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8日星期六

【中國控訴】康素萍两会求解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各位人大代表: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各位政协委员:


和大多数老百姓一样,我渴望着安居乐业,然而这在现代文明的今天竟也成为一种奢望、一个梦。监听、监控、绑架(非法入室绑架、当街或在公共场所被绑架已司空见惯如家常便饭随时随地的发生)跟踪、抓捕、欧打、辱骂、虐待、迫害、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拘留、无辜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等等,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司空见惯的是工人没工作,农民没土地,孩子没学上,老人无人赡养,到处是强拆、非法征用和强行霸占土地,满街都是高楼大厦,可我们却流落在街头,没有一间房子是属于我们的,或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回。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可能获罪,而无端招致牢狱之灾,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我不禁想问这究竟是为什么?

以我为例,叙述如下:康素萍,女,46岁。1986年进入陕西省地质矿产开发局西安探矿机械厂至今。自2006年起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存在不同程度的克扣和剥削,直至2010927日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之下,被厂长崔高汉亲自实施停薪停职停止进门至今,没有一分钱收入。我在地方逐级无数次申诉无果,无理可讲,无法可依,欲诉无门,欲告无处。

无奈于2011124日进京上访,先后去过国家信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部、中华全国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局、中纪委、中组部、公安部、政法委等等,足迹几乎踏遍所有的信访窗口;邮寄过无数信件、材料。为维权先后6次被关黑监狱、4次行政拘留、1次刑事拘留;无数次进出大小派出所;多次去过北京市马家楼接济中心和北京市久敬庄接济中心。被打被关被虐待,精神上催残,肉体上迫害。被迫开过瓢、切过腕、跳过楼、服过毒,九死一生,至今仍无丝毫结果。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把我的信访案非法三级终结,至今我都不曾见过终结文书。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冉说:康素萍的信访案三级终结与康素萍无关,不需要本人签字也不需要本人知道,只要我愿意,可以再给你康素萍三级终结一次,依然与康素萍本人无关,不需要签字不要知道不给终结文书。张冉还说:康素萍的信访房问题解不解决,要看康素萍把崔高汉哄得好不好,要看崔高汗的心情。

当我被非法侵权后,依法上访维权有错吗?!我始终坚持并身体力行着无帮无派无组织不政治,天马行空我独往独来,力求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行差不曾踏错过半步。

201211818大召开,我特意买了一粟鲜花,欲祝贺18大的胜利召开,却当即被遣返原籍,在抵达原籍即被释放,然而在被释放之后仅仅数小时,经遭遇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事处和小寨派出所以及西探矿机械厂三部门约四十多个人闯入我父母家里,套着黑口袋把我绑架并且非法拘禁11天。我错了吗?

20121120日下午3:30我被释放,释放之后,警察、政府仍成群结队几次三番到家里骚扰威胁,吓得我年迈体弱的母亲病倒,和谐社会家无宁日,被逼无奈,再次进京,流浪上访,不敢回家。我错了吗?

2013年除夕,因为不敢、不能回家,怕家人因我而不能过节,独自流落在北京的街头,欲放孔明灯,祈福许愿,又无辜被北京警察暴力抓、关,我错了吗?

201339日,康素萍在北京西城区北纬路川渝人家吃饭,被10个北京警察强行暴力抓捕并且遣返原籍关黑监狱。我错了吗?

20136月,我去扫墓,被湖南邵阳警方绑架、欧打、诱供、丢弃、深夜骚扰并且被驱逐。我错了吗?!

20137月,我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门口因上厕所,又被北京观音寺派出所警察以涉嫌扰序,抓、关、抬、扔,我错了吗?!


20138月,我去济南旅游,一出火车站就被抓、关、强行遣返,我错了吗?

2013831日,我去沈阳奥体中心观看全运会开幕式,又被警方暴力抓、关、打、欲送精神病医院,一而再再而三想给我定欲加之罪,最可笑和荒唐的是,我是午后2点被关进沈阳市五三派出所的,而全运会开幕式是午后4点开始,沈阳警方却要定我冲击会场之罪----还是在习近平主席讲话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可以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后且是被警察的森严管制下去冲击会场的。我错了吗?!

2013101日,我在中南海新华门西侧短暂休息吃个橘子(因为我有低血糖,当时很难受)而被警察抓、关,我错了吗?!

