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

潜江退役军人遭强拆一案本月在汉江中级法院开庭






2020724星期五,湖北潜江维权人士伍立娟与潜江其他维权人士一起去湖北省汉江人民法院旁听强拆一案开庭。原告胡金斌是一位退役军人,曾经保家卫国今日却遭到无家可归,自己的家园却不能保护。开庭时间为上午9点半,我们去参加旁听的有7个人,他们是:潜江维权人士彭峰,有被强坼江尚芝,陈喜珍,还有银行下岗维权人士伍立娟,还有几个人不知道姓名,进入旁听只允许5个人是;陈喜珍,彭峰,伍立娟,王先生,还有一位潜江紫月村被强拆的朋友忘记名字了。

原告胡金斌状告:第一被告潜江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龚定荣现任市长。联系电话座机:07286242220,手机号:13807225596

第二被告潜江市人民政府园林办事处,法定代表吴克云主任。联系电话:18107298618

第三被告潜江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一下简称市征收办)法定代表人周传虎任主任。

第四被告潜江园林办事处光明村一组(一下简称光明社区)法定代表人; 王代平主任,联系电话,13597443566

原告申诉书中有前任公安局长刘斌,刘斌早已调离潜江,潜江现任公安局局长法定人:李海东。

24号开庭被告法定代表人龚定荣市长没有到庭,公安局法定代表人现任局长李海东也没有到庭,被告方各相关出庭人员多达十几个人,民告官在宪法中早已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但是在潜江从没有看到市政府法人代表出庭过,他们的傲慢藐视法律已经是他们的特权。

庭审围绕着强拆展开。原告胡金斌在法庭上所出具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但是原告没有完全表达出来,被告习坐着五个人,旁听习上还有被告几个人,被告这气势就是要压倒一切弱势群体。

被告潜江市政府,潜江园林办事处,与第三,第四被告都说强拆是合法有签约合同的,但是被告从始之中都不陈述这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在胡金斌一家大小五口人被绑架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一群20多人三天三夜在原告家里恐吓两位老人与小孩,并且停电停水,不让任何人进出。原告胡金斌老婆在为了保护两位高龄老人与小孩,被迫同意拆迁。在这样恐怖的环境中,胡金斌冒死翻墙逃出去后到公安局大门口下跪报警,请求解救家人。

在无任何拆迁手续的情况下市政府与园林办事处,光明村,还有征收办联合勾结作弊,将胡金斌老婆,还有家人在绑架限制自由的情况威胁逼迫的情况下强行将身份证要过去擅自去银行开户了几张银行卡,把拆迁补偿款强行汇入他们(被告为原告开户的卡上)。按照银行合法合规的开户手续必须是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办理开户手续,被告擅自拿着原告身份证开户三张卡,被告可以开三张卡,也可以开三十张,三百张卡,甚至跟多,就凭这一项违法造作就明显是违法强拆。但是所有的手续被告都狡辩承认是合法的,但是被告却不说明是在绑架一家人威胁中强迫逼迫签字的,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是属于无效合同。

在庭审中市政府不承认违法强拆,园林办事处都不承认强拆,但是光明村居委会却自愿站出来背锅承认是他们光明村与征收办签订了强拆委托合同,市政府代理人与代理律师都说拆迁是属于光明村自住自制自理行为,说到这只能用“呵呵”代替了愤怒。既然一个村都可以自治自理,那为什么不能给老百姓自制选票啊?傻包光明村愿意背黑锅,这一强拆严重侵犯人权限制他人自由严重违法,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追究相关领导的刑事责任。

在庭审最后法官肖淑云仅为原告说了一句公道话,既然没有达成协议为什么要强拆?庭审中的两位陪审员也在追问所有被告,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强拆,但是所有被告方都还强词夺理的说原告拿到了补偿款,陪审员一再询问原告是不是不同意补偿款数额,原告方一再强调不是补偿款的问题,而是没有国家相关拆迁合法手续的问题。原告住房属于经营住房,开了一家酒店叫光明酒楼,一直经营火爆,政府补偿多少钱原告也不愿意被拆迁。

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旁听很多次,旁听法官肖淑云主持开庭很多次,以前从没有听到过她为弱势群体的原告说过一句公道话,今天第一次听到她为原告说一句公道话,十六年前一个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也是她做庭审法官,今天这位受害人伍立娟也到庭旁听,就是这位肖淑云法官枉法判决导致伍立娟上访十六年无果。现在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是不是应该为受害人伍立娟承担赔偿责任?是不是现在的案件终身追责制真的会落实啊?无论怎么样我们期待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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