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二0一三年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被精神病)年终报告

    一、引言

    2013年已过去,民生观察团队感谢大家这持续一年的关注。这一年,我们报道了大量被精神病侵权案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被精神病公民争取了维权的时间。并提供大量的相关案例,作为国际社会审查中国人权的依据,及以此引起了国际人权机构对中国政府乱用医院关押正常人的谴责。其中,民生观察重点关注的黑龙江哈尔滨现仍在精神病院中的被精神病者邢世库案,在相关人权机构的推动下获得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关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就该案向中国政府提出了质询。

    这一年,我们采访的“被精神病”人员范围极广,有比较高层的党委书记、法官、大学老师;也有底层的猪贩、农民工、普通职工;有政治反对的公民遭受迫害的;有家庭暴力被送精神病院的;有被村政府关铁笼的精神病人;有无法出院的精神病人;人数最多的是上访被政府送入精神病院的正常公民。这一年,我们从电话采访、网络访谈、实地暗访、面对面交流、网络搜索等仔细的了解被害人的情况。跟他们的家里人沟通,全面具体了解侵权行为和迫害遭遇,以及后来的申冤无门、司法不公等,帮助受害人呼吁,谴责这种不人道的行为。

    这一年,我们知道了精神病院的十大酷刑,分别是捆绑、长期囚禁、吃药、打针、电击、殴打、侮辱、威胁、鼻饲、虐待。这一年,我们熟悉了很多医学名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病、精神病待查、偏执型精神病障碍、躁狂发作、偏执型人格障碍等。

    这一年,我们继续登记被害者的数据,包括受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性别、信仰、因何被害的基本信息,让大家一目了然的能看到中国被害者的基本情况,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必不可少的一个基本内容。民生观察网被精神病数据库整理的资料显示,数据库已收录了近一千名“被精神病者”。这一年,我们收集、发布大量的精神病卫生专家和法学专家讲座论文,全面探讨国家对于精神病患者以及被精神病权益保护的得失,社会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无视和被精神病患者的冷漠态度,其中有文章指出“要治被精神病,先治权力病”等很有观点的评论文章。

    二、2013年《中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精神病现象远未终结。

    2013年5月1日起,中国政府颁布的《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曾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希望,但此后被精神病现象。尤其是公权力制造精神病现象并没有终结,甚至在北京这样的“天子”脚下仍肆意横行,其“执法”仅仅局限于书面上。通过我们一年的采访调查和工作,我们发现在2013年5月1日《中国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被精神病现象仍屡屡发生。

    辽宁张海彦。张海彦是辽宁省丹东市下辖的凤城市人,多年一直在上访。《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志愿者文风于2013年10月底电话采访了张海彦,2013年全国运动会8月31日在沈阳奥体中心开幕,当天张海彦到了奥体中心,但就在当天,凤城市凤凰城公安分局的七、八个警察赶到了沈阳,他们在沈阳奥体中心外抓住了张海彦。一顿殴打后,张海彦被带回了凤城市,他先是被拘留。拘留期间,张海彦被鉴定为所谓的“偏执性精神病”,于10月11日被凤凰城公安分局人员从看守所强制送进了凤城第四医院(精神病院),近二十天后张海彦才被从精神病院中放出,这是张海彦第一次被精神病。

    上海范妙珍。范妙珍是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创建村136号人,2013年10月11日,范妙珍在村委会,碰到一个叫顾忠良的队长,跟他讲了几句话,政府雇请的打手唐小量说不要理她,范就问唐小量你在政府是什么身份,结果猛然一个耳光扇到范妙珍的脸上,并且把她推倒在水泥地上,搞得浑身是伤。为讨说法,范妙珍天天拦官员的车。2013年10月17日傍晚七点,崇明县创建村村委代表蔡石村长和长兴镇派出所民警史晨浩把范妙珍送到上海市崇明县精神卫生中心,这已经是他们第三次送范妙珍来了。范妙珍的大女儿王荷英联系不到母亲,在母亲的朋友孔令珍等多方打探下终于得知被关在这个县精神卫生中心的“囚笼”里,众人赶到救援时,医生殷杰等的回答是“她是政府关进来的人,要政府出面才肯放人”。

