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

黃之鋒《紐時》撰文 重奪香港未來

《國際紐約時報》日前刊登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的文章,並已把文章在網站刊登。黃之鋒在文章中,解釋青年人參與佔領運動的前因後果,以及時間永遠站在年輕人的一方。

黃之鋒指出,香港市民走上街頭,是為了有自由選擇自己領袖的權利。他表示,當自己被拘留46小時後,他被香港市民自發佔領感動,亦意識到這個城市已經永不一樣,不再是一個金錢城市。

文章指出,人大的831決定,意味著北京決定讓香港的富人及其關係網繼續寡頭壟斷,普選成為了港人破碎的夢想。然而,香港的青年人不甘於就此認命,所以從來沒有放棄佔領的打算。倘若香港變成一個沒有資訊自由、法治的地方,無異於任何一座中國城市,90後將會損失最深,而他認為北京與梁振英政府,正試圖偷取香港青年人的未來。

部分年紀較長的香港人,認為穩定的工作、生活比政治更加重要;他們營營役役、努力工作,為的只是安逸及穩定的生活。然而,90後追求更多,他們認為活在一個先進都市,應該有決定自己未來的權利。然而,部分香港年輕人現在連生活穩定也難以做到。因為香港的租金樓價高踞不下,貧富懸殊更日益嚴重。黃之鋒表示,他們這一代,隨時是首代香港人將生活得比上一代差。

他表示,父母在遭到「有心人士」的騷擾下,仍能尊重他的決定是他的幸運。然而,不少年輕人為了抗爭,被逼欺騙自己的父母。青年人這種一往無前的抗爭精神,在高鐵事件萌芽,國教事件發展,終於來到今日被逼遍地開花。人大決定的唯一好處,是讓香港人知道應該站在何方,由旁觀者變成抗爭者。

黃之鋒最後指出,有人認為要求真普選不可能成功,但抗爭就是為了將不可能變成可能。香港的管治團隊最終會盡失民心,失去管治能力,因為年輕人都不在他們的一方。他表示,自己已經做好入獄的心理準備,但只要香港能成為更好、更公平的地方,他願意付出這個代價。

黃之鋒最後向管治者發出呼籲,今天他們可以剝奪青年人的未來,但總有一天未來會由他們掌握。不論佔領運動結果如何,他們也會奪回屬於他們的民主,因為時間站在年輕人的一方。

资中筠:“颂圣文化”为何一枝独秀60年



建国六十年来,军事成就最大:新政权刚建立十五年,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就造出了原子弹。在军事领域对国际先进水平跟得最紧;经济建设走了大弯路,以至于到1976年濒于崩溃,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赖走向市场经济和向外开放之力,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只是现在已经到了拐点,可持续性发生问题;政治改革步履维艰,始终迈不出关键的一步;而文化,包括精神文明,则破坏大于建设。这种破坏是渐进的、逐步加剧、逐步扩大范围,到“文革”达于全面摧毁。

以中国“士”的传统而言,这六十年是“颂圣文化”一枝独秀,发展到空前规模。为什么这么快就达成舆论一律,多少硕学大儒否定自己积几十年学而思、思而学之所得,放弃“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在什么程度上是被迫,什么程度上是自愿?这种情况是怎样形成的?试从客观、主观两方面因素探讨:

(一)客观形势

中国再一次出现大变局,产生了史无前例的“政教合一”的体制。政治领袖与思想“导师”合为一体。中国读书人失去了代表“道统”的身份,成为依附于某张皮的“毛”。这是最根本的变化。如果说新政权废黜百家,独尊“马克思主义”(加引号是因为实际上并不完全是马克思主义),那么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权不在学院,而在中南海。不但“朕即国家”而且“朕即真理”。过去天下士子考科举,需要熟读经书,而不是当朝皇帝的御笔批示。今之“政治学习”需要熟读的不是马恩经典著作,而是领袖言论。“导师”也说要建立“新文化”。若全盘“马克思主义化”果真能做到,那就是全盘西化。这当然不可能,要“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如何结合?一种外来思想需要嫁接到本土的思想资源上,结果不是嫁接到经过百年启蒙的已经初步建立以民主和科学为目标的新文化上,而是越过两千年嫁接到了秦始皇那里,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其实与马克思的学说关联甚少,而是“斯大林加秦始皇”。这里面多的是历代帝王的统治术加现代集权,少的是以民主宪政为核心的现代政治学。这是在执政之后,在取得政权之前是嫁接到陈胜吴广—李自成,“文革”期间则是二者的奇异结合。

