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书
原告:陈兆志,男,1952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本市海淀区北京科技大学10栋106号,电话:13331010386 身份证:110108195205172231
被告: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东升派出所副所长刘雷雷警号0531821
地址:海淀区长椿桥路15号 电话:010-82519110 法定代表人:高煜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给原告造成的伤害行为的违法;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9年7月29日,原告居住地东升派出所的被告刘雷雷副所长,利用职务之便带警察10.00在八宝山公墓将把我强行架上警车,把我按倒在警车过道上殴打,头和胸部剧烈疼痛(事后检查大面积淤血证3)。坐在驾驶座派出所副所长刘雷雷说“陈兆志你多年闹事屡教不改,最近没亲自管教你居然敢到八宝山中央领导追悼会闹事,我被评为10大杰出民警,如因此被降级回派出所一定打死你!…”我说“你是官迷装清廉的伪君子,哪个派出所长全家4口住40m²房子?我追求人民民主不违法,自从认识你后就肆意侵犯人权进行迫害,你见到审我的国保像狗样点头哈腰,命警察抄我家、扣押电脑和手机,抓我进派出所和拘留所无数次,还经常没法律手续对我家上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没有找到任何违法证据,但我从没屈服就让警察骚扰我爱人使她不堪精神压力导致离婚。去年64又给我家上岗就让警察转告你“如果再违法拘留我,就会按《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向美国务院控告你和下命令人所干的犯罪行为,将来定会遭清算的!不止2个警察告诉我‘他当副所长官是花钱买的!’,你何德何能根本不配做派出所长,这次抓我如能够活着出去一定让你扬名世界并把你拉下马…。”(警车内摄像机证明)
因为我揭了刘雷雷丑闻11:30警车开到派出所后院内他就把我拉下车,抢我手机并弄坏,在抗争中撕坏我上衣(证1、2)和皮带,他又拧住我左臂用手指抠入上臂肌肉里留下深大片紫色、几个瘀血点指印和胸伤(证3),并用力拧到背后将头按到腰以下脸几乎着地,命另一警察拧住右臂照做,疼得我大叫“胳膊要断了!”一直走到派出所楼门(派出所后院几个摄像证明),随后被关进监房里并把我锁到铁椅子上。
14:00刘雷雷提审我由管片警李兵做笔录,当问到“你是否申请审问人员回避?”我直接回答“要求刘雷雷回避,这些年你当所长经常无任何法律手续对我进行看管、迫害和羁押,事实证明我除说体制腐败真话外没干任何违法事情。”刘答“你涉嫌寻衅滋事不批准你的申请!”,我答“喊反对李鹏口号是宪法赋予我言论自由权利,如违法也应该石景山派出所抓人,你东升派出所没传唤证抓人就是违法,并给我严重打伤是犯罪!我要求你回避申请应该是上级核准,你没权力再审问,而我有权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如果你不再打我就回避吧…!”。
刘雷雷没办法只好换个警察询问,我要求讲的话都要如实记录得到同意,于是我把六四起因、人民发出惩治官倒腐败呼声、李鹏下令开枪镇压屠杀死人数至今不敢公布,以后李鹏当总理用权力勾结其它权贵家族子女,更肆无忌惮共同瓜分国有财产和人民劳动成果,全国5%的人掌握国家80%以上财富,它们不顾人民生命安全让食品、水源和空气污染…(见未签字询问笔录)。最后我提到刘雷雷殴打我事,警察说“所里有24小时录像监控你可以调取,警察打人事归属公安督察部门管,此事笔录不能写。”我表示“不写清刘雷雷抓、打人全过程就拒绝在笔录签字,但你们要依法给我传唤证。”,警察说“等放你时会给的,回监房吧。”。
17:00警察将我前妻找来说“如果在询问笔录上签字马上就放你,并给你传唤证。”我愤怒说“早就警告过你们:我已离婚法律上没关系只是租房客,不能再骚扰前妻她有心脏病不能惊吓!有事情找我哥哥。你们笔录不写刘所长打人事我绝不签字,也不会回家。”坚持一段时间后刘雷雷同意我不在询问笔录签字说“你在传唤证(证4)签字后放你回家。”并骗我出派出所楼门后又说“上汽车后给。”遭到拒绝因我知道没传唤证他就会否定抓过我,打人录像肯定也不会存在了,对前妻解释时刘雷雷消失了,证明骗我上汽车显出他无赖的人品。
于是我站在楼门口等其他警察出来时闪身又进派出所,刘雷雷就叫个警察将我强行往警车上拖,我把腿插在车门和门框间手抓住座椅拼命抗拒,两个小臂和小腿又多处受伤,高喊刘雷雷非法抓人、打人还要毁灭证据,引来众多警察围观。我前妻看不惯对刘所长说“你既然说放人却当众施暴还讲法律吗?你知道他有脑梗和脑出血病,如在派出所有生命危险你要承担一切责任!”刘雷雷只得松手,对前妻说“传唤证只可以给你,但不能交到陈兆志手里…。”(派出所后院几个摄像证明)。
我回到家时已经21:30,脱下撕坏的上衣才发现上半身受伤,两个胳膊上部几乎全部青紫肿胀和胸部的2处伤,于是马上拍了照片发送给管片民警李兵手机(证3)。以后头部发晕测量血压高达到166,又发现被刘雷雷抢走我手机里所有照片都给删除了,其卑劣行为令人发指!
