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山東】骆卫东:今天抢法院 明天抢国务院

我叫骆卫东,身份证:370634196611300414 电话:13386385807

我想请问领导,在我们中国,法院查封扣押物是否可以随便抢,而且不犯罪?今天抢法院,明天就可以抢国务院!若真如此,中国的工人、农民、商人等都不用幸苦劳作,缺钱就雇佣黑社会去抢,包括法院!一不用银行抵押贷款,二不用还贷,还不犯法!这不是笑谈,这件事就真实的发生在山东长岛法院!而且是在长岛政府支持下、由法院院长栾奎珍带领属下、勾结黑恶势力完成的这一挑战国法、轮奸法律、动摇国本的丑闻!
   
    详情如下:2004年6月,长岛法院立案庭长胡国强在既没有数量评估、也没有价值评估的情况下,仅以6万元借贷纠纷案件,违法超值查封我们近150万元的5000吨球石(详见查封裁定和相关证据)。
   
    2004年10月4号,犯罪嫌疑人孙运洪雇佣黑社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上述查封球石抢卖,我们在第一时间上报法院,可法院院长栾奎珍以“货虽然是法院查封的,但还是你的,你应该报110”等种种借口就是不管,当我们报告110的时候,110说:“你们不打出血来,我们不管,法院查封的东西,还得找法院!”无奈控告人四处报警上告,就在抢货六天后,法院才派审判庭长刘延状到达抢货现场,在既未查清被抢货物的数量和价格、也未收取保证金的前提下,趁我们在济南上告不在现场时,违法将装满查封球石的168货船放行,故意灭失证据,使我们取证不能!而且,公安局以是法院放行的为由,认定抢劫法院查封货物的孙沄洪没有犯罪事实,(详见证据:长岛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按法律规定,没有解封的法院查扣物品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处置,包括法院院长!谁放谁犯罪,公安局凭什么包庇团伙犯罪行为?任其拿着非法所抢的百万赃款逍遥法外,四处送礼找人说情,按理说,此时的长岛法院本该及时纠错,依法拘留孙沄洪,防其串供,并及时去找被放走的168大船或真正的买主、取到真实数量的证据,尽力挽回损失,但事实却相反,作为包案副院长的范强国却执法犯法,不但不拘留犯罪嫌疑人孙沄洪,相反却在其带领下,去找帮其销赃、并得好处费的金禄基取假证1500吨,(甚至还让孙一同办案,让其他被调查证人误以为孙沄洪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令法院对抢货人如此高举和顺从?难道法院是抢货者孙运洪开的吗?),然后以法院取证是最具权威的,逼迫控告人起诉1500吨,并说如不照他们的意思起诉,一分钱也别想拿,上哪告都没有用,解决问题最终还得在基层,强行把刑事案子变成民事诉讼案,并且由抢货合伙人刘延状主审,盗贼自己审理盗窃案,能有什么公平、公正而言?由于法院的违法,最终导致控告人被查封的122.4万元成为漏案,无法追回,试想,若法院与这122.4万元无份,为何敢枉法为抢货人出那么大的力?置法律于不顾?孙运洪抢货六天之久,法院坚拒不管,却为何在最后一天,也就是控告人到济南上告、刑警队出警现场时,法院刘延状及时出现并给予无条件放行?法院不顾控告人的强烈抗议,凭空咬定不是刑事案件而是经济纠纷,现在,经过漫长的八年诉讼,终于水落石出:在孙运洪抢货前,控告人分文不欠抢货人的钱,铁证如山,枉法的长岛法院还有什么可说的?况且,法院查扣物品,法院院长也无权非法处置!妇女主任出身、法盲院长栾奎珍凭什么滥用职权,轮奸国法,9年来给我们身心、经济和精神造成多大的损失啊?可她现在该拿工资拿工资,没受到丝毫的法律处罚,法院查封扣押货物被抢,抢货人不犯罪,合伙抢货的法官不犯罪,请问,到底谁在犯罪?中国还是不是法制国家?我们多次找省、市、中央等相关部门,可是长岛政府不但不解决问题,相反还采取继续销毁证据,不许矿产局出证,给信访局长加压、非法关押、拘留、人身迫害、逼我们写保证书等种种手段包庇犯罪,致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可见此案背后有强大的黑恶势力在支持栾奎珍,栾奎珍是怎样爬上院长宝座的?已惹天怒人怨!我们强烈要求、恳请尊敬的中央领导严查督办,让中国真正成为一个有法可依的国家!让百姓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此致
   
    敬礼
    
    骆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