以此为标准,进行全体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把对是非的判断权全部收缴上去,以一人之是非为是非。愚民政策臻于极致,读书人失去独立思考的权利,逐渐成为习惯,也就失去了思考能力和自信。“虽千万人吾往矣”是建立在“自反而缩”的基础上的,就是坚信自己是正确、有理的,如果这点自信没有了,无所坚守,自然再难谈什么骨气和“浩然之气”。于是“士林共识”没有了,一人一旦获罪,在亲友、同事中得不到同情和支持,在精神上也彻底孤立,这是最可怕的境地,犹如天主教的革出教门。过去中国的皇权体系,“政、教”相对说来是分离的,现在反而把对信仰的操控与政权合一起来,从世界思想史的角度论是大倒退。

做到这一点,端赖持续不断的对全体知识界贯穿始终的“思想改造运动”。最初首当其冲的是最高级的知识精英,即大学教授和科学院的高级研究人员。他们之中被认为有“历史问题”的,在之前的“镇反”运动中已经遭难,知名的如雷海宗、叶企荪等。1950年,燕京大学一位美籍教授回国,学生为之送行,送了一块“春风化雨”的匾,受到上面严厉批评,燕大的党支部做深刻检讨。借此,清华、燕京等与外国关系较多的大学展开了“肃清帝国主义思想影响”的运动。抗美援朝开始后,发展为反对“亲美、崇美、恐美”的运动。大规模的教师思想改造运动从1952年开始。各大学学识渊博、平时备受尊崇的教授们在大会小会交代历史、检查思想,批判和否定自己半生的著述。越是学术成就大、地位高的,越难“过关”。下面坐的多为自己的学生,他们的任务是“帮助”老师更加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反动性”。紧接着“三反”、“五反”、文艺界批判电影《武训传》、“反胡风”、批判“红楼梦研究”,等等,再后来就是众所周知的“阳谋”,精神领域无一幸免。许多教授的自我批判被选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今天看来,其自贬、自虐的程度惨不忍睹。刊登出来的是知名人士,实际上大小知识分子几乎人人都写过无数此类今天令自己汗颜的“思想检查”(笔者当然不例外)。从此独立人格荡然无存,不但是非标准,连审美标准也不再有自主权。

主要批判的内容,恰好就是支撑读书人精神的上述第二点传统——重气节。具体批判的重点为:“清高”(自以为不问政治,政治要来问你)、“骨气”(有阶级性,反对剥削阶级宣扬的反动“骨气”,对“人民”必须“折腰”)以及“旧道德”(家庭伦理、朋友信义等都以阶级划线,反对小资产阶级温情主义),乃至鼓励投(革命之)机(转变越快越好,不必怕落“投机”之嫌)。

另一条主线是追随苏联。第一次令高等院校元气大伤的改组,就是依照苏联模式,那一次的“调整”特点是高度实用主义,重工科、抑文科,甚至理科(纯自然科学)也服从于工科需要,许多社会科学的学科干脆取消。从此大学失去自主权,中西的通识教育传统都被扬弃,只生产“听话、出活”的工匠,再无独立思想可言。在自然科学界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苏联大肆宣扬李森科、米丘林时,中国生物学界亦步亦趋批判孟德尔—摩尔根遗传学,压制一切不同意见,不少知名科学家放弃科学真理加入批判队伍,而以谈家桢、胡先骕为代表的坚持科学良心的科学家遭同行的公开批判。但是苏共二十大前后,李森科在苏联失宠,于是中国科学界也奉命开始转向。当时的科学院院长竺可桢“代表有关方面”向他们道歉 。仅此一例,已可见即使在重实证的自然科学界,政治已经压倒科学真理,多数知名科学家也屈服于高压之下了。以后顺应政治斗争需要,科学泰斗公开发表文章肯定“亩产万斤”,原子物理学家发表文章论证大气中核试验的放射微尘于生物无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有时恩威并施,或者领导层间或有较为开明的,最后都被压倒。1956年周总理作“关于知识分子报告”,在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前提下,表示尊重和团结知识分子,随后一批高知被发展入党。紧接着一场“阳谋”,知识分子又遭大规模洗劫。不少刚入党的又变成右派,开除出党,有的还来不及转正,就划归“敌人”了。在大饥荒尾声的1962年,陈毅副总理作著名的为知识分子“脱(资产阶级)帽”讲话,使知识界又升起沐浴皇恩的希望,奔走相告,额手称庆。但是紧接着就是“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等于否定了这次讲话,此后“阶级斗争”一浪高过一浪,卒至打入“臭老九”,相当于元朝的“九儒、十丐”。

早在1958年,领袖已经为“一穷二白”踌躇满志。“穷”者,全民皆被剥夺,私营工商企业完全消灭,农民失去土地,再无人有恒产;“白”者,中华民族几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近百年的文化革新都被洗刷一空,五色斑斓的瑰丽画面变成一张白纸,供一人在上面狂书乱画。到“文革”开始,连十七年的教育都被否定,中小学教员都被认为是“国民党培养出来的资产阶级分子”,以至于掀起学生羞辱、殴打、肉体摧残直至杀害老师的史无前例、惨绝人寰的高潮。在“与一切传统决裂”的口号下,一切基于人性的道德伦理荡然无存,善恶是非以“政治路线站队”划线。古今中外的文化都“扫入历史的垃圾堆”。最后,文化教育领域只剩下八个样板戏、一个作家、一个白卷英雄。斯文扫地、文明退向野蛮,除少数清醒者惨遭杀戮外,全民进入蒙昧时期,中华民族文化浩劫于斯为最。

