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湖南冤民胡春良遭构陷口袋罪被判刑四年(图)


近日湖南冤民胡春良的家人被告知,胡春良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以送往外地监狱服刑。 
胡春良是201515日从北京马家楼被当地政府截回原籍的,110日以非访的罪名被行拘,在行拘期间胡春良进行了激烈的反抗,绝食抗议长达8天,当地政府为了让胡春良屈服他们的淫威,行拘期满后变更寻衅滋事的罪名刑拘了胡春良,一月24日以相同的罪名被逮捕。

20156月初当地法院遵循当地政法委的旨意开庭审理了此案,近日当地法庭遵循政法委的旨意枉法重判胡春良有期徒刑4年,胡春良被构陷寻衅滋事的依据是2014年下半年她在北京上访期间被抓进马家楼8次,在当地政府开来是丢了政府的脸面,也影响了当地某些领导的调转或提升,因而遭构陷口袋罪成了当地严打上访人的对象之一。

胡春良是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神西村人,她的女儿2004年(18岁)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共应给付赔偿金和丧葬费五万元。胡春良一家认为亲人用命换来的钱再多也没法花,所以面对这明显不公的判决她没有表示异议。但是,五万的赔偿款迟迟不给执行。在去法院催要赔偿款的四年中,她多次遭到法院法警的侮辱和打骂,甚至被非法关押。后经证实赔偿款是被执行庭的法警们给贪占了,在她一次又一次不懈的维权后,2008年法院才把赔偿款给她,不甘心身心受辱、权利被侵害的胡春良于20085月来北京上访,状告这些贪得无厌的法警们。

然而她第一次来北京上访还没有来得及找到信访口的门,就被闻讯赶到的法院的人抓回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0天。这只是非法关押的开始。为了掩盖罪恶,法院买通公安局于20088月和200910月两次分别非法劳动教养她一年。当地的司法部门买通县电视台把胡春良等访民定性为扰乱社会治安的刁民上电视进行示众,使她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她的儿子多次亲眼目睹母亲被警察非法从家中抓走,多次的惊吓和母亲被冤枉入狱致其精神分裂,由于母亲在狱中,胡春良的儿子得不到亲人的抚慰和有效的治疗使病情加重,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上访维权人士认为,构陷寻衅滋事罪名来残害访民已经在中国大地泛滥成灾,半年来有数百访民进入当局布下的口袋罪而被投入监狱。上访维权人士的所有行为都可能被当局构陷为寻衅滋事。怎么处罚你就看政府的心情了,不是上访维权人士在寻衅滋事,而是这个流氓政府为了自己的私利在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