    安徽代课教师方道明。方道明,安徽省黄山市歙县霞坑镇霞坑村人,因工作问题而上访。2013年10月12日,在北京上访的方道明为了生存,应聘到北京国泰保安公司做保安员,公司于10月29日发现方道明是上访人员,就予以辞退,并克扣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500多元工资,他就跟公司相关负责人理论,在中共三中全会的前一天11月8日晚,国泰保安公司赵副经理和刘姓员工在方道明原上班的万寿路超市发厨房,将方道明按倒在地殴打,北京海淀区万寿路派出所随后赶到现场,未上前阻止他们殴打行为,反而将方道明反铐至万寿路派出所,并送往久敬庄信访接待中心,在此被非法关押二天后,10日上午,万寿路派出所刘涛警官(警号037854)问方道明你以后打算怎么样?方回答还要继续上访,就这样方道明被送到了北京昌平区华一中西结合医院精神病四科。这次方道明被关押上了21天。在此前,因上访方道明就被关过精神病院。

    湖南唐学成。唐学成,1964年8月4日出生,湖南郴州市北湖区芙蓉乡廖家洞村五组,因承包金属矿纠纷而上访。因上访,2006年11月唐学成第一次被关精神病院。2013年8月8日早上,来到北京的唐学成像平常给各机关部委寄信一样,准备好材料,为了安全,坐车离开自己住处,跑到较远的地方找邮局,可在北京这个无缝监控的城市,就是你入地三尺,只要政府想找,就没有你的藏身之地,当他自认为安全的找到邮局刚踏入大门时,三位穿着制服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就这样他被带到北京市丰台区洋桥派出所,下午由该所警官石志凯等三人押送至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精神病院),唐学成从8月8日一直被关押到9月5日,期间没有给予任何书面检查报告或法律依据,只有一张出院时的物品扣押清单。

    湖南彭兰岚。2013年12月20日,正在北京的彭兰岚再次来到北京右安门一带散发国家人权计划、人权信息登记表,被警察抓住要求彭随他们走,彭兰岚对此予以了拒绝,结果警察竟对彭兰岚动手殴打,打得彭兰岚多处受伤。最终,彭兰岚被带到了北京右安门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警察在对她进行了询问并且查阅了她的身份信息后,结果发现彭兰岚是名“精神病人”,因为彭兰岚此前因上访曾被关过精神病院,警察当天即将她送到了北京昌平华一精神病院。

    湖南张治。201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湖南省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团结镇老王塞村一组村民张治给弟弟种完菜回家正做午饭,团结镇镇长麻清龙等人来到她家说,要带她去选新房子的地址。因为张治没有房屋,一直和她母亲住在一间塑料布盖的小棚子里。闻听此等好事,张治就跟着麻镇长等出了门,可走到半路上时突然有七、八个人将张治堵住强行塞进一辆小汽车中。小车上了高速公路,走了一个多小时后,张治发现她被带到一个她很熟悉的地方——湘西自治州荣复精神病院,她以前因上访曾多次在这里被关押过。

    湖南访民辜湘红。2013年7月26日,湖南省湘乡市访民辜湘红在北京京西宾馆上访时被抓送到了北京昌平区华一医院,在该院她一直被关到9月6日,送到长沙救济站又关了几天,11月7日才回家。

    当然,这并不是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没有任何作用,这种作用主要体现在对一些医院和医生的压力上,而对于公权力来说,则不受此影响,他们仍然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尤其是公安人员,像前文所述的辽宁张海彦就是被警察送进了精神病院,而且张海彦这是第一次被精神病,就发生在2013年5月1日后。

    三、2013年《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精神病院和医生的表现。

    《精神卫生法》在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后,极少数精神病院和医生开始意识到迫害正常公民是违法的行为,他们偶尔也对被精神病现象说不。如2013年6月21日,湖北孝感市王树英被当地警方送往孝感市精神病院后,院方有人指出警方的做法是违法的,迫于压力医院收了王树英,但是并没有向以前一样给她强迫服用精神病药物,三天后让她回了家。同样来自湖北的柯尊傲于2013年8月23日被村委会送入十堰市茅箭精神病院,并申明柯此前有精神病前科,但是院方检查认为没有精神病,拒绝收治,最终柯尊傲未被收入院中。