哈耶克对计划经济导致“思想国有化”有透彻的论述,他指出:极权主义宣传摧毁一切道德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对真理的尊重。在这种社会中,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 。这一论断已经为事实所证明。这是新的道德沦丧的起源。

(二)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主观因素

当然达到文化专制的前提是“武化”统治。胜利者挟雷霆万钧、横扫玉宇之势,君临天下,手无寸铁的“秀才”们不由得不为之慑服。但是简单地把一切归之于高压下的恐惧,完全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导向人格卑下,既不全面,也不公平。深层次的还有以下一些因素:

1.“家国情怀”的延续。中国人,特别是其精英,百年来最深切的感受是民族屈辱,最大的诉求是国家统一、民族兴旺。这一诉求高于个人荣辱。所以,一句“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的话,足以使无数男儿热泪盈眶,下决心委身于新政权、追随新领袖,其他的都可以放弃和牺牲。这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1949年,化学家傅鹰在美国正在犹豫是否回国,读到解放军炮击英国“紫石英号”军舰的消息,他根据以往经验,以为仍将以中国政府道歉了结,没想到新政府对英国态度如此强硬,大受感动,于是决心回国。这种心情是有代表性的。所以,多数知识分子拥护新政权,首先是满足了外抗强权的要求。即使接受了西方教育的知识分子,仍未摆脱寄希望于“明君”的传统。革命领导的个人魅力、传说中的长征英雄事迹,都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也足以使没有参加革命的人自卑。另外,新政权开始正处于“其兴也勃”的时期,与溃败前的旧政权成鲜明对比,令人对它能扫荡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升起无限希望。在这种形势下,个人显得十分渺小,不知不觉间接受政教合一的道统并不感到太勉强。

2.二战后的世界形势和潮流。当时两大阵营的对立,非此即彼。选择留在大陆等于选择留在一个“阵营”。二战之后,国际知识界左倾也是一种潮流,因此不少知识分子相信“这边”代表未来,急于跟上世界潮流,怕为时代所抛弃,作“向隅而泣的可怜虫”。特别是朝鲜战争之后,中国与西方多数国家是敌对的关系。政治上的选择与意识形态的“站队”无法分开。思想上有任何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倾向,就有“里通外国”之嫌。国家的敌人与思想的敌人相重合。尽管公开宣布的“政策”有“将思想问题与政治问题区别开来”的说法,在实践中却难得分开,稍一不慎就落入政治罪人,人人自危,只能兢兢业业接受“改造”。外部“敌人”的存在被统治者充分利用。所以1962年七千人大会之后,眼看自己在中上层干部中一贯正确的威信有所动摇,领袖曾布置高级干部学习柳宗元的《敌诫》。用外敌的威胁转移对内政缺失的注意力,用以巩固其权威,是统治者常用的手法,在特定的环境下,对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有效。

3.知识成为原罪。1949年以前受过高等教育者,多半非工农子弟,伴随着对阶级斗争理论的认同而来的是无法摆脱的“原罪”感,“阶级烙印”有如罪犯的金印。“书香门第”不是荣耀而是耻辱,这是对几千年传统的逆反。即使贫寒出身的子弟一旦受了高等教育,也被认为“变质”。除了少数已是“左派”的知识分子外,多数对“马列”理论不熟悉,所以许多饱学之士都有一种自卑感,真心诚意愿意重新学习,用新的理论来审视自己过去的学问。有意思的是,很多人都开始学俄文,却很少人学德文,可见实际目标还是学苏联而不是马恩经典。


4.“颂圣文化”的延续和大发扬。如前所述,“颂圣”本来就是传统文化的一大特点,无论大儒或白丁概莫能外。所以偶像崇拜、领袖神化、歌颂太平盛世,都有深厚的土壤,在新的气候条件下推向极致而很少遇到质疑和抵制。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不论受到怎样的不公平待遇,乃至家破人亡,都被要求“正确对待”,还是“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的延续。后来冤假错案得以“平反”,则感激涕零,“天王”更加圣明。“文革”之后,还有人发明了“娘打孩子”之说,一切罪责一笔勾销,就此对绝非外患造成的民族灾难心安理得地拒绝反思。

