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

辽宁丹东姜家文在北京又又又被带走


姜家文来电:

今天(2020911)上午10.10分朋友约我吃饭在八宝山地铁站附近转车被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警察五人拦截,核实身份后,带到就近警务处(八宝山交通安全指挥中心)进行搜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扣押两小时后移交丹东市驻京办,现被限制人身自由于北京市丽苑镔馆。望大家关注!

姜家文电话:18701419860


2020911

快讯:重庆郑桂春到检察院投诉被派出所警察带走



2020911号重庆市郑桂春到重庆市检察院公开投诉,重庆市检察院五分检检察官兰选清,助理吴高峰与被告勾结捏造证据制造冤假错案,绚私枉法。上午九点半左右被重庆市渝北区仙桃派出所警号(109663)职务副所长李蔚兴带走,请朋友们关注郑桂春的人身安全.

长沙公益三君子案情通报






2020911上午谢阳律师陪程渊妻女去长沙市中院,找赵喆法官问询案件进展。

法官赵喆和黎军副院长仍然拒接电话,办公电话连书记员也不接,打刑庭电话称不知该案情况,要我们联系赵喆。

没有等来赵喆法官,却迎来一群法警,围堵谢阳,称不能拍照。

最后法警头头,打通赵喆电话,确认上周已开完庭。

随后,我们去了长沙中院立案庭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度,工作人员输入 程渊 刘大志 吴葛健雄 的名字,搜索结果一片空白。该案根本没有录入系统,工作人员称她不知道,结果就是没有,就这样。

法警头头告知我们,赵喆法官让他转告说 长沙公益仨 案是公开审理的,保障了当事人的一切权利。

荒唐啊,三问赵喆法官:

1、我下载备份了中院网站上赵喆接手该案以来的所有案件公告,没有该案的任何记录。

2程渊 的辩护律师张磊谢燕益都没有上庭,这叫公开?


3、开庭没有通知家属,这叫公开?

王和英:任志强开庭情况通报








我现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进去大门马路对面,大门口及周围有很多警察,对面这里有很多人在拍照摄像,刚才有两个警察过来盘问拍摄者。

任志强案开庭时,警察说除了有特别邀请的人外,无人能进入法庭旁听。

王和英

2020911927

武汉肺炎疫情第一诉谭军将向最高法院提交诉状





曾发起全国第一起追责索赔公益诉讼的谭军,在分别向宜昌市中级法院、武汉市中级法院递交诉状后均未获立案通知或不予立案裁定。中间还遭各种威胁,但他无法对由于隐瞒疫情导致的灾难保持沉默。经过慎重考虑,他决定继续追责,将向全国最高院提交诉状,也希望各界转发关注进展和他的人身安全。

2020年9月9日星期三

李贵生:再次要求复制“保密”卷意见书


南宁市中级法院覃永沛案合议庭梁锦康审判长及各位成员

本人系被告人覃永沛的辩护律师李贵生,曾于20207 30日向贵院提交《要求复制保密卷函》。后收到曾姓法官助理的口头回复: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下称《规范》)第37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同意辩护律师复制卷宗材料。对此,本人认为这是阻碍辩护律师履行职务的行为,再次提出异议,希望改变做法:

一、刑诉法是侦查、审查起诉、辩护、审判四方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刑诉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刑诉法没有规定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需经检察院法院同意的规定。律协的规范不是法律,是非政府组织内部规范,不具须遵守、执行的效力。

二、国家刑事制度中,辩护和控告两造诉讼地位平等,审判居中。控方能够的,辩方也应该能够。控方可以随时阅查秘密案卷材料,辩方当然可以,否则地位平等被架空。

三、去年底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四十七条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应当允许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案卷材料包括案件的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同样没有规定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需经检察院同意。控方都不反对辩护方复制,作为居中裁判的法院,更没有道理阻碍辩护律师复制。

四、《规范》并未绝对禁止辩护律师复制卷宗材料,而是应在保障司法公正的情况下对国家秘密的保护。本人已经按照贵院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为何还要对一名遵纪守法的辩护律师依法工作设置障碍。

五、《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规定了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是否国家秘密、密级,不是办案单位自己决定的。粗阅和摘抄本案的五卷保密卷,对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稍具常识即可得出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围,是侦查机关自己随意确定的。

六、如果侦查机关标注是秘密案卷,法院就不细加研究,不允许辩护律师复制,无疑掏空刑诉法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执业权利,使辩护律师无法履行职务,刑事律师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呼吁多年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也将成一纸空谈。

综上,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被告人覃永沛获得辩护的权利,本人在此再次要求复制覃永沛案所有案卷材料。若合议庭依旧不允许复制,请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以便我依法通过其他渠道救济。


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贵生
联系电话:13985500061

2020824

吴魁明:一家三代女性被控寻衅滋事罪!







