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

湖南冤民胡春良遭非法关押已经8个月有余(图)



湖南冤民胡春良2014126日被当地政府从北京骗回原籍后,先后遭行拘、刑拘、逮捕等多重处罚后,于201563日在胡春良病的不能开口讲话的情况下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遭开庭审判,现在开庭已经两个多月,当地法院违反法律规定遵循政府的意志迟迟不下判决,以达到敏感时期稳控胡春良的目的。

胡春良是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神西村人,她的女儿2004年(18岁)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共应给付赔偿金和丧葬费五万元。胡春良一家认为亲人用命换来的钱再多也没法花,所以面对这明显不公的判决她没有表示异议。但是,五万的赔偿款迟迟不给执行。在去法院催要赔偿款的四年中,她多次遭到法院法警的侮辱和打骂,甚至被非法关押。后经证实赔偿款是被执行庭的法警们给贪占了,在她一次又一次不懈的维权后,2008年法院才把赔偿款给她,不甘心身心受辱、权利被侵害的胡春良于20085月来北京上访,状告这些贪得无厌的法警们。


然而她第一次来北京上访还没有来得及找到信访口的门,就被闻讯赶到的法院的人抓回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0天。这只是非法关押的开始。为了掩盖罪恶,法院买通公安局于20088月和200910月两次分别非法劳动教养她一年。当地的司法部门买通县电视台把胡春良等访民定性为扰乱社会治安的刁民上电视进行示众,使她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她的儿子多次亲眼目睹母亲被警察非法从家中抓走,多次的惊吓和母亲被冤枉入狱致其精神分裂,由于母亲在狱中,胡春良的儿子得不到亲人的抚慰和有效的治疗使病情加重,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20145月到胡春良被捕她共七次被当地行拘、两次关黑监狱、遭公职人员的多次殴打,为了反抗迫害,胡春良多次在拘留所内绝食,身心都受到了严重伤害。


现在胡春良的家人担心遭公权力多重迫害的胡春良会性命不保,他们吁求国际社会和国际人权组织紧急关注胡春良的境遇,救她于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