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
各位尊敬的法官先生并人民陪审员:
当我再次被国家检察官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名义推上法庭被告席上的时候,我知道,一场新的悲剧正在上演。遗憾的是,这场悲剧不仅是我个人和家庭的悲剧,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场伤害国家的悲剧、伤害人民的悲剧、伤害正义的悲剧!从某种意义上讲,它还是一场伤及到执政党自身的悲剧!
为了结束这场悲剧,为了心中的良知、荣誉和责任,现在本人必须从国家公民的立场,就检察官的指控,向各位法官先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这份法庭陈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我们的逮捕和公诉是对人民和正义的伤害;
二:对我们的逮捕和公诉是对执政党反腐逻辑的伤害;
三:为了下一代,我们必须为民主中国而努力;
四:必须结束悲剧,以无罪释放书写出正义而又光荣的判决。
下面,我将比较具体的展开这份并不轻松的陈述。
一:对我们的逮捕和公诉是对人民和正义的严重伤害
检察官们指控:从2012年12月到2013年的3月,本人与许志永博士、丁家喜律师等人共同策划、组织了发生在北京街头的几次张打横幅、发放传单等行为,但奇怪的是检察官们在《起诉书》中只是语焉不详地指控我们“利用官员财产公示话题”打横幅、发传单,并没有具体说明我们在横幅和传单上究竟书写了什么内容。我认为检察官们的“模糊处理”涉及到本案的最关键问题——那就是有意向公众回避我们开展街头化行动的最主要诉求:反腐败,建设“阳光政府”!
众所周知,腐败问题是执政党建政以来被长期困扰的问题,尤其是自九十年代以来,伴随着“权贵化改革”的深入,腐败已经发展成为中共官场挥之不去的恶梦,官僚阶层的贪腐,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恶性毒瘤,向整个国家有机体进行扩张,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无官不贪几乎成为民间共识。就拿曾经高调“唱红”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来说,一方面以毛家传人自居,舞红旗,唱红歌,为《重庆日报》题词要“坚持真理”,并驱动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等人整肃了包括文强在内的前重庆官场腐败分子,但是,在2012年的“两会”之后,人们很快发现:薄、王等人在露出原形之后,也是同样的腐败不堪,贪污、受贿、玩女人,样样俱全,甚至在某些方面与以前同样因腐败而倒台的中共高官陈希同、陈良宇等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官场的腐败已越演越烈,也正因此,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的习近平先生,才会发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的严肃告诫,他还慷慨陈辞——“打铁还须自身硬”、“老虎”“苍蝇”一起打——摆出一幅对腐败问题要保持“零容忍”的pose(姿态)。
但是,我认为,包括习近平先生在内的历届中共领袖在反腐败问题上都未能超越道德说教与“杀鸡儆猴”式的老套路,因而根本无法解决中国社会的腐败问题,对于执政党而言,这也是它不得不面临的最严重危机!
但是,这并不是说,腐败问题就真的无法解决了,真的无药可治了。近现代以来,人类的历史经验表明,根治腐败问题有很多途径,其中一条比较有效的途径就是:公布官员财产,进行社会监督,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和政治。在当今世界,凡是能够公开官员财产的国家和政府都是比较廉洁的国家和政府。
正是基于中国官场恶性腐败的现实,基于“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公民责任感,我们才决定发起一场具有街头化特色的官员财产公示运动,以帮助执政党彻底清除腐败。考虑到新任中共领袖“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豪言壮语,我们决定公开敦请包括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在内的十八届中共中央委员(共205名,薄熙来倒台后,应为204名)以身作则,带头向全体人民公开自己及家庭财产,并接受社会各界力量的监督。我们认为,能否公开财产,是彻底检验中共领袖真假反腐的“试金石”——以总书记为首的205名中央委员如果敢于向全体人民公开自己的家庭收入并接受广大人民的监督核实,便是能够“打铁”的真“硬汉”;如果不敢公开自己家庭的财产,如果只会拍着胸脯象薄熙来那样为自己的“个人清白”和“家庭纯洁”辩护,那么,人民有理由怀疑“打铁还须自身硬”会沦落为新时代的又一次漂亮而又真实的谎言!
遗憾的是我们的街头化反腐败运动很快成为昙花一现的一厢情愿。尽管我们在中关村、西单广场等地举行的反腐活动受到围观群众及网络舆论的大力支持,但执政党和政府的回应却是围追堵截,并展开了全国性的打击行动。2013年3月31日,拘捕了正在西单文化广场进行反腐宣传的袁冬、张宝成、马新立等人;同年四月拘捕了我、丁家喜、李蔚、王永红、孙含会、齐月英等人,后来又陆续拘捕了许志永、王功权、李刚、李焕君、程玉兰、、宋泽等人,加上我尚不知道姓名的,前前后后总共在北京抓捕将近20人;在外地被捕的,还有刘萍(江西)、李化平(上海)、郭飞雄(广东)等人士。在这里,我要向所有这些为推动中国反腐事业而被捕入狱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表示崇高的敬意!与此同时,对于有关方面的大肆逮捕行径,我表示深度谴责和强烈抗议!