漳州维权公民李红花寻衅滋事案将于2020.9.11上午8:45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内第二次开庭(宣判)
该案已于2020.7.25在漳州女子看守所开庭审理一天。李红花和辩护律师吴魁明到现场参加庭审,李红花母亲庄金莲(没有辩护律师)通过视频参加庭审。李红花女儿陈小玲则未被起诉。

庭审中,控方指控李红花、庄金莲因对拆迁补偿不满,在2011.102016.12间,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因此多次被北京公安训诫。北京公安并将案件移交漳州市龙海市公安局,龙海市公安局又对李红花庄金莲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其中李红花被行政拘留16次,庄金莲14次,陈小玲6次。

辩方则提供多份李红花向上述作出训诫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的申请和答复作为证据。该几项答复均称北京的公安机关对李红花没有作过训诫的处罚,也没有将案件移交给漳州龙海市公安局。李红花则称自己从未被北京公安机关训诫过,也从未收到任何的训诫处罚的通知,每次上访都是被黑保安强行带回龙海,没做任何讯问就被关进拘留所。辩护人认为,北京公安部门对李红花没有作训诫的处罚,而龙海公安对李红花作的行政拘留的处罚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是无效的。

辩护律师又提出,本案的立案和拘捕的时间是20193月,而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却是发生在立案时7年半前就开始,至立案时2年半前就已经结束的上访行为。而且这些上访行为在当时就被龙海市公安局作了行政处理。这些上访行为显然不能再用来指控构成刑事犯罪。

李红花和辩护律师都认为本案就是当地政府对李红花的打击报复和构陷。


更为离谱的是,法庭调查结束后,控方提出改变对李红花的量刑建议,从量刑一年十个月到二年半改为三年到四年。理由是李红花的认罪态度不好,但李红花在本案中从来都没有认过罪。

卢廷阁律师在会理法院被打事件 维权第35步(2020年9月8日)

——申请抗诉,继续追究会理法院法警李朋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

20171117案发至今,已近210个月,殴打律师,涉嫌故意杀人的法警李朋仍然逍遥法外!

会理县果元派出所长胡启平等人利用职权,拒不立案(刑事案件),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刑事责任,也已涉嫌犯罪。

20191023,提起刑事自诉,结果不予受理。1127上诉,结果驳回上诉。202078向凉山州中院申诉,至今拒不立案。继续向四川省检察院申诉,要求其依法抗诉。

附:《刑事申诉书》






请关注维权人士上海万文英和张家港陶红



昨天中午在北京,我与万文英女士和陶红女士一起匆匆见了个面。因我约见张律提前走了。

她们俩个人下午一起去前门大街逛,据说街上好多警察。晚上七点多,陶红告诉我她们被警察带到前门派出所控制,等地方政府派人来接走。她说万文英早就被上海驻京办的人带走了。

今天早晨六点多陶红发信息给我,说她被带到苏州驻京办后,发生冲突,她跳上窗台(住七楼)报警,后被大红门警察带到大红门派出所。刚才收到陶红信息说正被乘高铁回去。

刚才万文英与我联系说,昨晚被上海驻京办人员带到驻京办,今天被乘1461火车带回上海,请我关注她回上海后的安全情况,并请我将她们二人的情况写成文字发出去。

请各界朋友关注她们,谢谢!

王和英

202099

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江苏常州翁金妹揭黑遭公安报复

请国际社会媒体关注中国的人权!

2020827,江苏常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特务机关七名特务间谍闯入我家中,抢走我的电脑和手机,也不出示相关证件我手续,非法抄我的家,把我电脑和手机里面的内容全部删掉。我昨天(97)下午335分接到江苏常州钟楼公安分局五星派出所民警的恐吓威胁电话,我发微博为我先生王小洪伸张正义,与我儿子无关。我儿2018年在化龙巷发帖为父亲伸张正义,儿子工作给黑警搞掉了.。从那以后,我不让儿子王鑫发帖,所有的微博微信都是我发的,与我儿及其他人无关,有什么事冲我来。头掉了碗大的疤,我讲的句句属实,铁证如山。

五星派出所黑警陈茹梅,王超益,钟搂分局黑警徐海,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收了凶犯的钱袋,包庇凶犯,鉴定报告做假,剪辑监控录像,揭穿警方通报十大谎言,凶犯既不要赔钱又不要坐牢。坑害退伍军人,坑害三代真正的共产党员。黑警们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我发微博怕了吗?难道还怕我揭露黑暗,伸张正义吗?我和我家人如果受到伤害,都是你们钟楼公安分局五星派出所害的!