    但是绝大多数的被精神病者没有王树英、柯尊傲那么幸运,他们还是被投入了精神病院。至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只有极少数医院和医生的良心发现及法制意识的觉醒使他们顶住了压力,坚持了正义,而更多的医院和医生则抗不住公权力的淫威,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助纣为虏,把医院变成监狱,把白衣天使变成打手,干着与医院、医生职业道德完全悖离的迫害生命的行径。医生本来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救死扶伤从小学课本就告诉我们这是医生的天职,可面对这些被迫害的人时,他们的救死扶伤职责已荡然无存,甚至变成冷血的施暴者,并且在其中享受着压迫的快感。如2013年11月4日,被关于北京昌平华一医院的安徽访民方道明,护士在电击他的时候,还要边电击边问,你以后还敢来北京上访吗?这样恶毒的行为就不单单是一个无知所能形容的了;湖南访民唐学成被关在郴州市精神病院期间,主治医师冯晓蓉告诉他如果敢再到北京上访,我们就关你一辈子。如此赤裸裸的威胁,也不知道她的我们两字代表了谁,或者代表了谁们的利益和权利。至少我们从她说话的语气和作风看得出,人权、法制 、人道、医道这些正常思维名词,跟他们没有半点关系,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拯救医道也就成为我们应当考虑的一个重点了。

    四、2013年发现的被精神病受害人群。

    在中国现阶段,遭迫害的“被精神病”人,范围之广,涉及各阶层,从富翁到农民、从官员到反对派,应有尽有。今年我们调查的“被精神病”受害对象有:民主人士、维权上访人员,亿万富翁、支部书记、法官、经济分析师,还有猪贩、农民这样的底层民众,也有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的,更有当局的自己人(公职人员)。可以说在这种体制下,人人都可能被精神病。

    1、维权上访群体
    政府迫害群体以访民为主,占整体“被精神病”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之多,经过我们一年案例调查,就我们调查过的政府关押的这些访民,还没有发觉他们一个人有精神病,甚至很多访民还思维敏捷,文笔出众。为什么这个群体受害最多?应该说各种因素组成了这种迫害行为,有的访民如哈尔滨的郭敬哲跟其父母在文革时期就开始遭遇迫害,后来一直没有得到平反,因为持续上访,给地方某些官员造成了政绩障碍,影响了他们所谓的升迁机会,他们就采取关押、劳教的手段来迫害,直到被关进精神病院里。在本网采访他时已接近乙肝晚期,还带着12岁的儿子在北京流浪,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牵带到现在的问题,一个问题不解决,到后边越结越多,最后只能迫害一层层加深而无法解决。 

    也有如湖南何芳武在北京拦温家宝车鸣冤,温家宝批示要求地方妥善解决,貌似看到希望的何芳武被湖南省委副书记带队抓回投入湖南境内的永州芝山精神病院五年之久,后在弟弟的保证书,自己写请假条下才逃跑出来,到北京避难。中国自古就有拦轿喊冤告御状的传统,可活在这样的文明社会,拦车喊冤换来的不是冤屈平反,而是持续五年,将近1800天的非人道迫害。

    再有江苏南通俞强,因为简简单单的工资被扣问题,以法定程序走遍了地方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就是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问题。到北京申诉后,就接到镇政府的电话,说案子有进展了,让俞强回去补充材料,结果等待他的是被送进海门市仁济精神病院。如此简单的案子,政府都能折腾出一个上访人,一个精神病,可想而知,人民的话语权和自我防护权到底有多少!!

    三个案例说明了不同的维权路径和相同的“精神病”遭遇,当政府握有无人监督的行政权力时,不管你选择何种维权渠道,都将遭到严酷的迫害,本来5000块钱可以给一个访民解决问题,政府宁愿让你上访,来争取更多维稳资源的使用,这也就成为了政府一套标准的维稳流程。而关于公民权利的问题,则不在此考虑范围之内。

    2、民主人士 “被精神病”的情况

    政治反对在中国一党专制的社会里是头号大敌,本着一切消灭于萌芽之内的指导思想,可以说很多政治反对人士一辈子都是在关押、释放、再关押中度过,在这个立场上政府是不跟你说人权的,所以这些人士遭受各种迫害,其中就有“被精神病”,迫害的程度也相当厉害,如49岁张长虹是天津市人,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的参与者,因参与2011年中国“茉莉化革命”等活动,被关进了精神病院。58岁的张文和,是中国最早的一批民运人士,1979年1月因在北京参加中国人权同盟、西单民主墙等民运活动,前后三次被关押在精神病院,从来没给做过鉴定。还有老资格民运人士60岁的湖北武汉任秋光,他从事民主人权工作已逾三十年,然而伴随任秋光的是长达二、三十年的被关进精神病院二、三十次的遭遇。这样严重的迫害,人权又从何谈起!

