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19个国际组织和国际法律人士的联名信

敦请中国司法、中国政府把余文生律师调回北京监狱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部长 唐一军 北京市朝阳区 朝阳门南大街六号 100701

 

-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柳玉祥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北京西路 28 210024

 

- 江苏省监狱局局长 张晓伟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清凉大街 188 210036

 

径启者:

 

我等团体及个人为关注余文生律师的案件,撰写此信。

 

余文生,53 岁,2018 1 19 日於北京被捕,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 移送江苏徐州拘留,至 2019 5 9 日受秘密审判,於 2020 6 17 日被判有期徒 4 年。2020 12 13 日,余文生上诉未果,在中国两审制下,意味他短期内将被 移送监狱。

 

就此,我们援引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幷指出在人权保障上,「除了基於监禁的事 实而必要的法律限制以外,被剥夺自由者应保有其不可克减的人权以及所有其他人权 和基本自由。」

 

据悉,余先生被拘禁的徐州与其妻儿家室所在的北京,相距超过 800 公里。余妻许 艳每次从北京到徐州探望余先生,交通耗时,来回加上探访行程动辄花上两天时间。 由於余丶许在徐州均无亲友,狱中的余先生无法在当地得到家庭和友群的支援。

 

再者,我们了解到许艳并无收入。余文生被拘留後,她和家人只仗赖家中存款生活 。每次探望丈夫,均长途跋涉所费不虚,开支长期累积,爲家庭平添不少压力。若探 视行程涉及法律程序,需要律师陪同,支出更是大幅上升。三年来官司缠绕,许艳面 对巨大的压力,目前亦是身心疲惫。

 

我们同时对余先生的健康状况感到忧虑。据报道他臼齿脱落,长期牙痛,导致咀嚼 和进食困难。有指其右手在徐州拘留候审期间受伤,致无法控制地颤抖。余先生长期 患有脊椎和腰部疼痛,据悉是在拘留期间,被要求长时以固定姿势盘腿坐在地板引致

 

就前述各项,我们援引联合国大会於 2015 12 17 日通过的决议(A/RES/70/175) *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纳尔逊·曼德拉规则):

 

▪ 59 条规则指出,应使被囚者尽可能的安置於离家近的监狱或近於未来将进行 社会重新适应的地区;

 

▪ 25 条规则谓,监狱内之健康照护体系应对需要特别健康照护之被囚者,或其 健康状况阻碍康复者,进行特别关注;

 

▪ 4 条规则指出,狱卒和其他主管机关所提供之各种情势之协助,应依各个被 囚者需求之急迫性进行优先顺序之排列。

 

我们恳请 您关切以上各条,以及余文生律师的状况及其家人的处境,兼顾法律人 权和人道的考虑,让他转移至北京的监狱而後完成馀下的刑期。

 

我们希望,当余文生回到北京服刑,其家人会能够协助您提供让他得到赖以康复及复原的关注和协助。

 

期待您的回覆。谢谢。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联署团体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

▪危难律师日基金

▪日内瓦律师公会

▪人道中国

▪国际人民律师协会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律师助律师基金会

▪巴黎律师公会

▪台北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

▪台湾人权促进会

▪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

个人

▪Eva Pils, 伦敦英王学院法律教授

▪Gill Boehringer, 澳洲悉麦觉理大学法律学院荣誉资深研究员

▪Hans Gaasbeek, 律师,「危难律师日」发起人

▪Martin Flaherty, 莱特纳国际人权法教授

▪Patrick Henry, 比利时法语及德语律师公会前会长

▪Paul Copeland C M, 律师,安大略律师联盟共同创始人

▪Stuart Russel, 律师, 退休法官

▪Symone Gaasbeek Wielinga,律师

 

副本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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