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1日星期日

谁是香港政改方案表决的破坏者?/自由之猪

谁是香港政改方案表决的破坏者?

作者:自由之猪

2015618日,中国香港,立法会举行投票表决。结果:28票反对,8票赞成,否决了中央政府支持的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的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方案。
当日1235分左右,表决程序完成。70头立法会议员中,有部分议员(应该是32头,1头因病未到场)在投票前离场,在场37头议员中,共有8票赞成,28票反对,0票弃权,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按照惯例未投票。
对于这一结果,中国官方发表了措辞强硬的回应。
港澳办发言人表示,普选方案得到大多数市民支持,少数议员出于私利否决方案,阻碍香港民主进程,他们要为此承担历史责任,中央高度赞赏港府和香港社会各界长期为落实普选的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也发表类似言论:少数议员坚持对抗中央,诋毁常委会决定,极力阻挠法案通过,为了一己私利阻碍香港民主发展,损害香港繁荣稳定。香港未来落实特首普选,仍然必须以全国人大常委决定的制度方向和法律原则为宪制依据。
而网上的评论,说是中国当局指责那28头投反对票的议员。又说当局不识数,数学没有学好,828,投反对票应该是大多数,不应该是“少数议员……”怎么怎么的。
窃以为,当局所说“少数议员……”是对的,但关键问题是那“少数议员”?要指责也行,但关键是指责谁?
在当天的立法会议中,到场参会的共有69头议员,1头因病未到场。在举行表决之前的1230分左右,32头议员突然擅自离场,剩下37头继续投票。本猪认为,这32头擅自离场的“少数”议员就是这次立法会表决的破坏者。
不妨作一假设:在181235之前,谁也不能预料投票结果是怎么样。在33头议员(擅自离场32+因病1头)缺席的情况下,即使在场参加投票的36头(主席曾钰成按照惯例不参加投票)议员全部投赞成票,即360,或者反过来:036.或者一半一半:1818,那样结果仍然是“议案未获立法会议员70头的2/3多数票”而被否决。如果真的是这样,“中央政府”又应该指责谁?所以“出于私利否决方案”的就是32头擅自离场的“少数议员”,他们才是这次立法会表决的罪魁祸首。
再者,作为议员,你有义务有责任投票。不管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或者弃权票,游戏规则就这么定的。怎么投票是你的权力,但你擅自离场是几个意思?是想搞破坏吗?
不知“中央政府”认为我说的对不对?
本猪还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责任也不完全是擅自离场32头议员,“中央政府”自己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既然“中央政府”允许香港玩这样冒险刺激的游戏,在游戏规则已经定好了且向全世界公布完了的前提下,又要保证游戏结果符合自己要求,其“有效的后勤保障措施”就必须到位。
什么是“有效的后勤保障措施”呢?举个真实例子吧:
N年前,本猪在兲朝参加了一次“民主选举人大代表”活动,所在的选区是市政府机关选区(地级市),是在一个大礼堂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几乎所有选民都是市政府各级部办委局科的官员和工作人员,怎么说也应该属于高素质高觉悟的群类。但这些“选民”们,表看平时欺负老百姓,代表人民政府和各级官吏,但在这个时刻,作为一个光荣的“选民”,却一点“素质”和“觉悟”都没有。他们没有安照上级的意图,将“选票”上圈定的“候选人”顺利“选举”出“代表”来,而是自作主张,另写他名,参杂了很多“不相干”的“候选人”而投下了自己“神圣的一票”。或许这些官场老油条根本就是从中作梗。结果,第一次没有达到“上级”预期效果。怎么办?再来一次。呵呵,你也许会说:这怎么行呢?选的么样就么样,又不是玩儿戏。上级说:不行,就是玩儿戏你又怎么样?说重新选就重选,你还真以为自己是“神圣的选民”了?第二次选举,结果更惨。那就来第三次呗。这时候,“选民”们不高兴了,原因是已经到了中午,肚子饿要吃饭。上级一听说这个原因,非常高兴,立马指示:关起礼堂大门,一个都不能走,不完成选举任务不收兵。而且指出:有个别“选民”没有政治觉悟,存心破坏选举。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饿着肚皮怎么行?大概“选民”在想:什么民主选举?什么投下神圣的一票?不就是逗你玩么?不就是儿戏么?再输一次又怎么样?吃饭要紧。就这样三番五次,最后“上级”终于大获全胜。开门,放……饭。
这是本猪亲历的故事,如假包换。你看看,一个地级市的一个选区,“后勤保障措施”多有力度?懂了吧。