是的,我抗议和谴责这种肆无忌惮的非法逮捕行径!因为这种逮捕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广大人民的反腐败愿望,严重地伤害了人民利益和国家正义!
众所周知,人民之所以对官场腐败深恶痛绝,不仅因为所有的贪腐资金都直接或间接的来源于对中下层民众的盘剥和掠夺,而且还因为,这种权力寻租,使得广大的中下层民众及其后代,在教育、就业、升迁等关系重大的人生问题上,失去了公平的上升机会和发展机会。一个维护正义和执行正义的政府是绝不会允许自己的人民有这种严重的畸形遭遇的。但非常不幸的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的权贵化改革,国家的一切优质资源(包括机会资源)日益被官僚特权阶层所垄断。与此同时,官场的腐败也以无法遏制的趋势向前演进。在此背景下,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受官僚阶层的进一步伤害,我们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反腐败活动,这显然是符合国家正义和人民利益的,但是,头顶国徽的警官们却对我们执行了全国性抓捕,同样胸佩国徽的国家检察官们将我们推上法庭被告席,公然藐视广大人民的反腐诉求,公然践踏国家正义,这难道不应该被抗议吗?难道不应该被谴责吗?不!必须进行严肃的抗议!必须进行严厉的谴责!
二:逮捕我们是对执政党反腐逻辑的严重伤害
在这里,我还特别想指出的是,当局对我们的大规模拘捕,不仅践踏了国家正义和人民利益,而且,从执政党的角度观察,也深深地伤害了执政党自身的利益。在座的检察官们一定知道,中共一直宣称“为人民服务”是自己的宗旨,历届中共领袖都在大会小会上公开宣布在反腐败,现任中共领袖更是将腐败的危害性提到“亡党亡国” 的高度。广大人民当然欢迎这种表态。但光有这种口头宣言是远远不够的。人民对于台上大反腐败、台下大搞腐败的游戏深恶痛绝,人民需要的是言而有信、行而有果;人民需要的是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而我们所倡导的通过高官公开财产的反腐模式恰恰能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人民对阳光政治和廉洁政府的期望,这无疑是一项深得民心的举措。但是我们的正义诉求却遭到野蛮打压,我们这些心怀责任和良知的国家公民竟然遭到集体性逮捕,警方的这一“壮举”,象照妖镜一样,立即将中共领袖的反腐宣言打回原形,人们一下子就看清了“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虚弱本质——它是经不起实践检验的,是“硬”不起来的——这对于执政党的反腐逻辑当然是一次极大的伤害。人们的推理很简单:既然反腐败的健康力量受到警方打压,那说明当局事实上是反“反腐败”的,甚至成为腐败势力的保护伞。也许有人会说,警察只是任务的执行者,警方后面的决策力量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如果那样的话,问题就更加严重,因为,对我们执行集体逮捕的决策,如果是执政党领袖集团做出的话,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受到极大的动摇,执政党所谓“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被彻底颠覆。人民有理由追问:中共中央到底是在反腐败还是保护腐败?如果是反腐败,就不应该对要求反腐败的人士进行抓捕;如果保护腐败,就不该高谈阔论什么“打老虎”、“拍苍蝇”、“打铁还须自身硬”。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反腐宣教和反腐实践中的“二律背反”现象真实的发生了。面对我们被捕的现实,执政党该如何面对全国人民和全世界舆论的正义追问和质询呢?
当然,从我个人的想法而言,我愿意善意地相信中共领袖的反腐愿望是真诚的,毕竟中共有8200万党员,我相信在这支庞大的队伍里有一支健康进步力量的存在,就如这个党曾经存在过彭德怀、方励之、胡耀邦、赵紫阳这样的历史伟人一样,至少,我希望中共领袖习近平先生的反腐宣教是真诚的,但问题在于:面对我们被推上国家被告席的现实,作为执政党领袖和国家元首的习近平先生又该如何解释呢?又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证明“打铁还须自身硬”不是一次“真实的谎言”呢?