以上几点是最初阶段接受“改造”的“自愿”因素。以后,一轮紧似一轮的“阶级斗争”使强制的成分日益增加,但已无退路,衣食住行的厚薄有无,以至婚姻、亲情、友谊的自由一切操之于“组织”,想要“归隐”也无可能。同时又被示以“出路”,只要努力改造,达到“脱胎换骨”,就有希望被接纳。这是一种漫长的修炼过程,或可比作经过炼狱达到天堂之路。有人将之比为“温水煮青蛙”,每次政治运动是一次加温,但又对不同人群有所选择,所谓打击5%,团结大多数,于是人人争相加入那95%,直到“文革”95% 都被“横扫”。

当然每个人的阅历与处境不同,思想轨迹各有差异。每一轮的整人运动裹挟一大批人进一步丧失自我,同时另一些开始怀疑、有所觉醒的人数也在增加。“文革”的狂飙使全民陷入疯狂与愚昧,而混乱失控的局面又无意中提供了某种自由思考的空间,那种达于极致的荒谬反过来唤醒了许多人的理性和良知,心中的“神”一经动摇,人性就从混沌中开始寻找回归之路。这种情况在部分知青中尤为突出,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乱读”了许多“禁书”,无意中大开眼界,吸取了迥异于官方教条的知识营养,成就了新时期脱颖而出的一代文化骨干,有的后来进入高等院校,有的散落民间,成为今之颇有成就的“自由撰稿人”。

以1979年真理标准的辩论为标志,打破“两个凡是”,可以说是一次再启蒙,对三十年蒙昧的祛魅作用有划时代的意义。长期被压抑的理性爆发出来,借此冲破牢笼,封闭的国门再一次打开,中国人与百年前的先辈一样,又一次“睁眼看世界”,又一次受到震撼。长期视为不可动摇的教条和权威在理性面前失去力量;原来不能想象的都可以成为现实。是非观念又回归常识。幸而长寿的老一代学人,劫后余生,又焕发新的活力,恢复自信,在学术上仍能有所贡献。恢复高考初期入学的青年学子有幸得到这一代老先生的亲炙,在某种程度上,薪火得以传续。新时期的第一个十年虽然没有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是思想空前活跃,在精神上充满活力,为1949年以来所仅有,涌现出一批好学深思、勇于探索的中青年学子,如果有机会发展下去,有望继承“五四”的传统,对在新时期重建新文化有所作为。

但是,这场思想解放与“五四”前后的新文化运动不可相提并论。其致命的弱点在于收放仍在“如来佛手心”。掌权者为特定的政治需要服务,给予一定的鼓励,但不打算作彻底的反思和清算,基本体系不容突破,旧势力的阻力十分顽强,所以在前进中道路迂回曲折——镇压“民主墙”、反精神污染、反资产阶级自由化、反人道主义……知识分子仍然动辄得咎,心有余悸,没有安全感。这一轮新的启蒙仍以“武化”手段结束。以此为分界线,文化思想再一次逆转。在“思想上保持一致”的口号下,实际上恢复了“两个凡是”,以在位领导的是非为是非。1992年的“南巡讲话”,挽回了经济倒退,而对政治思想却反其道而行。一方面是毫不放松的思想钳制,另一方面是拜金主义、商业大潮和恶性市场竞争,这两面夹击对思想文化起到“逼良为娼”的作用,知识分子进一步犬儒化,文化进一步低俗化。当前,尽管以言获罪之事仍不断发生,但比前三十年环境已相对宽松,也存在体制外的其他出路,但是自觉地揣摩上意的风气却更盛,说一些常识性的真话者竟成异类,或者被誉为特别“勇敢”。颂圣文化又一次抬头,而且随着国力的加强愈演愈烈。

再以前面所列“士”的三点传统来看今之知识分子的主观世界:

家国情怀、忧国忧民,和对“道”的承载,依然存在于一部分人中间,现在转化为对严重的时弊和改革倒退的忧虑、对普世价值的追求,还有拒绝遗忘,追寻和揭示历史真相的努力。这些在进入耄耋之年的老人中特别强烈,同时在中青年中仍不乏有志者。主流媒体以外的报纸、杂志以及论坛,如雨后春笋,此起彼落,前仆后继,承载了当代优秀思想和探索,加之网络对冲破禁锢、活跃思想的作用,构成一道闪闪发光的文化风景线。

但是毋庸讳言,多数青年学子的家国情怀日趋淡薄。其原因是现在个人命运不一定与民族国家紧密联系,可以“用脚投票”,而且出路与才能成正比。合则留,不合则去。人才国际流动是大势所趋,无可非议。同时,正义感与理想也为现实的功利所淹没。如果说,前三十年的思想改造主要是为威武所屈,那么现在有话语权的上层精英多为富贵(名利)所淫,而多数尚未站稳脚跟,忙于为稻粱谋者,则可以说是为贫贱所移。多数人并非良知全泯,但感到无力和无奈,而抗拒则立即失去很多,于是选择与种种明知非正义的“潜规则”或“明规则”妥协。自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的留学生主要是“偷天火”,企图回国进行启蒙,改变黑暗、落后的现状;今之留学生则是主要为自己找更好的出路,如果选择回国来发展,大多不是改造社会而是被改造,一部分甚至成为维护现状的吹鼓手。士林已无共识,即使有,也各人自扫门前雪,形不成道义的压力。少数有所坚守,进行了抗争的,受到迫害时往往孤立无援。有识者所忧虑的社会危机都是长远之事,至少目前还能在歌舞升平中苟安于一时,何苦自寻烦恼?

