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工行下岗职工潘向荣黄行芝俩人在6月25号至28号在京维权,经过三天在各个部门信访,6-28号她们回到了”自家”工总行北京总部维权,经过一个星期的奔走信访没有得到任何结果,总行把责任推到回地方解决,随后黄行芝随同截访工作人员回到了潜江当地,但是潘向荣一直没有与截访工作人员谈好协议,还继续在北京总行维权。
潘向荣身体健康严重令人担忧,几次手术已经根本不适合在酷暑炎热的环境下奔波,由于缺少经济来源,她都露宿街头在总行信访办路口,在京维权生活没有规律,早出晚归还没有人理解,也没有见到解决问题的人出面接待,总行信访局就只是刷身份证填表,无任何作用,潜江工行领导说:让她在北京呆一年,并且还说单位安排人员在北京陪同一年,他们就是这样另可花钱陪同在北京维权,也不愿意拿钱解决问题,国家的维稳经费就是这样产生的,希望潘向荣保重身体早日回来问题得到解决。
黄行芝回来后问题任然没有得到解决,目前为止我们了解到,我们的劳动关系从省社保转移回到县市级社保根本没有取得我们当事人的同意与签字,任何没有三方协议签字的转移个人社保都是违法造作,银行根本没有每年为我们申报社保养老医疗保险等相关事宜,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造成我今天退休工资高低问题,这样的问题在各地都有存在,但是有很多地方已经纠正,湖北潜江我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我们拭目以待!根据了解的情况只要政府部门协调是容易妥协解决的,
黄行芝在总工行信访登记表上填写了维权诉求:本人1984年参加工作2004年被迫非法下岗至今,没有签字买断,没有拿任何买断资金,要求一下诉求:
一,合理办理正常员工退休。
二,补偿由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解决目前生活困难。
四,消除身份证上的不良记录。
潘向荣在工总行信访登记表上填写了自己的诉求:本人潘向荣1991年参加工作直2004年下岗在工行工作12年,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本应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银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本人诉求如下:
一,恢复本人劳动关系,依法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企业年薪等。补偿由工行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各项经济损失,还有精神伤害与精神创伤。
三,解除身份证上的不良记录。
以上是两位前工商银行员工的合理诉求,这些诉求都是在法律法规合理上提出的,都是应该得到解决的,却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这些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工商银行总行历届董事长根本没有把民生与人权放在眼里,他们狂妄自大与北京警察对维权员工进行打压构陷,2008年构陷伍立娟寻衅滋事被劳教一年,伍立娟无数次被湖北潜江当局非法绑架软禁,长期24小时摄像头监控,严重侵犯人权,限制伍立娟出入自由,侵犯个人隐私,至今为止没有得到解决问题,也不给任何补偿与赔偿,连基本的退休都已经超过三年了,我们三个人都被非法关押在医院过,伍立娟几次关押在医院每次长达近一个月。
工商银行前董事长姜建清海外资产账户被公布遭到限制。他们的腐败有目共睹,工行的发展壮大都是带血的代价,全国各地下岗几十万员工,这些前员工对工行做出来巨大的贡献,他们到现在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生活非常的艰难,造成妻离子散,导致很多家庭离婚,给他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伤害,请各社会关注这些维权人员,工行历届董事长都严重侵犯人权,请联合国人权机构追查他们迫害维权访民的行为,封查迫害维权人士的官员在海外账户追究他们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