第二天上午我忍伤痛到北医三院急诊,进行身体检查拿到诊断证明书(证5)。
下午我哥哥陪同到东升派出所找唐亮副所长接待民警李兵在场,我举报刘雷雷昨天无法暴力打人事件和以前的违法行为,我要求派出所现场录像和我录音。并拿出医院验伤证明(证5-12)并脱下上衣让唐所和民警亲眼验伤情是否和医院验伤证明一致,唐所让民警和我在派出所用彩色复印机把在北医三院的验伤报告和检查费用(证6-17)复印后并存档。
我陈述刘雷雷打人经过,并提出要求:1.调取7月29日到八宝山东升派出所警车上打人录像、到东升派出所楼下车后刘雷雷打人和当晚上出派出所楼时门内外的等现场录像;2.如刘雷雷打人不是派出所命令,就是泄私愤报复我个人行为,必须让他公开赔礼道歉,医药费726.3元(证15-19)和其它费用不能公款出必须他个人赔偿,按照《警察法》严肃处理;3.调查刘雷雷真实住房面积和实际隐藏的收入,是否欺骗派出所每年领导财产公示要求并撤销杰出民警称号;4.派出所主动先向上级汇报打人事件并拿出处理意见向我告知,教育警察文明执法、规范化;5.如果派出所按要求处理,事后我再向市公安局举报时,保护东升派出所的型象不提派出所包庇刘雷雷和不作为,不追述其他警察打人行为。
唐亮副所长在笔记本进行了记录,答应我向派出所政委及所长汇报后给答复。第2天他就我给打电话1.刘雷雷山西出差等两天回来后才能询问情况。2.派出所现场录像须海淀分局来人员操作还需等2天…。以后再给唐亮打电话就没有人管了,15天后我约李兵民警见面说“如果派出所再不表态我就要在北京市公安局正式举报和在网络发布派出所长打人真相。”30分钟后接到唐亮副所长电话“我马上要到外地完成紧急侦查任务,给我点面子2天回来后立刻处理。”以后等待再无消息。
刘雷雷打人凶手派出所不但没有处罚,他却依仗副所长权势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还能够命令穿便衣警察和保安再次开着挂地方牌照警车京M.AE923(证6),停在我家楼下维稳3天,说明刘副所长要开始报复了!事实上证明派出所不可能因个副所长打人而改变几十年官官的相护惯例,法律只是限制公民,对警察没有任何约束。
我在东升派出所投诉刘雷雷打人没有答复,在海淀分局纪检要求调查刘雷雷开销与实际收入不符也没有音信,9月30日黄浩副所长带我到海淀分局督察递交刘雷雷打人举报信。十一假期刘雷雷又派警察借口维稳限制人身自由6天。以后我给督察打无数电话都说“不知道案子分给谁手调查?”。我到派出所问处理结果遇刘雷雷说“谁给你权力无故打伤我不赔礼道歉和赔偿医疗费损失,警察法治不了你?”他答“打你不服可到上面告我看谁怕谁?警察执法有24小时无死角监控录像你可调监控看有没有?你在造谣污蔑我打人。我拥护共产党,你是拿美国钱的卖国贼!…”,说明刘雷雷7月29日打人录像可能已被他违法删除了。
12月4日在派出所找到张战伟所长他说“我所没有命令刘雷雷打人,你要求的问题下星期肯定会处理等结果吧。”。9日我下午要到美国使馆开纪念《世界人权宣言》71周年研讨会,刘雷雷居然能派黄所长带警察无手续阻拦我参会!
10月12日我到派出所找张所长想问处理打人结果,却遇见刘雷雷说“张所长在外面开会你不能进办公楼。”动手强行把我拉出楼,又将我右手食指打伤流血不止(证7)。我拿着受伤的手给值班所长和警察看要求登记报案和开出验伤证明,却得到回答“所级干部事情规所长管,小警察没权力。”,为此我打分局督察报警电话也没用,只好到北科大医院开诊断证明(证8)和包扎伤口(证9)。
13日我又到派出所找张所长,值班室还说“不在到外面开会了”,于是丁警官在电脑登记刘雷雷再次违法打伤我事实:让转告不管张战伟所长什么时候到派出所都给我打电话随叫随到,听候他的承诺结果,但是至今没有答复!