至于主流文化,一切新老传统的特点中唯有颂圣文化如鱼得水。当下的“颂圣”不一定表现在直接颂个人,而是颂“盛世”。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因经济增长迅速而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相当多的知识分子在收入和社会地位上是得利者。在此情况下,直接或间接“颂圣”表现为新特点是:以各种“理论”维护现有体制,否定必要的改革,为显而易见的弊病——特别是当前严重的社会不公和弥漫性的腐败——辩护。一部分所谓“文人”在因颂圣而名利双收中不但堕落到无耻的地步,而且已经超越了起码的人道底线。以至于汶川地震中出现“纵做鬼,也幸福”和“含泪劝家长”那样的“作品”丑闻,此举招来网上一片骂声,但是并未引起“舆论哗然”,他们感受不到任何压力。那位文化明星依然为主流媒体所追捧,频频以“大师”面貌亮相。实际上这种“颂圣”充斥于媒体乃至日常生活,人们对此习以为常,已经麻木,只不过那两位的言论发生于国殇之际,特别引人注目而已。

古之颂圣还有真诚的一面,出于对某种纲常的认同。今之“颂圣”多数言不由衷,明知其非。在大会、小会上一本正经地说,大小笔杆子成本大套地写的内容,在茶余饭后私人之间却是讽刺讥笑的话题。人人都做两面派,丝毫没有歉疚感。古之欺君是大罪,今之“君”似乎有意需要被欺。古来帝王还相信以史为鉴,可知兴替,所以史官还有一定的写真事的空间。今之官史不但不发扬“以史为鉴”的优良传统,却着力于屏蔽真相,伪造历史,拒绝反思。这一点对青年一代毒害尤甚,使他们对当代事、近代史完全无知,对古代史严重误读,重新陷入蒙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或者更早,各种版本的极端国家主义思潮大行其道。有的表现为“国学热”,有的表现为直接排外、仇外,有的借近几年经济增长之力自大狂,真以为中国可以拯救世界;有的重新肯定古今一切“传统”(例如所谓三个传统——儒家、[1949年以后]前三十年、后三十年——一并继承,就是不提1840年以后那一百年),有的公然倡导“政教合一”,还有赤裸裸地恢复已经被拉下神坛的领袖的神话和崇拜,大造神像,等等。极端国家主义否定了百年来洒满无数先烈鲜血的谋求民族振兴的道路,甚至否定近三十年的改革。所有这些论调,殊途同归,落脚在质疑或反对普世价值,把“社会主义”嫁接到专制皇朝,通过美化古之帝王(包括暴君),颂今之“盛世”。

百年近代史上,每逢改革到一定程度,需要向民主、宪政的道路转型的关键时刻,总有以“国粹”抵制“西化”的思潮出现,以“爱国”为名,反对社会进步,行祸国之实。而这种言论总是有一定的迷惑力,因为它能打动国人一种敏感的情结——即“五千年辉煌”与“百年屈辱”,把一切不满转向洋人。所以,以“反洋”为旗号的,无论理论上如何不合逻辑、如何歪曲历史,无视客观现实,在表面上却常占领道义制高点,同时为当局所鼓励,至少默许。在位者以“××亡我之心不死”(过去是“帝国主义”、“帝修反”,现在是“境外敌对势力”)来掩盖施政的缺失,压制国内的不平之鸣;摇旗呐喊者以虚骄的对外的“骨气”,掩盖实质上与权势的默契和“颂圣”。上述“含泪劝家长”一文,用的借口也是家长维权讨个说法,就要为“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罪名吓人。这种论调动不了国际霸权主义一根毫毛,只能掩护国内的贪腐权势集团,误导善良的爱国者,抵制改革,阻挠中华民族走人类共同的进步道路。此种思潮再次进入主流文化,则改革头十年思想解放的成果又将遭毁灭性打击,社会不进反退,中华民族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有鉴于此,当前我国急需开启民智,掀起一次再启蒙,打破新老专制制度造成的精神枷锁,否则民族精神有日益萎缩之虞。在这方面,号称“知识分子”者责无旁贷。有人认为“启蒙”是某些人自以为高明,高高在上教育别人。其实如康德所言“启蒙就是……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就是用理性之光照亮蒙昧的心智。在长期思想禁锢的制度下,每个人都需要而且可以自我启蒙,也可以相互启蒙。当然不能讳言“闻道有先后”,先觉者有义务与他人分享自己之所悟。首先,知识分子需要自己解放自己,争取人格独立,减少依附性,坚决抵制颂圣文化,摆脱祈盼或仰望“明君”的情结,努力面向公众,理直气壮地弘扬普世价值:人权、法治、自由、平等、宪政、民主,这可以说是今天的“道统”,是自救与救国的需要,无关“西化”或外部压力。不断撑开文化专制的缝隙,见缝插针地做一些扎实的启蒙工作,继承百年来先贤未竟之业,建设以民主和科学为取向的“新文化”,假以时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民族精神振兴或许有望。

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

邓聿文:中日谁在让步?

