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8年6月23日,广西律师陈家鸿到成都旅游时与卢思位律师签订了委托合同和委托书,约定如果他受到刑事追诉,由卢思位作为他的辩护人,并约定不管卢律师是否转所该委托一直有效。因当时上海锦天城成都分所逼卢思位转所,且该合同是否成案并不确定,所以该合同并没有加盖锦天城律所的公章。后2019年3月卢律师转入新所四川金契律师事务所,2019年4月29日网上传出陈家鸿被捕,因罪名不详且卢律师无法联系到陈家鸿家人,当时又正值五一假期,所以卢律师告诉律所将去广西了解情况后再补办手续。卢思位律师于2019年5月9日前往玉林市看守所会见陈家鸿,玉林市公安局以陈家鸿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系危害国安为由不同意会见。
此时,网上流传陈家鸿的辩护律师团名单,其中有卢思位律师的名字,当地司法局知道后,电令卢律师尽快回成都,并告知律所工作人员不能签署委托合同。成都市司法局了解情况后将案件移交成都律协,成都律协据此认为卢律师违规接案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成都市司法局不给卢律师年检备案达三月有余。成都市律师协会现拟对卢律师进行训诫的纪律处分,卢律师认为处分无事实依据和公正性,已申请听证,该听证将于2019年10月21日 在成都市律师协会举行。
据了解,在律师行业,律师办案携带空白会见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律师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再回律所盖章是这个行业的通行惯例,此次成都律协拟处分卢思位实际上是想对代理所谓“敏感”案件的人权律师进行警告和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