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星期五

【上海】上海自贸区第三案:高昂的服务复印费 /李洪华

2013年11月4日受自贸区的注册公司的朋友的委托,因检名成功需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于注册大厅的边角上有一个打字复印的地方,复印一元、打字两元店(注:不是个体经营的,不是工商局就是管委会的,这个大厅可不是谁都能摆摊的),当然每天有太多客户于此复印(身份证,工商需要),打印章程、申请书、决议等(工商需要)。

为此,晚上花了一元钱,买了一:内资一口收件材料清单(也就是一个目录),为:工商、代码、税务都需要什么资料。我自认为聪明于网上搜索,可是没有这个标准的版本。各位客官都知道中国式的资料,错一个字可能被仍出来了哈。原来这此资料只有于他们(办公电脑)中,虽然有四、五台于大厅中,是可查阅的,但不能(拷贝),所有的信息于其电脑上由其打印给您,不过都是花钱的。收费就是了,复印一元、打字两元店。这正应了我的:淘金的不如卖水的理论!

如:自贸区的设立最直接的收益者是投资房产的人和租赁房产的人(其中大部分为温州人,他们勇于抢先机,但这都是快钱,不是真正的自贸区的追求,另一部份是中介,代理注册两万一年的虚拟费,见我的《自贸区滿月已现劣币趋逐良币律师函》,这是李克强总理想要的东东吗?
   
    再加上这个收费:复印一元、打字两元等,每每都是一刀一刀于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身上割肉哈,而中国的民营企业无所谓,甚至不知道这个“理”之所在。
    
    我没有办法只有打印了17张纸(空白表格),共34元,当然这是有发票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当然了这个表格还得自已填,可是客户要要求填写许多经营范围,我是律师也不知是否可以填这么多(这也是我反对的,西文国家,公司没有经营范围)只要合法,就行,而中国需要合法、合规,而行政规定恰恰是行政机关规定的,一切可能有利于他,有利于其利益,有利于其执法,有利于其罚款。
    
    根据“自由贸易区”宗旨是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这才是根本。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及增加企业成本的一切做法,不论是明的,还是暗的,都应被逃汰。我现每天都于自贸区观察,并不是非常的理想,也有一种担忧于心中越发强烈,这些或还有的一些,需要消除必须消除,而不能在复制于中国,哪样中国即“习李新政”的追求还是没有实现。我们所有人的追求都没有实现,中国“政治雾霾”和“经济雾霾”都不会消除,当然“天空雾霾”更不会自动消除,因为这一切都是前面的政治和经济造成的。
   
    注明:本人非中介公司,不收代理费,只是为朋友帮忙。
   
    再注:这是上周的事了,今天才有时间写出来,并且是周六才家休息时(不是自贸区的住宅)。
    
    另:自贸区已有出现“黄牛党”排队,他们一早来排队,一个号150-100元,现当局正清理中。而我认为最大清理是取消租赁合同为前提条件办理条件,没有这个潜规则,就没有这个一年2万元,100年200万的虚拟注册费,这样的企业如何国际竞争,一定是不可能的,同时是没有人性的,没有人性是不能产生精神高度的,我于自贸区谈了近千人,很多人只是想来挣钱,而挣钱是需要精神或品质的,这是中国所有不知道的。
    
    自贸区建设者:李洪华律师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电话:13681900168
    
    2013年11月9日于家(距自贸区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