再来说香港吧。好歹也是一个特别行政区,比省部级还要大,全世界都看着呢。在这重要的表决时刻,其上级竟然允许1头议员因病缺席,竟然允许32头议员无缘无故突然离席?政治觉悟哪里去了?驻港部队干嘛吃了?特警武警睡觉了吗?要是早就采取措施,事先派兵哪怕是派出城管队员,把立法会议大厅围起来跟铁桶一样,哪个议员敢跑?哪个又能跑?
当然,我这是假设。有的或许说:不那么简单。当天参加投票的有27头是“泛民派”议员,即使全部参加投票了,只要这27头议员投反对票,照样是“未获立法会议员的2/3多数票”而将议案否决。
本猪认为,绝对不是那么回事。听我摆道理:
据说参加投票的70(或69)头议员中,有43头是“建制派”的,也就是说是跟“中央政府”穿一条裤子的,绝对有把握投赞成票。只要在其余的27头“泛民派”议员中拉34头过来投赞成票,(达到46票获得2/3)就大功告成了。但前提是这43头一个都不能少。如果这43头议员个个在场,而且上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政治思想工作的传统优势和法宝,大讲马恩列斯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国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难道这27头“泛民派”议员的心不是肉长的?我看拉他一部分或者一大部分过来投赞成票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个方法不凑效,就采取巴甫洛夫的方案:买一些庆丰包子等食料放在旁边,投赞成票的有赏……
正因为上级有关部门的政治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庆丰包子没有备足现货,加上32头议员临阵脱逃,不但27头“泛民派”议员没有拉过来半头,而且在坚守阵地的9头“建制派”议员中,居然还有1头临阵倒戈,共投了28个反对票,赞成票只剩下8个。你看看,我说的没错吧?
教训啊。痛心啊。啧啧。
回到题目,32头临阵脱逃的“建制派”议员,是导致中央政府不满意这次投票结果的罪魁祸首。而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则涉嫌失察失职。
网上有评论说: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我抗议:你怎么形容32头脱逃议员的智商都没问题,但侮辱我猪干嘛?依本猪的看法,那27头“泛民派”议员的智商也高不到哪里。试想,在1230分有33头对手离场不在的情况下,就是再怎么投票也改变不了结果啊?假如这时候“泛民派”的27头议员慧根大发改变立场全部投了赞成票,形成351的局面,那样不就更加成为轰动世界乌龙吗?哈哈哈哈……怎么样?“泛民派”议员们,你们智商不如本猪吧?
唯一智商正常的是那头“反水”的“建制派”议员,据说叫梁家骝,本猪赞一个。梁家骝是影星梁家辉的弟弟吗?本猪是后者的粉丝。
说起智商么?其实大家的智商都不低。这不是恭维话,因为有一匹智商几十年来一直出不了海平面的东西,却号称畏光症,那就是……不说也罢,你懂的。
或许,有的看官会说:你自什么猪,你写的这个东西充满讽刺、轻佻,玩世不恭,你就不知道香港立法会的选举投票是极其神圣严肃的事情么?你难道不怕犯法坐牢么?
呵呵,这个你就out了。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选举投票都是像打游戏、玩儿闹儿的事情,大家都很欢天喜地开心高兴。没有谁会板着马脸说:“投了反对票的家伙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也没有看见哪个落选的总统或议员候选人指责谁谁谁是破坏选举……
说起坐牢,你就更不要吓唬本猪,本猪已经坐牢多次了。如果因为写这个破玩意还要坐牢的话,我已经准备好了。
最后,有的看官或许表示:你这个观点和说法我同意。但你这篇臭文章把香港立法会的议员等称作“头”而非“个”或“人”,是几个意思?难道他们不是人?
我告诉你,在兲朝,我从来就没有看见过“人”这个动物。你是“人”么?把你的“人证”拿我看看?你的人权在哪里?没有人权的动物能够算人么?在兲朝,哪个见过“人权”长的什么样子?是黄的还是灰的?是圆的还是方的?是干的还是稀的?是酸的还是辣的?是当饭吃的还是当衣服穿的?
至于香港,自从199771日之后,就不是人了。之前么?有的说是叫“亡国奴”,奴就奴呗,好歹是人嘛。至于这之后,就绝对不是人了,最多算屁民。
但据说,这次投票,是跟香港屁民争取“做人”的节奏有关。祝愿香港屁民好运,祝愿香港立法会的70头议员好运。
至于兲朝大陆的屁民,想做“人”? 早着呢。做梦吧,做中国梦吧!或者,先做猴子吧,把“人权”这个月亮从中南海水底捞起来啃两口再说。
你说我么?嘿嘿,我是猪,我是自由之猪。我幸福。



2015621日写于福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