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认为法官有偏袒王占匣之嫌,举报人及母亲在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时被法官扭打,造成举报人及90岁的老母亲胳膊及身体各处青紫。
事后,2012年10月19日唐县法院发判决时,明确表示不让上诉,举报人抗议时,唐县法院却将举报人及家人共三人同时扔进拘留所。
举报人历尽千辛万苦,四处奔波,甚至进京上访,才提起了本该属于我的上诉。此时,唐县法院提出,除退还我的141000元的房款,另赔偿我6到7万元的损失,以不要上访回唐县为条件,举报人从北京回来时,被唐县法院的人推倒,将我的胳膊磕的青肿,腿都扭伤,拉到唐县医院被看管起来,从此,唐县法院再无赔偿的说法。
举报人无奈,数次进京寻求法律帮助,但每次回来都被扔进拘留所。
可是,王占匣卖给我的是第三处房屋,王占匣只享受利益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判决更会使其继续坑害百姓。王占匣以卖房为由诈骗我15.1万元,我呼吁大家关注这起恶性诈骗案,求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