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5日星期日

【湖南】长沙王喜灏-血泪遗书

        我名王喜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西龙村十三组村民,1969年出生,身体健康,家族祖祖辈辈都遵纪守法,我家房屋被数百暴徒深夜偷拆,家人被打昏迷在病床上并拷上手铐41小时,母亲手指被抢劫犯故意掰断,财物被抢,我被非法关押两次共30天。多方维权申诉遭无数次迫害,我随时准备死,但我不会自己轻易单独死,如果遭遇不测死了那都是被迫害所致。
    自从2010年4月18日芙蓉区政府在我村组开展经营性拆迁腾地工作以来,噩梦就不断缠绕着我,使我身心俱焚。利益集团深夜野蛮强拆我家,至今从未协商过,家中所有的财产都未归还,当地街道领导不但不解决矛盾,还多次加害于我,例如2013年5月30日,我和家人刚进湖南省政府信访接待大厅,才领表就被马坡岭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指挥十余人将我从信访大厅内拖抬出,多处殴打伤送往含蒲镇政府附近,抛弃于偏僻无人的地方,后路人报警由120急救车送往航天医院,经法医鉴定全身二十四处软组织挫伤、后脑部血肿,肇事方无人理睬;八旬老人也被拖到很远的莲花镇乡下,政法频道的记者到航天医院了解情况后竟不敢报道。公安受理不立案,暴徒至今逍遥法外!
     长沙芙蓉区强征强占农民基本农田一千多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国家批文,也没有省政府批文,其利用的湖南省农用地转用779、780号审批单都是长沙市2003年温州商贸城及东岸新世纪小区,征用土地成了芙蓉生态新城三号经营性项目,告知村民的是芙蓉生态新城,占地18.5504公顷(278.25亩),与事实不符,实际占地一千多亩;市区两级国土局出示的文书自相矛盾,区国土局提供的批准文件061号,市国土局补正告知说061号批单系国有土地,与我所在西龙村集体土地没有关联。拿过期批文"狸猫换太子",土地强征三年多了至今荒废,严重违反了土地审批制度和国发28号文件对征地的规定,全体村民不服此征地联名多次上访未有结果。

2012年11月1日我在北京香山旅游回住宅的途中,北京公安跟踪我的手机将我交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接回,3日芙蓉区法院何正良副院长带领几十人到长沙火车站,截住旅游返回的我,并以“拒不履行本院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为由非法拘留其15天。在我出拘留所时,要求复印由我签字的身体全部正常病历记录时,而法院百般阻扰,至今未提供。2012年12月24日上午9点多钟,芙蓉区纪委信访部门范某打电话约到马坡岭街道办事处谈选举违规的问题,结果说了句:“你对选举不服可以上告”。十多人不由分说用手拷将我拷住,抢走我的手提包(内有壹万多元现金),把我衣服往上扯蒙住我的头,朝我头上猛打,然后拽着手铐把我从四楼拖下,使我双手严重受伤,脖子上的黄金项链丢失。随后他们在送我到医院做拘留前检查时,再次殴打我(医院二楼),医院检查完后将我送往铁路看守所。铁路看守所民警在听取我的申诉后,认为法院有错,要求法院把我接走。晚8点左右法院来人将我带出铁路看守所送进长沙市拘留所,该拘留所也不想接受我,拖延至晚上12点左右,法院八九个人强行把我抬进209拘室,用脚镣手拷将我拷在床上两天两晚,期间不给饮食。我的家人在得知我被诱骗再次投进拘留所后,三天奔走于芙蓉区法院、长沙市拘留所、长沙市中院。三天下来,两法院与拘留所百般刁难、设置障碍,意欲剥夺我的诉权。我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书(委托书、复议书等)都拒绝交由本人签署;芙蓉区法院非诉执行局局长方源更是出尔反尔,12月19日告诉我“芙蓉区领导现在换了,我愿提供一个平台,你跟我们区领导好好谈谈拆迁一事”,12月24日却做出背信弃义之事将我拘留;长沙市中院立案庭法官极尽搪塞,明知“无法从拘留所获得我复议申请的签字、芙蓉区法院法官躲迷藏”,却要求被拘留人家属和代理人到芙蓉区法院递交申请;长沙市中院分管行政诉讼的副院长邹剑钧说出“按常理,一罪不两罚”后,便无下文。
    2012年12月29日(我拘留期间)晚上22:50分左右至30日凌晨5点,芙蓉区政府指使数百暴徒深夜偷拆我房:用锤砸钳剪、车撞机挖、盾牌加警棍,警察护卫城管冲锋如夺城战;用消防高压水枪冲击守家的周靖文和老人。将我八旬的父亲暴打后拖下楼,扔在路边刺骨的冰水里(当晚的气温是零度)后送至旺旺医院,因伤情该院不敢接受,转送至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周靖文宁死不屈跳楼又被毒打至昏迷,送医途中进入医院临下救护车时又遭暴徒重拳猛击头部太阳穴再次昏厥,在病床上还拷上手拷41小时;母亲手上放有重要财物的两个包被强行抢走,手指惨遭暴徒故意掰断(经照片鉴定为粉碎性骨折,现已残),并戴上手拷,用砖头拍头、打嘴,拖至路边冰水中狠踢,拽着手拷将我母亲赤脚步行拖至500米开外的马坡岭派出所,后送到芙蓉区红十字医院,双手至今麻木。在医院治疗期间,派近百人看守,不准亲人接近看望,封锁消息,却至今无人出面处理善后……
    2013年1月8号,我从长沙市拘留所出来,就辗转奔波于各相关部门,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立案、做伤者法医鉴定,但派出所说:“经向上级请示不能立案、也不能开具做法医鉴定的介绍信”。芙蓉区红十字医院不敢提供入院的原始病历,致使伤者至今未做法医鉴定,也没有效好的治疗。唯一在派出所得到确认的是我家被打、砸、抢、偷拆系芙蓉区人民法院所为。
    维权之路艰难走来,我已经遭到无数威胁说要搞死我们,时刻徘徊在死亡的边缘。我家发生被打、砸、抢、偷拆事件至今也无人处理,家里四位70-80岁的老人,年老多病,缺医少药,吃饭靠亲戚朋友救济,吃了上顿没下顿;读高中的儿子也因此受到无与伦比的刺激而失学在外流浪。检察和公安机关至今都未立案也未按法定程序告知理由,暴徒至今逍遥法外!有关部门只要求我们不去上访,但至今也没人来解决问题,打电话不接,直接去找在进门时工作人员就通知了相关人躲猫猫,让我无法找到人。不管路多艰难,我不会放弃任何的权利,会用我的余生和违法犯罪斗争到底,随时准备死亡的来临,以告后人这将是永久的历史、中国的人权。
   
    遗书人: 王喜灏 电话:18974970756
               2013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