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复议逾十年,仍不恢复案件审理,村民强烈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距今已十一年之久的2009年5月25日,连江县道沃村村民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错误行政行为的闽政行复(2009)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申请裁决。同年9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出国法复函(2009)360号《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复议中止近11年,前天(2020年6月11日)村民们又寄出申请书强烈要求国务院依法重新恢复案件审理。
本案回顾:
我们是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道沃村村民。我村位于闽江口北岸,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总人口8000多人,地少,每人平均2厘地,严重威胁群众的吃饭问题。
1978年4月为跟上学大寨的形势,扩大耕地面积,改变缺粮面貌,经连江县革委会呈报,宁德地区革委会批复同意了在该地块进行围海造田工程,1987年5月彻底峻工,道沃村村民受益良多。起初该围垦区是为增加粮食产量作为耕地使用的,后粮食销售放开后,村民觉得围垦区作为水产养殖经济效益更高,就对围垦区土地及堤坝作了改造,逐渐建成了面积为1200亩的农用土地。垦区从事养殖海虾等各种生产,往年该垦区的产值,一年高达二千多万元。
2006年4月以来为了强行上马海峡西岸水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连江县、晓澳镇两级政府弄虚作假,违法将我村历经艰难围成的、经营了几十年的1200亩垦区农用土地当成海域违法申报给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2月2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超越职权,以闽政文(2007)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将“道沃垦区土地”调整为“道沃其它工程用海区”,总共70公顷左右的农用地化整为零(超过50公顷的要国务院批准),分成两块批给连江县青龙和新闽江口这两个“死亡”公司(注:青龙公司在2006年8月24日 变更其它公司;新闽江口公司在2008年2月20日 吊销营业执照)作填海造地用;并于2006年6月11日 分别颁发了编号为073570075和073570076的《海域使用权证书》。福建省政府以上行政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一纸文书,将道沃垦区变为海域,令村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此期间连江县镇村多级联手镇压维权村民,林潭(15659159039)林碧香、林赛英等人,以各种手段定罪判刑。
于2008年9月3日连江县道沃村村民不服被申请人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错误行政行为提起复议,要求撤销已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在2009年5月4日被申请人作出闽政行复(2009)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原行政行为;村民不服,于同年5月25日,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申请复议裁决。同年9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止复议,中止近11年,现村民们强烈要求国务院依法重新恢复审理。
另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权属有争议的,在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然而2018年9月份当地镇副书记何宗旺(电话:13515015693)带领本村黑恶势力及杀人犯林英泰等(几乎都是村民代表)黑恶势力在晚上不顾村民阻止强行填埋一千两百多亩垦区土地。而所填埋的土都黑黑的土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村民滩涂养殖贝类大大死亡。百姓有苦难言,怨声载道。
这十几年来,村民生活拮据,家中有劳动力的外出打工,然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外出务工也找不到工作。现在又失去了能维持经后生活的“聚宝盆”,村民们的日子更是艰辛。
该案是全国典型罕见的国务院行政复议中止十年之久不审理的侵权行为,真让百姓感到失望和害怕。国家法律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百姓更是国家的主人,现村民们强烈敦促国务院依法重新恢复本案的审理。敬请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