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法院荒唐的裁定

 作者:胡丽洪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因“法官集体嫖娼”事件轰动全球,今日又出炉荒唐的裁定。
       
    请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荒唐的“杰作”:
       
    1.本人因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事实认定错误起诉法院,理由是要求对违反《信访条例》的复核意见书予以撤销并重新作出复核意见书;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却偷梁换柱将本人的诉讼理由改成不服复核意见要求撤销。
       
    2.本人起诉的对象是违反《信访条例》的复核意见书,也就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拒绝履行保护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却强行将本人的诉讼对象改成对自身的信访事项的起诉。
       
    信访事项(即本人的行为),复核意见书(即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本人起诉自身的行为,是不是荒诞到了极致。
       
    3.更可恨的是,连本人的姓名也不放过。将本人姓名胡丽洪改成胡洪丽。
       
    如果“法官集体嫖娼”只是个别法官的自身行为,那么如此裁定的出现,证明司法不公在上海法院系统已蔚然成风,裁判书只不过是上海法院的“玩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