    3、当局自己人(公职人员) “被精神病”迫害的情况

    不是说反对政府的,它就迫害你,而是只要涉及到政府利益的,哪怕是“自己人”,那么你也避免不了“被精神病”的下场,如胡东圣,中共党员,曾于2000年任安徽省合肥市合裕路社居委第一党支部书记,后改任第九党支部书记。2005年因合肥市大拆违法建筑,其老宅被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拆除而上访维权,两次被关精神病院。潘仁强,湖北省黄陂县人,就职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刑一庭法官。由于抗议老宅被拆,结果遭受一次残酷的暴力袭击、两次刑拘、四次被关入精神病院。

    在法治缺失的情况下,不管你是政治反对人士,还是党内的书记或法官,只要违反当局的利益关系,那么精神病院可能就是你的最终归宿。健全的社会制度,尤其是法制制度和行政权力监督制度,能有效的限制公权力的滥用,能依据法律有效的限制正常公民被关精神病院,这样的人权社会,对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同样重要。

    4、被家人送进精神病院的情况

    除了被政府送进精神病院的情况占绝大多数外,少部分的公民是被家属送进精神病院的,他们也是正常的公民,因为家庭的各种纠纷而成为精神病的受害者,如内蒙古呼伦贝尔公民刘晓梅在接受《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网络月刊采访时说因为两会到北京公安部上访,被作为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的儿子在公安部阻止上访,回来后,被儿子和其他人送入精神病院。也有经济纠纷被父母、兄妹或者儿女送入精神病院的,如45岁的亿万富翁煤炭老板冯学光,因投资1.26亿元建峡谷旅游区,被家人两次送入精神病院,后在护士的帮助下逃脱。上海男子徐为(化名),2003年与家人发生矛盾后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送往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接受治疗,后来他父亲去世,监护人变更为其兄长。一年后病情痊愈,作为监护人的哥哥拒绝接他出院,被关十年,直到《精神卫生法》实施后才获得自由。2011年1月31日,安溪易某,因与两个哥哥的经济纠纷,被他们送到安溪第三人民医院,并向医院述称易某珍“敌对亲兄弟、兴奋冲动”。

    家属随便能把人送入精神病院,体现出入院治疗的门槛之低之随便性,泛滥之严重。抛开家属社会人伦道德的缺失不提,还能看出医院在接受患者的时候,没有按照严格程序检查的违规行为,这种向“钱”看齐的做法,祸乱的不仅是人性人伦,也体现出社会整体价值观的走向!

    五、2013年被精神病迫害依然残酷让人恐惧

    在医院关押期间,医生的迫害手法之多样,之残忍,是贯穿古今,创新百出。2013年,有人总结了精神病医院的十种酷刑,分别是捆绑、长期囚禁、吃药、打针、电击、殴打、侮辱、威胁、鼻饲、虐待。在这里面,鼻饲、电击、吃药、长期囚禁最让受害者感到恐惧。

    鼻饲就是对于刚进精神病院不吃药、闹绝食的,精神病大夫把受害人手脚都绑在铁床上。用一根1厘米粗的管子,从受害人鼻孔里捅进去,带着鼻涕和鼻血一直到胃里。管子经过喉咙的时候,引发剧烈的恶心和干呕,胃里面猛往上翻,吐又吐不出来,长达十几分钟,这过程是一种特别痛苦的折磨,生不如死。大夫故意把时间拖长,那就更是一种威慑。管子插到胃里之后,往里面灌食物药品。每次到吃饭来一遍,多来上几遍,任谁都要屈服。长期囚禁是在封闭的楼房中,一关就需要好多年,生活没有希望,整个人都已经陷入绝望,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最深处、深入骨髓的绝望,长期接触不到外界社会,多年完全的与世隔绝,让你永远没有希望。

