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日星期日

新疆邱贤仕矿难致残进京上访被以教唆他人上访罪拘留


邱贤仕,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新源县新源镇青年街,新疆兵团农四师71团焦化厂二矿职工,94年在井下作业时由于矿长指挥违章作业,导致生产事故,邱贤仕等人受伤后,矿领导为了名誉和安全奖,隐瞒事故不报。邱贤仕因公致残后矿长每月只给他发放250元的生活费,因没钱缴纳3个孩子的学费导致孩子辍学。
2000年经农四师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为三级残疾,继续治疗、护理的费用无人承担。2002年农四师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决定书严重侵犯了邱贤仕的合法权益,为此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不公,导致邱贤仕上访。
邱贤仕说,我的工龄10几年了,他们给我办成了临时工,不计算工龄。工伤复发后住院治疗单位也不给报销,我请求他们给我解决困难还遭到毒打、侮辱、咒骂,进京上访被拘留。户口被注销,家里被放火烧了。现在只能在北京上访,回不了家了。

最近,他还给北京市东城分局闹到了法院,控告分局滥用职权对他无辜拘留,他认为访民上访都是自愿,谁上访也和他无关,分局以他教唆他人上访为由拘留他是知法犯法,况且,分局出具的证据不能证明他教唆别人上访,相反分局认定被教唆的人还为他作证,并没有被邱贤仕教唆,但东城区法院却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