举报人翁金妹,电话15861192561

2020年9月6日星期日

北京余文生律师案进展通报20200903


蔺其磊律师:202093日上午,我和卢思位律师在徐州市看守所会见了前北京律师余文生,余文生最近接受了一次核磁检查,显示脑部正常,右手的颤抖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只能获得自由后多加疗养,他自述在201911月至20201月期间,长时间挨饿。他透露了一审两个官派律师对他的引诱;在审讯期间,有警察对他进行家庭成员的威胁,并逼迫他认罪,比如:余文生说批评有关机关违法办案是为了促进中国的法治建设,但是警察逼迫他承认这是为了反党,为了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否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徐州警方还诱导余文生举报中国人权律师团的其他律师,余文生拒绝举报!警方要他像前国民党军统特务沈醉一样写回忆录,把人权律师团的事写出来,并称以后说不定还可以进政协,余文生表示,回忆录肯定要写,目前正在酝酿中。余文生坚定支持二审律师的辩护策略,表示他会坚持下去。他还托律师转达了对妻子的爱和感激,他也希望律师有空能多去会见他。
















2020年9月4日星期五

湖北维权人士何斌徐彩虹到北京遣返久敬庄




202093中国控诉信息,2020.831 何斌、徐彩虹夫妇购票从襄阳到北京的列车T10,

徐彩虹16车厢21号中铺座,何斌16车厢18号中铺,终于购票成功上了去北京的特快列车,在严格的安检后终于上了列车,上车后又是一波三折。列车从襄阳行驶至北京的途中,夫妇二人就被特殊安检多次,列车到达北京西客站,夫妻俩下车就被北京警察查获,被带到北京西站,站北派出所,说交给治安总队,后送往访民集中营(久敬庄)。

徐彩虹,何斌夫妻俩长期在北京维权,为了生存在北京南站附近开了一家便民餐馆,因为北京南站附近的餐馆基本都是访民去吃饭,菜但是非常便宜,而且都是大盘大碗的,就这样为了生存下去,却多次遭到北京公安,国宝,城管的骚扰与为难,北京当局最后用各种非法的手段将餐馆门面设为不合格的违规门面被关闭。北京南站附近小餐馆一条龙的一条街的上访大军,这是北京维权上访的一道风景线,这一条街上的餐馆,小旅馆,打字复印车水马龙,现在北京南站已经把很多打字复印的店面全部清理不让给上访打印复制材料。

何斌徐彩虹夫妻因为合同纠纷一事而上访多年,因为租了法院的商铺,合同没有到期发生纠纷,合同没有到期被强迫收回导致生意损失,夫夫妻俩多次遭到拘留,多次被软禁,威胁跟踪监控等等,今年由于疫情原因被限制不能出门,加之湖北是疫情严重区,这一年已经过了一大半了,每一个访民都想在一年又一年的循环中找到希望,希望在哪里?希望没有日期,没有任何领导给予答案。

最后徐彩虹夫妻被接出集中营久敬庄由警察送回到北京自己的出租屋。夫妻俩暂时住在北京。北京近期要开会,夫妻俩在监控中。


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维权人士到法院门口声援葛志慧开庭被取消


中国控诉202091日信息,本网站获悉,北京维权人士葛志慧,原定于831日上午9点在北京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承办法官通知律师取消开庭再通知,具体时间到时再予通知但目前未有具体排期。

但是很多在京维权公民人士不知道开庭被取消,依然来了很多到法院门口声援葛志慧的公民维权人士他们是:国俪堃,马立新,李学慧,吕动力,陈宏旺,李美清,孙宝妹,程瑞玲,刘淑文,姜家文等,众多维权公民人士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姓名的人士,几十人在法院门口,还有一些维权访民在路上前往法院,在法院门口的公民告诉其他正在路上的朋友说开庭被取消了得知消息后,正在路途中的维权公民人士原路返回。

葛志慧北京人因为强拆上访,葛志慧北京丰台区岳各庄维权访民,身体有残疾行动不便,多年前因自家房屋被当地政府指使黑社会人员强拆,随后一直上访维权无果。20197月,葛志慧被丰台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丰台区看守所,2020417日,案件被起诉至丰台区法院。

葛志慧多年维权无果,多次遭到围追堵截限制人身自由被监控,被跟踪,被殴打,但是她人残志坚,一直在严重打压的环境下继续维权,葛志慧多次遭到拘留,20197月被北京丰台警方以寻衅滋事抓捕,以寻衅滋事罪逮捕随后在20204月份被检察院公诉到丰台区法院,葛志慧已经关押一年多,今年疫情原因推迟开庭是各法院的借口,等待葛志慧再次开庭的通知。


本网站继续关注葛志慧再次开庭的后续情况报道,葛志慧应该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