三:为了下一代,我们必须为民主中国而努力
当然,要彻底根治腐败问题,仅仅依靠公布官员财产的举措是不够的,更何况,中国的问题不仅仅是腐败问题。正如各位已经看到的那样,在我们的国家,存在着长期的官场腐败,存在着严重的财富集中和两极分化,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官民矛盾日趋增长,公平正义日渐沦丧,中华大地正遭遇一场权贵阶级纵情声色、普通民众如待宰羔羊的危机。面对如此现实,一切心怀良知的中国公民不能不感到忧虑。而这一切不幸的现状,都是由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严重缺席而造成的,诚如在法国大革命产生的《人权宣言》所宣布的那样:“对人权的无知、忽视或蔑视,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要改变这一切不合理的现状,就必须大力推进中国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事业,只有民主、法治实现了,只有广大人民对于执政党、权贵官僚拥有现实的监督力量和制裁力量,我们的国家才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就我个人而言,自大学时代以来,就在努力为着一个民主中国而努力。早在1989年,我就参加了那场波澜壮阔的学生民主运动,并因此而接受了秦城监狱的洗礼;1998年,我以独立竞选人的身份参加了所在单位(八一三厂)的县级人民代表竞选,结果竟因此被汉中市国家安全局逮捕入狱三年;2002年,我因为起草《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并从事相关民主人权活动,又被西安市中级法院判刑五年;2009年来到北京后,2010年10月又因为和平集会而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八天;现在我又因为“组织策划”街头化反腐败活动而被推上法庭被告席……
回首往事,我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和心灵的刺痛,在多次的被捕经历和监狱生涯中,我曾多次遭遇污辱和殴打,多次被监狱严管禁闭,也曾经像奴隶一样承受重体力劳动并因此而患上肺结核……应该说,为寻求民主理想,我付出了十分沉重的代价;但是,我的这种付出,相对于1989年那些因反官倒、反腐败、争民主、争自由而牺牲在机枪坦克前的大学生和市民而言,算得了什么呢——毕竟我还活着,而他们则永远的倒下了。
正因此,我常常感到不安——我羞愧于:在他们牺牲二十五年后,官场之腐败,比1989年更加疯狂和猖獗;我羞愧于:在他们牺牲25年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仍然只是中国人民的一份理想和愿景,而非现实的存在。但是,让我聊以心安的是:我始终没有放弃,不仅早在1989年我就为学生游行队伍制作了第一面书写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八个大字的旗帜;而且在2002年我起草了《中国公民运动宣言》,强调开展公民运动的重要性;2008年我参与起草并签署了以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为主要诉求的《零八宪章》;2012年我又和许志永等人讨论议定了“新公民精神”(自由?公义?爱),并发起以街头反腐为标志的“新公民运动”——在数十年的艰难奋斗中,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早已结晶为我的生命、我的宪法,早已成为规范我所有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最高大法。今后,我将继续在民主人权的旗帜下,在《零八宪章》的旗帜下,继续为“八九一代”的国家社会理想而努力,为十三亿中国人民的自由民主理想而努力——“子规半夜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
今天,在本法庭,让我特别高兴的是我看到了我的妻子刘晓冬女士。亲爱的,委屈你了,你能够来旁听案件审理,我是多么开心!感谢你,在我42岁的时候你所赋予我的爱情!也感谢你,在我43岁的时候,为我生一个可爱的孩子!记得去年4月我被捕的时候,孩子才10个月,小家伙还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屈指算来,现在孩子一岁半了,他应该会走路了,应该会喊“妈妈”“爸爸”了——亲爱的,这都是你的功劳,谢谢了,上帝祝福你和孩子!
但是,晓冬,我今天想给你说的,主要不是这个,你知道,平时在家我是不会和你讨论政治问题的,但是今天,在法庭被告席上,我必须给你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要如此执着的去寻求那份民主理想,尤其是,寻求这份理想,对于我们家庭的重大意义。
亲爱的,你知道,我和你一样,都是特别爱我们的孩子的,我们都希望,我们的孩子,在自己的国家,能够拥有健康公平的成长机会和发展机会。
但是,在现行体制下,我们的孩子显然是得不到这种机会的,这当然会严重影响孩子未来的生活品质。尤其,如果这种体制得不到改变的话,不排除我们的孩子长大后会像我一样去争取民主和自由。如果那样,将意味着我们的孩子在未来也有可能遭遇被捕判刑、挨打受辱等等苦难,甚至也会遭遇机枪坦克的杀戮——亲爱的,你希望我们的孩子遭遇这样的悲剧吗?我相信你不希望看到。
我和你一样,同样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孩子身上。毫无疑问,我们也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任何别的孩子身上,也正因此,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必须努力,就如我在我们的结婚典礼上所宣布的那样:“我一定要为家庭尽爱的责任,为中华同胞尽爱的责任!”怎样尽这份“爱的责任”呢?我想,对于我来说,最主要的就是必须为民主自由的理想而努力,必须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打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而避免孩子再重复我的苦难道路,再重蹈我的悲剧人生——这就是民主理想对于我们家庭的核心利益所在。因此,晓冬,请你别难过,现在,在我因被捕而不在家的日子,你的主要责任就是做一名优秀的母亲,在上帝的爱和恩典里抚育孩子健康的成长。亲爱的,这件事拜托你了,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并因此而向你致以百年的敬礼!