【转载】邓聿文:中日谁在让步?

从日本的出尔反尔中,可看出中日迈出的这步还很脆弱。
   
    上周结束的APEC会议,一大成果是中日四项原则共识的达成和两国首脑会晤的举行,对中日两国而言,某种程度可以说,它甚至比APEC会议本身还重要。
   
    四项原则共识是今后中日处理分歧和发展关系的政治文件,它的内容包括:一是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二是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三是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四是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
   
    对于中日四项原则共识,外界关注的是中日两国谁让步更多。中方舆论倾向于日本让步更多,日方舆论以及一些第三者的观察,则认为是中方作了更多让步。后者的一个主要根据是,在四项原则共识和中日首脑会谈中,都未直接涉及到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以及钓鱼岛主权争议问题。共识虽然提到钓鱼岛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但毕竟没有直接提点明是钓鱼岛主权存在争议。而众所周知,中方同意两国首脑会晤的前提是,安倍放弃参拜靖国神社,以及承认钓鱼岛存在主权争议。
   
    另外,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APEC会议后对中日共识的变脸也被一些人认为左证了中方让步更多。岸田文雄在11月11日和13日两次公开发表违背四点原则共识的讲话,称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关于「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立场没有变化,该共识「不具有约束力,不带国际承诺」,惹得中方舆论公开批评日本政府毫无信誉,令人担忧刚刚有点回暖的中日关系会再次陷入冰冻。
   
    我个人认为是日本让步更多,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看待。一是至少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日本政府一直在国际场合散布谋求同中国领导人会面的信息,为此先后委托本国前政要向中方转达安倍的想法,日本企业届为达成两国首脑会谈也对安倍政府施加压力。不论日方这样做的目的何在,起码给人的印象是,安倍在想很多办法要求同中国领导人会晤。从常理看,既然某人有求于人,那当然求人者要先让步,否则不符合逻辑,除非是中方秘密有求于日本,但如果真有这种事情发生,很难逃得过媒体,所以后者的可能性不大。
   
    二是APEC会议前夕,日本媒体传出安倍为谋求中日首脑会晤,在对钓鱼岛的问题上定下了三点主张:尖阁诸岛(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但已知晓中国有自己的主张;力争花时间通过对话解决问题。这是日媒自己的报道,可能性很大。比较一下中日达成的四项原则共识,不但未见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提法,而且直接使用中方的「钓鱼岛」称呼,这在中日政治文件里是头一次。至于钓鱼岛争议不等于主权争议,可以看作日方的解读,从中方的视角看来,两者其实就是一回事,因为众所周知,中方争议的是钓鱼岛主权。之所以在共识中没用「主权争议」之类字眼表述,可能是方便日本政府对本国国民解释。当然,也可以看作中方为照顾日本国民情绪而在表述上作的让步。但无论如何,对比安倍的主张和已经达成的共识,安倍政府无疑从原先的强硬立场上作了后退。
   
    三是日本外相对四项原则共识涉及到钓鱼岛内容的否认,恰恰反证了日本的让步。道理很简单,假如是中国有求于日本多于日本有求于中国,岸田文雄也就完全没有必要急着否认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文件。他理应把这作为安倍政府的一大政绩大力向本国民众宣传才对。但正因日本让步较多,为了好向国内交代,就只有不承认它所具有的国际约束力了。
   
    四是安倍政府近来的民意下降。安倍从9月来,遭遇到了其执政以来的最大信任危机,连续发生内阁高官辞职事件,这使得安倍急于在外交领域有所建树,而僵化的日中关系就是一个最好的突破口。此外,日本前不久借助日中对抗已经完成了自卫队的海外集体自卫权的解禁,也可能使安倍认为没必要继续同中方对抗下去。
   
    其实,还可以从一个更大的角度即中日两国建交后的历史发展,来分析中日到底是谁先做了让步。中日关系在上世纪70年代末建交后走过一段蜜月,但在共同的敌人苏联消失后,两国关系开始进入一个不稳定的发展期。随着中国崛起,中日关系注入了新的内涵,但也孕育着新的矛盾和冲突,并在2010年的撞船事件后急剧恶化。此后不久,两国都换了民族主义色彩更鲜明的领导人,致使双方的矛盾和对抗进一步升级,两国关系坠入冰点,双方领导人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未能正式见面,在国际场合也仅限于寒暄,这在和平时期是极为罕见的。
   