    电击亦称电休克疗法。把电极接到受害人头部,以一定量高压电流通过患者头部,尤如万把钢针在脑中攒刺,电击导致全身剧烈抽搐。受害人清醒之后,失去全部记忆,连自己姓名与他应该在哪张床上睡觉都不记得了。多来几遍大脑整个都废了。精神病医学书中写到:常见副作用是,短暂的意识混浊和记忆丧失。在治疗的病程中,记忆损害几乎成定论。常有受害人太阳穴被电流烧糊。

    在医院大夫和护士的监督下关押者被强制吃药,明知是那药会吃坏自己的大脑、变成白痴,却要无可奈何的眼睁睁把它们吃下去,心如死灰,心情就象走向象刑场一样无奈。2013年许多被精神病者向我们反映,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被强迫吃药,因为一吃就是数月、数年,进去时还是清醒的、健康的,出来时往往精力萎靡不振、四肢无力,像真精神病一样,把人身体搞垮了。

    长期囚禁是在封闭的楼房中,一关就需要好多年,生活没有希望,整个人都已经陷入绝望,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最深处、深入骨髓的绝望,长期接触不到外界社会,多年完全的与世隔绝,让你永远没有希望。

    被精神病的残酷性还体现在对受害者长期、重复关押上。2013年我们调查发现的被精神病案例中,对受害者的关押次数之多,令人膛目结舌,两三次的是常态,有的达二、三十次;时间之长,堪比一次重度抢劫的刑期,有的单次关押就是五年左右。正如前文所述,民运人士任秋光,前后断断续续被三十年的精神病经历,次数也多达二、三十次,,而湖南江永县何芳武因为 拦温家宝车喊冤,被持续关押五年之久,只是喊个冤就限制了五年的自由,在医院里面遭受电击,强迫灌药等酷刑,看看《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采访他的视频,那悲痛欲绝的哭声,就足以让人心痛肠断!

    六、被精神病与劳教所的比较

    以精神病院现在的趋势来看,很多情况下被政府利用来关押上访人员和所谓的麻烦人员,这种情况类似于没有废除以前的劳教制度,只要一个辖区派出所所长点头,就能把一个公民随意的关进劳教所,现在精神病院也正在步其后尘,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被精神病”人,都是政府打压造成的,在这些公民当中,绝大多数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所致,在里面遭受各种酷刑的折磨,也跟劳教有的一比,甚至很多情况下有过之而不及,如精神病院要给病人打针吃药,这两项在劳教所或者相同的“法制学习班”“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服务公司”等都是没有的,在其他地方公民受到的是酷刑的折磨,而在精神病院遭受的除了酷刑折磨,还有精神折磨,主要以服用大量精神病药产生的副作用摧残人的身体和精神。这种精神病类药长时间服用会致人精神失常或者记忆力下降,以及思维不清或直接疯掉,如甘肃军人王贵良被县民政局局长送入精神病院,在进去之前头脑意识清醒,人格健康,然后在遭到吃饭拉屎都被铐在床上等一系列迫害后,《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在北京采访他时,他意识还不太清楚,甚至都不记得自己何时被放出来的。

    七、2013“被精神病”者释放后的维权状况与“被精神病”摘帽工作亟待启动

    被关精神病院在里面或者出来后,面对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要去维护也是特别艰难的,有各方面的刁难和歧视,如浙江杭州桐卢被精神病者钟亚芳出来后在依法起诉的过程中,法院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收诉状,这样就从精神层面发展到侵犯公民权、诉权的基本范围。还有的被关精神病院者,出来后继续上访告状情况更加恶劣,如湖南访民邓兰英,被《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采访半个月后,在北京上访途中,被摩托车撞倒身亡,具体原因至今不明,而在她死后湖南接访人员大叫死了好!

