性良好。又從上面自然荷載分析得知,屋頂板上的主要荷載是均勻分布的自重(荷載值應該較小),而且周邊有牆體支撐。根據結構分析原理,屋頂鋼筋混凝土板不太可能由自重而自行墜塌,除非由於牆體倒塌使屋頂平板失去支撐而墜塌,或有人為荷載的作用,或遭受極端天像。
4.牆體的倒塌分析
從現場的照片(附圖2 至10)看,牆體上部遭到部分毀壞,但牆體的下部基本完好,又從上面的自然荷載分析得知,牆體主要承受近似均勻分布的水平荷載,而且危險截面在牆體的下部,牆體頂部周邊由較堅固的鋼筋混凝土屋頂板覆蓋,根據結構分析原理,牆體不太可能在上部遭到自然毀壞。
該牆體基本是一個封閉的圍體,根據結構分析原理,它能承受較大的水平荷載,而且不易倒塌。
從現場的照片看(附圖1 和2),幾十米長的整個房屋的東面牆遭到(在2014年6月27日的)第四次被偷拆後,已變成一道“懸臂”牆,但經“17次雨”仍然屹立不倒,堪稱“牆堅強”!說明牆體能承受較大的水平荷載,更能說明這次封閉的和非“懸臂”的牆體反而變成“牆歪歪”,有違結構分析原理。
所以,牆體似乎不太可能遭受自然毀壞,除非有人為荷載的作用,或遭受極端天像。
5.極端天像
極端天像造成房屋的自然毀壞是很有可能的。如,龍卷風把房屋連根拔起、地震把房屋震塌、強台風把房屋吹倒,等。
6.人為荷載的線索
從現場的照片的附圖4中發現,一牆體被人為鑿開了二個貫通牆體的槽道(呈八字型)。又從現場的照片的附圖5中發現,有一卷粗長的麻繩丟留在現場。我們可以作出這樣的假設:作案人先在牆體上鑿上貫通牆體的槽或洞,然後把繩子通過槽或洞拴柱牆體,最後(眾人)合力“拔河”,把牆體拉塌,然後可能對屋頂板施加人為荷載將其屋頂板毀壞,和/或由於屋頂的鋼筋混凝土板失去足夠的支撐而墜塌。
7.結論
該房屋似乎不太可能是自然毀壞,而應該是由人為荷載或極端天像引起的。但在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8月4日期間,該地段沒有出現極端天像。所以結論是,該房屋應該是被人為毀壞的。
四, 結束語
真還有點無巧不成書:我應該也有房屋毀壞的“鑒定資質”的,因為我與公安部門聯系的“第三方”一樣也是搞土木工程的(大陸中南大學結構工程的碩士,澳洲悉尼大學岩土工程的博士,美國注冊土木工程師)。但事實上,只要稍有點土木工程知識的人們估計一般也會得出跟我相似的推論。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有由無錫市公安機關委托的有鑒定資質的第三方對我房屋的毀壞原因所作的鑒定報告。
三鞠請安
2014年8月16日
於美國新澤西
附錄: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的部分照片
附錄: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的部分照片
圖1 房屋第四次被偷拆後的照片
圖2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的照片
圖3 房屋第四次和第五次被偷拆後比較的照片
圖4一牆體被人為鑿開了二個貫通牆體的槽道(呈八字型)
圖5 一卷粗長的麻繩丟留在現場
圖6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房頂鋼筋鋼筋混凝土板的局部照片
圖7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房頂鋼筋鋼筋混凝土板的局部照片
圖8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房頂鋼筋鋼筋混凝土板的局部照片
圖9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房頂鋼筋鋼筋混凝土板的局部照片
圖10 房屋第五次被偷拆後房頂鋼筋鋼筋混凝土板的局部照片
========================================================================
中國控訴,控訴中共!
同胞們,拋棄幻想,珍惜生命,戰勝恐懼,和我們一道把自己的冤辱告訴全世界!
我們中國控訴組織的官方博客是http://www.zhongguokongsu.blogspot.com歡迎訪問和留言,您可以隨時和我們聯系,我們的電子郵件是zhongguokongsu@gmail.com 把你的冤辱寫成文章傳給我們。
(中國控訴編輯記者:李朝陽、安志新、王莉麗、王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