据所其他警察讲:刘雷雷副所长主要工作是负责东升派出所管区政治维稳。他为上爬总想以我参加民主活动要抓通国外敌对势力典型,多年经常派警察给我上岗限制人身自由,我干任何事情都要让警察向他汇报同意后才能行;他还监听我电话,有次和发明人朋友餐厅吃饭他派警察在餐桌上把我抓回派出所;我患脑中风他每次抓我进看守所都要给抽血、验尿、按手印和CT扫描,有次在海淀看守所一天强制做2次,以后因拍CT对头脑伤害大我就坚决拒照,他就让数个警察对我恐吓威逼顺从没用。又通过行政权力勾结把我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加入黑名单,但我坚持发对知识产权系统腐败。刘雷雷只好利用管片权利,让我原单位北京科技大学保卫处长、老干部活动站领导和王校长找我谈话,企图示意利用将来退休工资和福利待遇施压让我服软禁言,但他们听我说:国内外形势和体制再堕落下去,将对中华民族带来多大灾难后,都不再吱声。
我和警察长期交流中了解他们都有正直的心,就让警察知道中国历史真相、体制腐败毁国、当今形势和我真实思想成为朋友。绝大多数对刘雷雷嗤之以鼻,明确说“刘所住房面积决对超过40m²,我们也恨腐败看不惯社会现状,来上岗只是服从他的命令,你干什么只要不违法没人管…。”
东升派出所副所长刘雷雷没正义感、尽说假话,不管自己或命令手下干什么违法的事情,都能编成法规和道理恐吓无知的民众。在懂法人辩驳的他理屈词穷时就动用武力把人抓起来逼迫认错…。当他知道我调查违法的问题,狗急跳墙利用公权力泄私愤对我如此下狠手,所以在派出所院内数次无故当众殴打我,哪个警察下属没人敢吱声?同理刘雷雷利用官势对工作能力民警打压,拉帮结派通过自己提高地位所里领导中勾心斗角。他给派出所警风能做出什么样【榜样】?如果警察都效仿为达到个人目的不顾法纪、不择手段,中国社会将堕落什么样子?
建政以来虽然对警察执法制定了法规,但警察违法暴力打人事情从来没间断过,除上级是监管不力、有法不依包庇外,重要是对暴力打人警察在事发后个人经济未受到处罚,或由本单位财政支付赔偿,警察打人无法制约更没后顾之忧,所以刘雷雷身为副所长才敢亲自对我动凶能升官愿望。他违反了《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刘雷雷既敢无上级命令违法打人,证据确凿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希望北京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海淀区东升派出所刘雷雷副所长为的违法行所为依法进行查处,根据打我录像、验伤证明、医药费、举报材料和照片证据在派出所可调阅。按照国家法规维护社会安定,决不能够再让刘雷雷投机小人执掌权力!
为了改变以上现象,我决心正式在法院起诉东升派出所副所长刘雷雷:知法犯法无故暴力违法抓人、多次打伤我、还要毁灭证据,事后不道歉相反利用权力给我上岗再次进行恐吓!
我希望法院以此案完善警察个人随意违法打人规定和公安系统包庇犯罪警察和用公款赔偿受害人费用的【规定】,让犯法警察不光个人赔偿,还要公开道歉,叫他行为受到全社会舆论谴责才能弘扬正气;只有把刘雷雷副所长违法打伤人处理作为典型案例,启示所有警务人员认识到:在体制将大变革在即时代,警察执行任务要遵纪守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权,个人才能免受到行政处罚和重新受到人民的尊敬!为将来建立新警察法规奠定基础,为过去、现在和将来被警察暴力的受害者讨公道!世界任何地方都要遵守法律,在CCP领导下更不能有特例!
当今实现民主宪政已经普及到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我父亲1938年到延安时初衷:经过奋斗中国人民能够享受自由、民主和有法律保护的幸福生活。他一生经历多少磨难努力过,但在假“民主”欺骗下没能实现!我67岁也到晚年,也不会忘记他的初衷继承其遗志而更加努力奋斗,坚信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够看到:中国人民真正的当家作主的那天!中国历史前进的车轮谁也不能倒转!
原告认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是被告的法定职责,但刘雷雷却假借执法为名无故对原告进行殴打,造成人身伤害已构成违法,应该由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请求贵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北京科技大学退休老师陈兆志
2020年2 月24 日
电子信箱:13331010386@sina.com
起诉北京东升派出所副所长刘雷雷违法打人证据
证1:刘雷雷撕坏我的上衣
证2:上衣服撕裂口看见打伤青紫色
证3:7月29日发给民警李兵手机照片,刘雷雷把我两臂和前胸打成瘀伤
证4:2019.7.29东升派出所发放人时给的传唤证
证5:2019.7.30 北医三院开的刘雷雷打伤人的诊断证明
证6 警察开着挂地方牌照警车京M.AE923
证7在东升派出所门口照刘雷雷2次打的伤口 证8北科大医院开诊断证明 证9医院包扎伤口费40元
10:原告陈兆志身份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