    两国关系的恶化,虽有许多偶发因素,但根源在于两国的结构性矛盾。简单地说,双方都要成为「正常国家」。中国借着崛起态势,要恢复历史上在东亚的主导地位;日本则要摆脱战后体制的束缚,成为一个政治大国。对于这种结构矛盾,双方都有一个调整和适应过程。不过,相对来说,日本可能更艰难一点。因为虽然中国在大部分历史时期,都领先于日本,但毕竟那是过去的事情,而现实是,中国自近代以后就落后于日本,一度这个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在这100多年里,日本建立起了对中国巨大的心理优势,几乎涵盖所有方面。可是到2010年,中国的经济总量突然间就超越了日本,并在短短四年间,中国的GDP就相当于日本的1.9倍。随着经济崛起而来的是军事的快速发展以及民族主义的复苏。昔日的「东亚病夫」眼看就要重新成为东亚霸主,日本国民是很难接受这一现实的。借着美国重返东亚,日本整体上也出现了右倾修正主义,要求突破和平宪法,重新武装日本以抗衡中国,这种国民心理和思潮在日本舆论和政坛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导致日本政府在钓鱼岛和历史问题上向中国发难,刺激中国民意反转。
   
    但在中国崛起背景下,两国长期的高强度对抗,对日本来说,恐怕失要大于得。日中交恶一个直接后果,是日本不可能继续分享中国崛起成果,而且长期为自己树立一个假想敌,对日本安全也是一大威胁,不利于日本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国家利益。
   
    当然,中日对抗并非只对日本不利,对中国也同样不利。中国学界一直在讨论日本是否会第三次打断中国的现代化,这个命题本身就反映了中国至少是一部分人对中日对抗将会把中国拖入困境的忧虑。此外,中美矛盾是中国当前面对的一大隐患。无论中国是否有挑战美国霸权的意图并且是否做好了相应准备,持续的中日对抗只会使日本完全倒向美国,一旦中美矛盾恶化,或者日中发生战争冲突,中国面对的不是单个日本或美国,而是美日同盟,以中国现有力量,是很难同时跟美日摊派的。
   
    所以,中日对话与和解是双赢之举,从这个角度说,不存在谁得谁失问题,同时,也有利东亚秩序的构建,避免东亚国家选边站,对维护东亚和平有重要意义。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能幻想中日关系一夜之间就得到改善。从日本的出尔反尔中,也可看出,中日迈出的这步还很脆弱。因此,中日需要管控好分歧,积累互信,相向而行,不挑起新的纷争,约束国内各自高涨的民族主义。对日本来说,这尤其有必要,否则,中日关系还会陷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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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导斌:鉴别人民是否当家作主的十个刚性标准


【转载】国家宪法法律由党制订,从大政方针到小区鸡毛蒜皮全部由党包办。
 
    一
 
    在执政党的正式文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被表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按这个表述,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大陆是享有合法地位的。从1949年毛泽东宣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开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一直宣传大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可是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却是,国家宪法法律由党制订,从大政方针到小区鸡毛蒜皮全部由党包办,国家立法和领导人由党选拔,公权力的行使几乎完全与人民无关。与此对应的另一面则是,人民从出生、结婚到进坟墓,每件大事都得到党那里领证,生几个孩子由党决定,从幼儿园起,人民的大脑由党教育,听什么看什么由党提供,说什么写什么得看党的脸色,工作由党安排,薪水高低由党规定,能吃饱穿暖日子过好点千万别忘感谢党的恩情,谋个公职得找党跑关系且年年向党表忠心,提个小官得在党面前当孙子,搞个实业摆个摊得有党的批准且得接受无休止的管理检查,挣点钱不能捂在包里得让党想掏多少掏多少,修条路架个桥必须向党报告,盖个房那地基是党的、且房子七十年后自动归党所有,买台车出个行得受党的限制,走在路上得任由党盘查,就连性器官和子宫都受党约束。这样的国家,虽然号称人民当家作主,可人民连自己身体和家里的事都由党把家全给当了,还能作什么主?
 
    二
 
    根据斯坦福大学民主问题专家拉里•戴蒙德的数据,「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开始时的1974年,整个世界只有35个民主国家,不到整个世界国家数量的30%。到2013年,选举式民主国家已增加到近120个,占世界国家总数的60%还要多。这120个左右真正实行民主的国家里,确实兑现了「民有、民治、民享」,兑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观察人民当了家作着主的国家,可以看到在以下十个方面,人民拥有充分的自主权:
 
    一、每个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享有支配权,除非作出杀害他人或严重危害公益的法定禁止行为,任何人,包括政府(国家)不会危害公民生命,不会侵犯其身体,不会作出强迫其作出行为或不行为的决定。这与假民主国家根本不同。在假民主国家,公民被人任意殴打、杀害,被送劳教所,被关学习班,并且侵犯公民生命身体的人可免受处罚。在假民主国家,公民对其生命身体都没有完全的自主支配权。
 
