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

【江蘇】律师李静林参加江苏南通庭审遭休庭

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的三位书记(董镝燕、周海兵、徐超)对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强拆。强拆后张芝山镇通海村(以下称原告)以欠房租为名(合同有效期限2014年12月末,合同规定迟交只支付百分之二十违约金)向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提起解除合同诉讼。原告没有提供房屋、土地资质的情况下,张芝山法庭立案并与2013年7月29日调解式开庭。被告方不同意调解。于2013年11月28日14时由审判长吴克宏、陪审员赵建华、张海峰开庭审理。
   
     开庭约20分法庭戏剧般的笑话出现了,原告自己向法庭出具的原、被告签署的租赁合同出租房屋的期限到2014年12月末原告自己有异议。被告及法庭审判长吴克宏、陪审员赵建华、张海峰都能确认的情况下。审判长吴克宏还因此原因宣布休庭,下次开庭另行通知。这样滥用休庭的法官,给中国的司法造成不良的影响;给原告、被告、法庭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告代理人中国知名律师李静林参加了庭审,并说“民告官也好,官告民也好。官有权利的优势,在法庭上官如有疑问可以休庭,民就没有了”。这样下去法制中国还是梦。
    
    南通红枫丽莱木业公司
    法人:张俊国 15996695018
    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