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

河北衡水张国福举报阜城县法院法官孙静


各位领导好!我叫张国福,男,汉族,56岁,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258号亚茂住宅区2-161室(原籍衡水市阜城县崔庙镇普城寺村),对阜城县法院法官孙静制造无原告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望尽快查处为盼!所有原始证据都衡水市自己人民法院的案卷中。

19981110,孙静指使潘玲盗用阜城县铁匠工贸公司名誉,以阜城县农行侵权为由起诉农行,制造了无原告假案。潘玲与铁匠工贸公司有业务来往,特别熟悉,骗工作人员在一张空白纸盖章,写诉状起诉阜城县农行。铁匠工贸公司负责人陈玉梅根本不知道。阜城县农行收到诉状后,营业部主任庄胜利找到了我。我当即表示:这是一起无原告假案,铁匠工贸公司是给个体户开具发票,代收税金,提取手续费的代办机构,他们的利益受不到侵害时,他们不会起诉农行的。在我的劝说下,庄胜利提交了答辩状;我同时提交了申请,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而孙静为了达到其罪恶目的,置之不理,和阜城县农行行长潘国庆串通一气,于19981223,制造了世界之最的(1998)阜民初字第373号民事调解书:本金一分没有少要,还多了一天的利息。

尔后,孙静利用我的亲戚夏国征和庄胜利把我骗到阜城县法院院长办公室,进行强行调解,连哄再骗让我在调解书(手写)签字,我含着眼泪签了字。她们没有制作调解书和正式送达,直接从我的农行账户划走6万元。199935,我通过信访的形式反映到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交了5423元诉费,他们结案后换正式收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卷取证就定案了。阜城县法院得知后,惊慌失措,出动院长、副院长、庭长,托人情走后门,要求阜城县法院自己纠错。虽然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纠错,但纠错的态度有了重大改变,袒护孙静的欲望特别高涨。

1999818,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址)三楼会议室进行了一次特殊调解:以夏国征为首的恐吓派、以庄胜利为首的求情派和米少植为首的强调派向我发起狂轰乱炸,是我难以招架,最后,退还我22000元。我的条件是:第一、所有参加调解人员都在调解书上签字,必须给我一份;必须保留控告孙静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的权力。2016年我通过向省纪委举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柱法官已经把剩余的38000元退还了给我。时至今日,孙静制造无原告假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也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文书。希望贵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乘着习总书记惩腐败的春风,为民除害,还人民一个司法公正的环境!衷心地谢谢您们!

举报人:张国福
身份证号:131128196410083937

联系电话:18831899070 15631864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