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南京棉麻公司退休职工,2010年月11日,秦淮区政府以危旧房改造为名,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组织几百人把胡云位于江苏南京秦淮区绿竹园的住房强拆,之前胡云没接到任何通知家就被夷为平地,导致胡云居无定所。
胡云为此上访后其亲属受到恐吓和骚扰,胡云还因上访被秦淮分局拘留7次,共70天。在南京市拘留所关押期间,胡云和另一访民杨翠华被带手铐和脚镣4天4夜,胡云被拷在床头不允许睡觉,大小便时也不给松开,还安排被拘留人员打她。后来她被松开之后,拘留所安排她给手、脚还被拷着的杨翠华端饭、接大小便。
胡云获释后,把秦淮区公安分局起诉到法院,秦淮区法院以胡云的案件已被终结,仍然到中南海、天安门非法上访、八宝山革命公墓滋事,扰乱了该地区的公共秩序,分局的处罚合法有据,并无不当为由判决胡云败诉。她控告拘留所违法使用戒惧也同样被惨败。
对此,胡云认为这是官官相护、有法不依的结果,她到中南海和八宝山等地从未滋事过,每次都是正常行走时被北京警方查出是访民身份后交给当地政府带回来的。她不明白,既然国家允许上访,为什么已查处我们是访民身份就要交给地方政府带回?而每次被带回不是拘留就是打骂案件从来没人过问,我的房屋被强拆还没有拿到补偿就把我的案件终结,难道有权就可以去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