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了解到一起发生在湖南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
湖南男子王军与广东女子杜丽娜有一子,一周半。
自孩子出生后,王军拒绝抚养孩子,不提供任何生活费,并要求与杜丽娜断绝关系。林丽娜走投无路,找到居委会帮忙,并且期间报警。 当时出警的是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安分局松岗派出所。
虎毒不食子,王军态度嚣张不惜抢过孩子,拿孩子生命要挟林丽娜,来达到阻止她向自己索要生活费的目的。孩子受到惊吓哭声惨烈,王军并未手软,致使孩子身上多处受伤。
万般无奈心痛的林丽娜求助警方,警察却以家务事不便插手为由,任由一个一周多岁的孩子备受摧惨,全程坐视不管。无奈的杜丽娜只好答应王军的条件。
最后,这个父亲却来了一个空中抛物,直接将婴儿遗弃给孩子的母亲。
在此过程中,警方,作为国家公民的保护者,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仰赖者,其做法,恐怕世所罕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对身处有可能的惊吓与危险境地的小小幼儿,忍得下这个心,不予理睬。
前一段时间,网上警察大背摔怀抱幼儿的女子,致使孩子头部重摔地上;到此事,连警察都可以率先冷漠如此,丧失起码的人性和恻隐心,更何谈社会冷漠盛行之风气?他们的良知应受到社会公判,他们的不作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琴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