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星期五

河南郑州酒店残杀岁少年,司法部门包庇保护凶手



河南省郑州市酒店宾馆残忍杀害十五岁少年(杨阿康)被放火灭口抛尸掩盖真相不给立案,父女三人上访无门,求助领导严查杀人犯保护伞

尊敬的上级领导您好!

申诉人:杨建力,男,汉族。44岁,197492日出生,身份证号:412728197409021857,地址:河南周口沈丘县洪山乡王腰庄大杨庄人,手机号:13676953465. 是被杀害死者杨阿康的父亲。

我妻高丽红在2014725日失踪(至今没有音讯,失踪前三天说去郑州市找饭店洗刷工作),我儿15岁的杨阿康在同年817日独自一人外出寻失踪母亲,当晚8点后电话无法接通,后报案。在201541日上午9点左右,郑州市北环路丰产路分局指导员张西高打电话告知我家人说我儿杨阿康在2015331日跳楼自杀。我们马上赶去,经过查证了解,我儿惨死在郑州市好莱坞巴士快捷酒店(当时和之前都是无营业执照营业多年,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经营,是在事后2016715日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32层大楼下,浑身多处青紫伤痕,四肢均为粉碎性骨折,腹部大伤口处内脏外泄,裂开伤口与刀切口一样整齐的,触目惊心,残不忍睹;躺尸点毫无无血迹,无大、小便失禁痕迹,裤子穿反,手机正常使用但内存卡被折断半节在手机内。警方称楼顶两个男的证人近距离目睹了我儿跳楼经过,是否就是凶手?要是自杀为何我儿临死前给120拨打电话求助,录音最后为何出现另外一个男人声音说(下边)?警方无视事实和法律依据草率认定为坠楼自杀。亲属及路人均感纳闷:一百多斤重的大活人从50多米的高空坠落,既无溅状血迹()又无大小便失禁迹象,不符常理(就是不专业的人也很容易看出,头部完整)。可见无血现场绝非是案发第一现场,我儿躺尸地应是被杀后抛尸楼下的第二现场!更离奇古怪的是,我儿所住的巴士快捷酒店17层的1712房间当晚被一场莫名其妙的大火焚烧得面目全非,其他房间却安然无恙。119到场却无任何救援痕迹,更不愿出具出警记录。

综上,办案民警张西高(着火就在案发现场)及该酒店老板娘刘慧玲存在杀人抛尸、纵火、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重大嫌疑;丰产路分局及张西高置我们的质疑与立案请求于不顾,毅然作出了郑公丰()不立字[2015]0003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5.5.22签发,2015.6 . 18送达),程序违法。及多处空白的郑公丰()鉴通字[2015]0119号《鉴定意见通知书》(2015618)。对我们提起的刑事复议申请,丰产路分局则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作出了郑公丰刑复不受字[2015]0001号《不予受理刑事复议申请决定书》,且故伎重演,故意不按规定向我们释明若不服该决定后应当寻求的司法途径及期限。

我们又先后分别向当地诸多相关部门进行过投诉、举报和控告,强烈要求立案调查,可没一个部门能予以认真对待(关注),导致我女儿9岁杨阿香、11岁杨阿慧辍学,随我一起踏上了艰苦漫长的上访伸冤之路;期间,我们还多次遭到张西高等人的追杀、殴打、非法拘禁等残忍折磨。公安不立案,我们心不甘,尸体至今未火化。本人已被迫害致残,几乎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流浪街头捡垃圾为生,苦苦求助媒体曝光同时向有关部门上访,我父女三人仍坚信法律的公平正义,企盼着我儿杨阿康沉冤得雪

无论如何,请求上级领导责令郑州警方向我们和社会公开并回答下列事项:

 1.公开本案不予立案的原因和理由,同时公开办案的侦办程序!

 2.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个普通的办案民警,张西高有私自打印制作不立案及签定意见通知书的资格和权利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3.公开说明张西高于2015618送给本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的签发日期缘何会是2015522

 4.丰产路分局又为何会在《(死亡)鉴定通知书》一个月之前就认定我儿杨阿康是跳楼自杀呢?难道该局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吗?

 5.丰产路分局以未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复议申请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刑事复议申请决定书》时,是否考虑过本人在收到张西高的不立案通知书时就已经远远超出了7天的复议期限了呀?按法律规定,是以本人收到该立案通知书当天起算,不是以该局签发日期,该局明显违法。

 6.《不予受理刑事复议申请决定书》不向我们释明不服本决定后的其他法律途径及期限,是疏忽大意还是刻意为之?其目的何在?

7.公开杨阿康死亡鉴定的具体内容,尤其浑身伤情形成原因分析!

8.公开巴士快捷酒店1712房间于201533120时起火原因。

9.公开张西高与刘慧玲各自的主要社会关系,对该二人在杨阿康案中的反常行为展开调查。

10.请在全世界范围内找出一例上百斤活人从高处坠亡,而无血迹的案例,如无的话,我儿决不可能是该局所认定的高坠死亡。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强烈要求你们能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责令郑州市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对我儿杨阿康所谓跳楼自杀案重新立案调查,查清事实真相,严惩杀人真凶及其保护伞,让我儿早日入土为安,让我们重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让我女儿早日重返校园接受教育。

申诉人:杨建力
201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