    很多人被从医院放出来后,由于政府没有相关法律启动精神病赔偿的前提条件,更多的人在原来冤屈的基础上背着“被精神病”的帽子继续上访,漂流在北京,如哈尔滨郭敬哲,2013年还带着唯一12岁的儿子,住在北京南站的桥洞地下,甚至为了给儿子找个学校上学,都给北京一负责招生的人员跪下,也没有解决他孩子的上学问题,更别说他自己的冤屈了。也有一些被关押后继续维权的汉子,遭受殴打后,也不改申诉的意向,如湖南永州的易永吉,被关精神病院出来后继续为司法迫害加给自己的“强奸犯、精神病”两个头衔申诉,希望有机会摘掉这两顶帽子。

    国家现在还没有启动相关被精神病的平反摘帽工作,这就标志着遭受人权迫害的他们还摘不掉头上“精神病”的帽子。这样导致更多的民事权因为“精神病”而被取缔,如武汉张霞英,到法院起诉的案件,至今不受理,理由就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浙江钟亚芳的多起民事、行政诉讼均以失败或不立案处理,也都因精神病问题导致的无民事权利所致。

    这些艰难维权的精神病们,经过我们的采访,让大众了解了他们被迫害的真相,了解了他们维权的悲惨遭遇,了解了生活的困境,这也是我们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团队,一直努力向外界传出的信息,让大家更加关注这个受难群体。

    八、被精神病们现在的日常生活和处境

    被非法关押的被精神病们,在释放出来后,都面临严重的生活困难问题,有体力的可以打点杂工养活自己,没体力的靠捡破烂为生,还有的全家流浪无着落。

    湖南永州何芳武,在被精神病院放出后,一直漂流在北京,靠在工地打短工为生,平时住在偏远的北京跟河北交接处,如果有人给介绍活,他可以跑到北京市区、河北廊坊等地干活,就为了挣点养活自己的钱,一个月200快的房租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在没活干的时候,生活基本以馒头解决。

    贵州纳雍张龙英,现85岁,为替儿申冤被关精神病院,被放出老后,已经没有劳动能力的她为了继续申冤,蹭饭店别人吃剩的饭菜来维持生命,靠捡破烂来交少的可怜的房租。常年在北京,无法回家。

    山西吕梁任建财,因举报贪官被抓关精神病院,出来后因为无固定的环境和生活困难,8个孩子只有两个上过初中,并都没有读完。全家十口人被迫漂流在全国各地,现在的他们全家想吃一顿团圆饺子都是难以实现的梦想。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今年调查的结果显示,以上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为了最初始的念头“活着”,他们捡别人吃剩下的充饥,为了御寒,他们住在偏远的村庄角落,为了吃一顿团圆饺子,他们眼睁睁的等待好些年,造成他们今日悲剧的,其实也就是初始冤屈的再延续,也就是法律不公平的在延续。

    九、真正的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护状况

    2013年许多有精神病患的家庭是贫困家庭,但是由于政府缺少相应的救助机构和后援资金,自己家庭承担不起如此大的治疗资金,很多人根本住不起医院,也就放弃或截断治疗在家休养,但是这样的情况越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越将无法估量,家庭无法承担精神病治疗费用,而导致精神病伤人事情时有发生。37岁的精神病患者辛某拿起钢管,狠命的朝父亲头上砸,父亲倒地也没有停止,最终致其死亡,因家庭贫困,一直没有机会治疗,才有这突发的悲剧。就算是有的人经过治疗出院,后期的持续性服药对农民来说也是一个难以承受的负担,有些人为了节省开资就采取断药的方法,也是导致精神病发生暴力行为的一个渠道。常州韦某被丈夫用砖块、铁棍活活打死,潘某杀妻的原由竟然只是出于臆想,认为妻子与他人有奸情,准备加害自己,还要图谋自己贵州老家的财产。潘某2012年曾因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过,2012年发病入院治疗,却因医疗费用等原因提前出院,回去后未能服药导致病情加重。而就目前看来在家治疗,吃稳定情绪的药对于一个有精神病的家庭来说是最低的治疗成本,但就是这样也还是有很多人不能负得起,王某在上海闸北地铁上,拿水果刀连通乘客十几刀,致其重伤,经过上海疾病鉴定专家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王有精神分裂症,免于刑事责任,由于经济问题,在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王已经停止用药了。

    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国家现在缺少应急渠道或救济渠道,国内也不见专门针对精神病人的救济公益机构,那么在医院的治疗资金,基本农民是负担不起的,在山西太原这样的三级城市,精神病院普通的住宿治疗一个月就一万块左右,这样的消费,对年收入都不超三万的农村家庭,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这还是有劳动能力的,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情况将更加恶化,他们只能放之任之!

