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

吉林冤民刘凤琴被冤枉判刑三年(图)


20151130,吉林上访维权人士再被非法关押8个多月后,被构陷寻衅滋事的罪名判刑三年。201537吉林冤民刘凤琴被当地政府从北京截回原籍后以非访的罪名行政拘留10天,行拘期满后被政府报复刑拘,一个月后被批捕。1117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开庭审理此案。

刘凤琴是吉林省德惠市布海镇德升村人,200685日,刘凤琴的儿子被同村歹徒韩士先打伤,刘凤琴报案后当地警方推脱不出警,歹徒报复刘凤琴报警二次行凶,引发刘凤琴的丈夫当场被杀死、两名女儿一外孙严重受伤的惨案,由于警察的懈怠、渎职致狂徒韩士先杀人后潜逃、逍遥法外长达6年之久。

警察的渎职导致刘凤琴一家死的死、残的残,为讨回公道刘凤琴开始上访维权,因为告的是当地的警察,多年来只要当地把她从北京截回去不是拘留就是关黑监狱,已有数十次之多,因为警察的渎职罪责显而易见、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经过刘凤琴多年的上访维权,当地的上级公安机关协调给刘凤琴一家赔偿120万元,这笔钱根本不够一家三位残疾人的后续治疗费用,就是这笔钱现在还被德惠市警方无理扣押着。
   

上访维权人士认为,现行体制下公权力掌控这彭大的国家机器,构陷访民寻衅滋事是公权力理屈词穷后的乱政行为,是典型的欲加之罪,每一起访民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刑拘、逮捕、判刑都是政府乱政枉法的结果,刑拘、逮捕、判刑这杯由公权力酿造的苦酒本该由造成冤案的他们自己来喝,现在公权力蛮横无理般的强加在访民身上,这既是对法律的亵渎,更是对公民人权的蛮横侵害和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