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6日星期六

2018人权第一案第二天庭审通报


早晨九点辩护律师们走入福清市法院,这次律师们都没有受到安检刁难。

今天围绕指控书中第二项和第三项罪名进行质证:即福州三坊七巷民&主自由行勿忘6&4”活动。

在接下来的对证人证言的质证中辩护律师指出公诉人在举证中故意漏掉有利于被告人的证言。证人黄某的证言笔录明确写明林炳兴等人在三坊七巷的活动并未对店里的生意造成什么影响,他们只是呆了一会。同时辩护律师指出了三坊七巷案件未经刑事立案批准、无管辖权的机关随意介入案件违法侦查等情况。辩护律师据理力争,审判长数次休庭。对于纪念6&4的活动,隋牧青律师作为6&4事件的亲历者指出896&4事件是民族记忆 ,民间自发的纪念活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对于公诉人出示的被告人供述,各位辩护人论述了被告人供述是在长时间羁押,超强度审讯下得来的,应当以庭审陈述为准。石立琴本身不识字,其供述没有同步录音,更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林炳兴的辩护人出具了林炳兴被打的照片。严兴生的辩护人出示了十三份证据,论述了公开表达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福建省政法系统是腐败的重灾区,冤案频出,公民对司法的监督只能强化,所有被告人只是从各自角度关注福建司法的健康,其行为不具有任何违法性。

晚七点第二天的庭审告一段落。第二天审庭通报完毕,感谢各界关注!

【福建前线】来自黄志强律师的报告:2018年本人刑辩第一案福州大抓捕案。原定四天的庭审,因检方撤回大多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据,提前一天结束。庭审效果很好,十二位辩护人,除当地一位孙律师做有罪辩护之外(其当事人法庭最后陈述否认有罪),其余十一位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且看法院能否坚守法律原则,做出秉公判决。感谢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与精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