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开始至10月上旬,凡发生“四访”(进京访、进京集体访、非接待场所访和赴省集体访)的,坚决实行“四个一律”,即:
1.一律启动“一案六查”(一查现行政策是否落实,不落实的原因是什么,二查包案领导是谁,稳控责任是否落实,三查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是否存在只挂帅不出征问题,四查上访行为是否合理合规,对违法上访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到位,上访人思想不通不放过,保证书不写不放过,依法处置不到位不放过,五查串联上访行为轨迹,由谁组织,何种方式进京,途径哪个路段卡口,六查情报信息开展情况,如何收集、研判、推送、落地的。
2.一律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由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问责。
3.一律对县(市区)主管信访的领导和包案县领导、派出所、村干部等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