    十、2013年被精神病的新现象 摊派名额指标赤裸裸的制造精神病

    经事实证明,医院已成为“被精神病”的一个迫害人权的法外基地,以前建立的救死扶伤的职责荡然无存,并且成为了跟劳教所、法制学习班、黑监狱并存的镇压人权的基地,被精神病以前就是见不得光的行为,可最近在《精神卫生法》已实施的前提下,地方官僚阶层还能想出给自己辖区摊派精神病名额,按名额抓人!在21世纪的今天,谁能想到还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可它实实在在的发生在中国河南郑州的卫生管理机构,该机构明确规定要求下属各辖区在1000个人中找出两个重度精神病患者。

    这种行为,先就说你找到的2个人都是精神病,你能保证没有漏掉的吗?难道说所有区域一样都是正好的两个精神病患者?如果有的辖区超出两个,得不到名额救治,得给社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再有如果该地区没有两个精神病人,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完成不了名额就得抓正常人去填充?这又得让多少人限于“被精神病”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权利如何保护?如果在此基础上扩大推广的话,那些本来被无辜关押于精神病院的人,申诉的机会本来就少,现在有高层政府机关的支持,底层政府在找到合法关押公民的理由后,多少人权灾难在所难免?这样的话就不单单局限于普通上访的公民会被关,谁都会成为潜在目标。

    再有最近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卫生部门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向各乡镇卫生院下达精神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病人的任务数,各乡镇卫生院又将任务数分派到各村。新化县坐石乡同心村的老乡村医生曹文光介绍,乡卫生院给同心村下达的任务指标是精神病人4个,但全村实际上只有1个精神病人。按照新化县卫生局的要求,如果没完成任务数,考核时会扣分扣钱。

    如此荒唐的指标分配,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及抵触,底层工作人员只能作为弄虚作假、谎报数据,来应付上级的罚款扣分。如果碰到“敬业”的工作人员,有了上边的上方宝剑,就类似于计生打掉七八个月大的孩子一样,没什么不可能了,再造几个“被精神病”只是动动嘴的问题。

    在《精神卫生法》实施后,还有地方卫生部门敢出这样的政策文件,说明一、根本不在意此法律的存在,也没有对相关负责人起到威慑作为,二、官僚作风严重,不考虑实际情况,三、法盲当道,缺少法律意识。

    一切资源都在政府掌握的情况下,而它的执行者又不管具体的执行效果,或如上乱发执行文件,如果长此以往,刚刚颁布的《精神卫生法》形同死亡。就目前而言民间缺少具体的救治途径,物资、金钱、设备、医务人员等基本需要,所以只能在媒体上呼吁,但是声音太小,还不足以引起更高层的注意,也没有预防于未然的先觉制度,接下来民间的救治还是很艰难的。

    十一、难出院的“被精神病们”和精神病们

    难出院的“被精神病们”,一类是政府关押进去,没有相关领导的批示,无法释放;二是因为各种情况,家人不愿意让他们出来或者没有家属接收的。

    面对着高墙铁窗,很多人都想出来与家人团聚,然而临近年关的时候,又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在医院里度过一个没有团圆的日子,被政府关进去的,会要求写保证书、声明书等文件,如不再上访和不在给政府找麻烦,就放出来。但是很多民智已开的人,为了尊严,都选择要争取一个理字,他们就这样的被关押在里面好几年,如湖北武汉市彭咏康,到2013年8月已经关押六年之久。在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一方会把另一方送进精神病院,以此来剥夺另一方的民事权和监护权为所欲为,如武汉张霞英,被前夫送进精神病院就是为剥夺她的民事权,继而剥夺抚养权。也有家人处于经济的原因,而不让家人出来的情况,南京老人阿卫,60多岁,曾在青龙山精神病院被住院七年,后被同样住院的病人打伤,而因祸得福出院。离开青龙山不久,在家中休养的阿卫被前妻及成年女儿以“精神分裂症”复发为由报警送入南京脑科医院,至今已近三年。老人说女儿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房子,不想老人回去住。医院称也很同情老人,但无能为力,因为“谁送来,谁才有权接老人回去”。

    还有一种“三无”精神病人,跟其他精神病人的区别是他们无人送、无人接、无家可归,三无精神病人由精神病院、公安局、民政局、残联联合进行救助,精神病院为其提供免费的食宿及医疗。医院是他们的监护人,对他们负全部责任,问题就是治疗好转后无法出院,此处的监护人---医院只对他们的治疗负责,而不能对他们的外面行为负责,送他们进来的公安局、民政局等更没办法承担监护人的权力,这就导致很多治疗痊愈的人,继续被关押着,《精神卫生法》条文中的“自愿原则”主要针对普通精神病人,并且出院必须经监护人同意。这种钉死的规矩造成很大一部分人十几年、二十几年的生活在精神病院里边。