2013119日午后,康素萍到秦城监狱依法有序要求探监,不被允许。离开时,监狱方说康素萍是个有素质的人。

之后被北京市昌平区兴寿派出所警察强行带回该所,执行警察警号是为050097

之后我的包和随身物品被搜查且全程录像,搜查之后又被警察强抢物品,偷拍照片,强抢我东西的警察警号是050401。被迫以死抗争,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再后来,被警察恐吓威胁不准打电话,不准报警,否则没收手机,恐吓我的警察警号为049813
我在该所被扣近30小时,饥寒交迫、带伤、带病,那里好冷,据他们说室外已结冰。该所涉嫌非法限制合法无辜公民康素萍的人身自由。

康素萍从来都无帮无派,无组织不政治。只想维护我被非法侵害的合法权利,解决我的合理诉求。如果给我定性定罪就是政治迫害,政治构陷!
仅仅去探监而已,并且我探监的目的很单纯,因为我之前去济南旅游,一出火车站就被抓捕、扣留、遣返,理由是薄熙来在济南,我必须离开。我想知道为什么?

20131110日被西安警方和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街道办事处信访办主任张冉等一行5人强行遣返。还没有出昌平区就被暴打(打我的男人被信访办主任张冉尊称为四哥),我三颗牙齿被打松动,眼睛肿胀青紫软组织挫伤,嘴被打开了花,胸口挨了78拳窝心拳,疼痛不止,呼吸困难。一路刁难不断,还不给吃饭,不让上厕所。
20131111日回到西安,拘留5日(11日至16日)。莫须有的罪名是涉嫌扰序,据地方说依据是北京警方的训诫书:“个人极端行为,扰乱办公秩序。”

仅仅是依法有序要求探监且未探成,探监也是合法权利。一事竟被数罚:北京和西安两级训诫、被暴打、再拘留、之后还不间断的被上岗。我错了吗?

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即便我触犯了法律,可依法办,为什么要持强凌弱,动用私刑暴打我呢?是谁授意、谁指使、谁纵容、谁赋予他们的权利?

2014124日我接到张文和的电话:我心脏病犯了,一个人躺在家里,被禁止出门。我答:我现在有事过不去,您打120求医吧。

下午在我办完事赶去探望张文和,在即将出梨园地铁站口的时候接到张文和的电话:我已经被警察带到派出所了。我因为不知道张文和的病情怎样了就到派出所里去看望他,派出所的警察说:张文和不在。我就在派出所的大厅里打了110报警电话给张文和报人口丢失,很快就从梨园派出所里面出来了两个便衣把把抓捕,并且关押在该派出所的侯问室里不让走了。

2014126日,我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以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将我刑事拘留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内。处罚决定书的号是:京公通拘通字【2014000195号。

2014224日因取保候审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之规定,经北京市公安局决定将我予以释放。释放证明书的号是:京看释字【201453号。

我仅仅是打了110报警电话报人口丢失,即便不是亲属但也不犯法,我并没有参与非法集会更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6条之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罪,同时也没有涉及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我错了吗?

并且在释放我的同时新的取保候审开始了,以寻衅滋事罪为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执行期自2014225日起,但却未注明截止日,是终生啊还是依照所谓的法律规定?无从得知,任意而为,想抓就抓,想放就放,不分场合、地点、时效……

我们终日生活在惶恐和不安之中,这种现象该不该被遏制,社会要不要稳定?当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该如何自处?我们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时我们该怎么办?作为国家机器的人民警察在保护政权稳定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老百姓的人身安全,不是吗?

中国的法律和人权体现在哪里?合法公民随意被抓任意被放,抓时不需要理由,放时不给任何手续,比比皆是。

以欲加之罪行莫须有之名,行构陷之实,康素萍的被构陷和遭遇仅仅是当下日益严峻、尖锐和不可调和的社会矛盾大观下的一个缩影,它演绎和见证着司法腐败!

究其根源:是谁在违法乱纪,扰乱秩序,制造矛盾,激化矛盾,践踏法律?!谁才是始作俑者,乱的源头?!同时也质疑110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康素萍的原罪到底是什么?我想知道。

与此同时强烈抗议和呼吁:关注和遏制非法入室绑架和任何形式和借口的绑架行为以及构陷和迫害。

缘以上综合叙述之种种,特致信两会,希望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妥善处理,为盼,谢谢!

          


                                   陕西康素萍     联系电话:13161821852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