    二、每个公民都享有作为人的尊严,在政治、社会、文化、教育、医疗各方面有权免受与他人差别对待,不会成为「黑人」,不会被人强迫做出违背其本人意愿或有损其权益的决定、承诺与宣誓,不会被人侮辱,不会被人侵害荣誉。公民的人格尊严主要靠个人维护,当公民的人格尊严遭到靠自力无法阻止的侵犯时,有权向法庭要求救济,由公权力对侵犯者作出处罚,恢复公平正义。这与假民主国家根本不同。在假民主国家,公民在任何地方都可能遭到羞辱,官员可骑在人民头上耀武扬威,人民只能忍气吞声。
 
    三、每个公民在一切法不禁止的领域都享有充分自由,政府的主要责任就是制订法律和以执行力保护公民的种种自由,防止他人(包括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侵犯。这与假民主国家也根本不同。在假民主国家,公民的自由得不到保障,他人,特别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可任意侵犯而免受惩罚,很多情况下,公民对人身自由无权作主。
 
    四、每个公民对自己的财产、劳动成果和劳动能力享有完全支配权,国家以法律和执行力保护这种支配权。公民因需要国家提供这种保护而纳税,并有权自己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对政府履职情况优劣与税种税额发表意见与投票表决。这与假民主国家也根本不同。在人民只能虚假地「当家作主」的国家,政府可以保护、也可以不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不经公民同意以所谓「科学」的名义确定税种税额,不经公民同意强制征收公民用地和拆除公民房屋,公民对自己的财产也无法作主。
 
    五、每个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家庭,家庭事务由家庭成员商量决定,非家庭成员和政府无权干涉。公权力仅仅在公民家庭存在四种情况时可以符合法定程序的方式进入家门:1、因地方自治事务需要或某种活动的需要,获得公民主动邀请;2、公民家庭发生某种无法自力救济的困难,因此经公民请求或其他公民要求;3、发生刑事犯罪或法定民事违约;4、存在贩毒、当间谍、从事恐怖活动三种法律规定提前预防的嫌疑。这与假民主国家也根本不同。在假民主国家,已到法定婚龄的公民何时结婚必须由外力作主,生多少孩子由政府决定,家庭隐私难免遭到侵害,政府官员可以任何理由随意出入公民家庭,公民在自己家里都当不了家作不了主。
 
    六、每个公民有权对与己有关的小区与地方事务发表意见和投票表决,包括小区规则、人员、事务与预算收支,地方法律与规章制度,地方机构职能与人员,地方官员的选择,地方开发或不开发,建设何种项目,对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农田水利电力、山体山谷山林、江河湖泊塘堰、植物动物与各种植被的作出改变或不改变,都不得由某个官员、某个组织、政府越过公民决定。在假民主国家,上述事项不经本地公民讨论投票,全部或部分由官员,或党委政府,或所谓的人大,或某个政府部门论证收费盖章拍板,可以认定,公民对地方事务不能当家作主。
 
    七、每个公民有权对国家和社会的任何公共事务持自己独立的意见,并可以自主决定发表或不发表这些意见,以及在何时何处发表。公民享有自主结社、集会的权利,以组成群体对抗其他群体和国家,最大限度地伸张自己的主见,维护自己的权利,或避免权益遭到伤害与轻忽。公民享有自主游行、示威等表达抗议的权利,享有自由选举的权利。公民可以完全由自己作主选择信任的政治代理人,将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托付给他们,一旦发现代理人违背委托人意愿与利益,有权提议投票予以罢免。
 
    八、未经公共辩论,未经公民的代理人同意,国家不得制订宪法,修改宪法,颁布法律。宪法法律必须且只有得到人民的同意才有法定效力。
 
    未经人民代理人投票表决,国家不得对任何人征税。
 
    九、公民有审理和裁决司法案件的权利。公民如对任何宪法、法律有所不满,或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任何决策有所不满,或认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决策与行动伤害到自己或他人的正当权益,有权以和平的方式表达反对、抗议、抗拒,向立法机构和法院提起修宪、立法的动议与违宪审查诉讼的权利,并得到国家支持。
 
    十、公民有权决定迁徙与移民,或不迁徙不移民。
 
    民主国家公民的上述十项权利可认为是满足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必要条件,一个也不能少。缺少一个,那事就一定不是人民在当家作主。十个全不具备,就可以断定,这个国家根本不是人民在当家作主。换句话说,这十项标准有或没有,是鉴别一个国家人民是在当家作主,还是无权当家作主的标准,也是判断「人民共和国」到底是人民的,还是反人民的标准。
 
    这十项标准,是刚性的标准,是世界公认的标准。这十项公民权利的增还是减,也是我们鉴别执政当局的改革是想真改,还是只想忽悠国人的标准。
 
    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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