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8日上午9:41分,电话0771-2891746自称公安局给我打电话:下午我有时间的话,把覃永沛的身份证钥匙退还给我,去他原来公司那里,要我和业主协商怎么清理他的物品。到时候他们会办一个解封。我追问我的旧手机和手提电脑呢?他回复我:“因为案件法院没有开庭审理,他们不好退。”我说手机和手提电脑是我的,他说:“退给我也没有用,做了技术鉴定,退回去我也用不了。所以说要等案件审理完先,你和我说这个没有用。”
挂了电话,我突然想起2021年1月6日看守所通过邮局退回我2020年9月9日给覃永沛的信。
上午9:49分打电话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0771-5661306。询问为什么把我9月9.号给覃永沛寄的信退回来?回复让我大吃一惊:覃永沛已经不关在那里啦!问她关到哪里了?然后她把电话给一个男的接,一开始说知道覃永沛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吗?我说知道,我刚想立马报给他。回复我电话上没法核对我身份不帮忙查。然后回复我下午再打过来。我9:58分打到南宁市中院(0771-5679183)告诉我梁锦康法官刚才出去开庭啦!我问覃永沛关到哪里了?回我不清楚,没有办这个案件。说有什么等梁法官回来再说!
我继续打电话到看守所,工作人员回复我:“他这个案件办案单位要求我们但凡有咨询他情况都要经过办案单位同意的。”在我一再追问下,工作人员回复我:一般正常情况下,之前在看守所关押的,只有一个方向,就是去监狱。监狱会通知家属的。我说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开庭通知。工作人员回复我那就是代表没有变化。
覃永沛就这样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