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三村10区40号张宝珍的家,院内附房遭遇土匪式强拆。
早上8点左右,当地政府以强拆违法建筑的名义强闯民宅,破门而入,闯入二楼卧室,强行绑架张宝珍到长河街道的流动党员会议室,非法限制人生自由4小时左右,中午12点左右才放回家。家里的主房被大面积破坏,2楼连客厅的厕所和儿子的卧室都没洗劫一空,连房子的影子都没了。3楼的房门全部被踢开,锁全部被破坏,家里的监控摄像头全部被剪掉,有两只都不见踪影了。期间报警110长河派出所民警出警,随后到派出所做笔录立案,下午4点27分开出受理案件通知单01081552656。随后6点55分,长河派出所副所长徐忠海回电说经上级领导汇报下达电话告知不受理此案件:说是政府行为不予受理,张宝珍要求书面答复,徐忠海说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给书面答复,我们就只能给电话告知。
人民警察就是这样保护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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