    十二、消除被精神病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更是中国政府的责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在2009年初的数据显示,中国重度精神病患者人数超过1600万,也就是说不到10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重度精神病人。而这个群体的救助机构和人员比例却非常的“弱小”,我国注册精神科医师只有2.05万人,护士3万人,医患比例高达1∶840,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年来状况持续恶化,而精神病救济渠道却未见扩展,并且由于得不到有效治疗,精神病人实施的暴力性案件有明显上升趋势,极大的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公民安全。有部分病人得到有效的治疗,但是治疗费用之高一般家庭难以承担,这就给其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压力。而有些患者则被人为的关押或者放任不管,由于得不到社会的关注,也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反过来还给社会带了很大的暴力威胁,加之缺乏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这就导致大众谈“精”变色,处于无知和无奈的恐惧中。这种情况造成,精神病患者成为众人之疾,见而避之。

    那么“被精神病”者呢?他们多数成为正当维权时候的“遇难者”,政府职能部门对于自己错误行为不反思,反而对公民维护基本权益继续加深迫害,这种现象已经发展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送惹麻烦的人到精神病院,医院本质信任这些机构,还因为金钱与压力的缘故而放弃检查鉴定,被收治,还有一种拍马屁的风气如医生会说人家那某某领导送来的,绝对放心,并且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就转换成了对被害者的残酷迫害。这就导致如果你在劳教所能喊冤申诉的话,精神病院你说自己没病,他们会觉得你病的更加严重。

    这一年来,我们经过调查得知,虽然被精神病问题已经在全国泛滥,但是还没有引起太多普通人的关注,政府相关部门预防和救济渠道又不通,相关报道信息封闭,主流媒体关注度不够,正面宣传渠道较少,缺少社会专业预防的公益组织,受到侵害时法律援助渠道也不通,这才是可怕的。当大家的邻居、朋友“被精神病”了,大家还不以为然的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而没有为他们争取权利的冲动,或者一笑而过,那么说明我们的社会整体堕落到何等地步!甚至我们自己都成为别人眼里的精神病,而我们还在笑话别人,这值得所有人思考。

    当然,最值得思考的是中国目前的中国政府。面对国内外社会的高度关注,面对民众强烈的不满和抗争,面对舆论的猛烈抨击,相信中国政府也不会认为被精神病现象是件光彩的事。我们也相信,你们也想遏制这一丑恶现象,但你们应想想,为什么《精神卫生法》都出台了,这一现象却仍然大量存在,看不到根除的迹象。《精神卫生法》得不到有效执行,难道不恰恰说明中国仍不是你们所讲的一个真正的法制国家吗?!难道不正说明权仍然比法大吗?你们现在开动国家机器进行维稳,把维稳视作维护政权和利益的法宝与命根子,为了维稳可以采取一切法外和没人性的手段,为了维稳可以完全不考虑法律和人权,绝大部分被精神病者正是你们维稳的牺牲品。是什么造成了被精神病这类无法无天的现象?那些维稳者,那些践踏法律和人权者哪来的胆子敢如此肆意妄为?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的权力?答案是正是你们的默许、保护、纵容和骨子里的支持给了他们如此胆量,正是当下非民主的、专制的政治体制赋予了他们绝对的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建立真正的公民社会,不在全社会树立人权和法律至上的意识和保障机制,不更新传统的高压的统治观念,不建立现代真正的民主自由体制,被精神病这类现象还将继续。

    记得2013年民生观察主办的《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网络月刊出第一期刊时,最后的一篇文章呼吁社会关注正被关在精神病院的正常四位公民,此时距离传统的春节仅剩下两天的时间。在家家户户团圆,鞭炮已经响起的日子里,面对大街上浓重的节日气氛,他们只能面对铁窗感概,那种焦虑和无奈又能向谁叙说!我们认为这样的侵权和苦难,是我们团队继续工作的动力,也应是每个中国人为之努力的动力。

    撰稿:晋贤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