说到这里,我也想对在座的各位法官和检察官先生(女士)说两句心里话,我刚才对我妻子所说的那番道理,也完全适用于你们和你们的家庭。
我想,各位都已经有家庭和孩子,或将来会有家庭和孩子。天下父母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当我说我和我的妻子都很爱我们的孩子的时候,我相信,你们每一位,对于自己的孩子也有一种深深的爱。同样,爱自己的孩子就必须努力为他们打造一个健康的、充满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否则,不排除你们的孩子长大后也会象我一样走上街头去争取民主、人权和自由——在此情况下,请你们仔细想想,你们的孩子会在这个国家遭遇什么?我的答案是:你们的孩子也会遭遇同样的挨打、受辱、被捕、判刑等等苦难,甚至还会遭遇类似六四大屠杀那样血腥的悲剧。
也许你们会摇头说,不会的,我们的孩子怎么会遭遇这样的命运呢?我却要说,这是完全可能的。你们大概知道王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但在1989年,王丹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学生民主运动,并作为学生领袖而被捕判刑;吾尔开希,出身于高级干部家庭,但在1989年的4月21日晚间,当着前来阻止的高干父亲的面,引领了十万学生走上天安门广场,结果吾尔开希也因红色通辑令而不得不开始了长期流亡海外的生活。还有,以丁子霖女士为代表的众多“天安门母亲”的子女,在1989年的北京,被政府军的子弹射杀在殷红的血泊中,这些“天安门母亲”群体也同样有许多人的身份是高级干部或高级知识分子;更早些时候,作为“国家领导人”的邓小平的儿子邓朴方还曾被迫跳楼自杀,导致终身残疾,每天过着陪伴轮椅的生活……这些血淋淋的、目不忍睹的国家悲剧,难道不值得我们引颈深思吗?如果这些悲剧再度发生在你们的家庭、你们的孩子身上,你们又该把悲痛的泪水洒向何处呢?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存的社会政治体制,不仅对我的家庭和孩子构成威胁,它也对你们这些法官、检察官们的家庭和孩子构成同样的威胁,甚至,这种体制对这个国家的所有家庭和所有孩子都构成了一种潜在的威胁。正因此,作为成年国家公民,我们(包括你们这些胸佩国徽、身穿法袍的国家公职人员),都必须肩负起我们对于孩子们的责任,都必须共同努力为孩子们,为我们的下一代,为国家的未来,打造一个健康的、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
怎样努力、怎样打造呢?那就是推动体制内外、朝野上下的一切进步力量,通过政治改造,完成民主、自由、人权、法治的制度建设。唯如此,我们才能免于恐惧;唯如此,我们的孩子、我们的国家才会拥有一个万紫千红、花果飘香的美好未来!否则,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你们是对不起人民的;作为父母,你们也是对不起自己的孩子的。
四.悲剧必须结束,无罪释放才是正义判决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尊敬的法官先生:
法庭是人民的避难所,法庭是正义的最后避难所;法官的审判,是人权的最后救济途径,它将代表一个国家公平与正义的尺度。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海淀是中国知识精英和理性智慧最集中的地方,你们的判决将直接代表着整个国家的法治与文明水准,人民有理由期待你们对本案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
综上所述,我认为,北京警方对我们的逮捕、检察官对我们的指控,严重地违背了国家利益,违背了人民利益,也违背了我们每一个家庭和孩子的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不负责的大面积逮捕,也对执政党的执政权威、长期利益和道义基础造成极大的伤害。
因此,本乎一个公民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我严肃要求各位法官在守护公民良知的基础上,做人民利益的护法金刚,做国家正义的护法金刚,立即终止北京警方和检方联袂上演的这场悲剧,当庭宣判我们这些被告席上的国家公民全部无罪释放,从而为中国法治事业书写出神话般的全新篇章!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先后为本案提供法律援助的张雪忠、蔺其磊、张培鸿、王甫四位律师,感谢你们本乎良知正义而为本案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感谢张培鸿先生和王甫先生为本案所做出的精彩辩护。与此同时,我也要感谢所有关注本次人权事件并为之奔走呐喊的中国法律人和社会各界人士——从你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人权中国和法治中国的希望!光荣一定属于你们!
最后,请允许我以一名不太合格的基督徒的身份将我的最美好的祝福送给我亲爱的妻子和孩子!并同时将这份祝福敬送给每一位在座的法官、警官和检察官!敬送给每一位见证本次审判活动的女士和先生!敬送给未来中国!
上帝与我们同在!
上帝保佑我的祖国!
赵常青
2014年4月10日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