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7日星期六

造假的报案刑事立案告知单




今日,基督徒马玉珍向人权观察员優雅发来消息,说她在35日接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京公(治)立告字【2020196号立案告知单,告知单称:蒋湛春家属:你于2020227日向我局(报案、举报、控告)的蒋湛春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一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

上述告知内容全部都是编造的虚假谎言,企图挑拨我夫妻的家庭关系,希望公开事实真相。

为此,观察员采访了马玉珍女士:

您好! 我是基督徒马玉珍姊妹。我丈夫蒋湛春也是基督徒,他在北京打工多年。 我丈夫蒋湛春于2019926日,在北京自己的租居屋里被镇江市公安局警察抓回老家,并被构陷寻衅滋事刑拘。

蒋湛春被刑拘28天后,没有被释放,警方对他变更强制措施指定居监视居住,四个多月后,2020227日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京囗分局再次变更强制措施关押在镇江市看守所。

我向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递交了立案监督申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让我补充立案决定书,于是我向镇江市京口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问他,蒋湛春涉嫌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案子有没有立案,他说立案了,我说检察院要立案决定书能给我一份吗?

他们让我在202035日去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去拿,我拿到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立案告知单。上面写着你于2020227日向我局(报案、控告、举报)的蒋湛春寻衅滋事、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案一案,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己决定立案。

我在此声明:我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和部门(报案、控告、举报)我丈夫蒋湛春,不知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造这个假是何用意?是在挑拨我夫妻的家庭关系吗?如果这份立案告知单让蒋湛春的父母知道,他们肯定要拿刀找我拼命。 可想我丈夫蒋湛春这个案子中还有多少是造假的?

中国人权观察员優雅
20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