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河南杞县,一位老村医使用的“毒针头”,让近千名村民感染了丙肝——一种容易因输血感染的病毒性肝炎,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
这场丙肝疫情,源自河南省东部的开封市杞县圉镇,东汉女诗人蔡文姬的故乡。从2012年案发至今——2014年2月,村医李俊超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尚未开庭审理。
“毒针头”传播丙肝
疫情共涉及至少800多人,波及多个乡镇,重灾区在圉镇的荆岗村。全村5000余人,至少350人感染。至今,共有535个患者委托了代理人,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有87个未成年人。
荆岗村是圉镇最大的村庄,肇事的村医李俊超,行医已有30余年,在当地以“医术高”闻名,邻近村庄甚至县城都有人来看病。诊所在荆岗村西头,三间平房,有两间专供输液。
据患者的诉讼代理人李玉民介绍,从2010年起,李俊超开始重复使用成本仅1元的一次性注射器。之后荆岗村陆续有人感染了丙肝。到了2012年初,杞县人民医院的医生一看到来自荆岗村的病人,就问“是否在村里西边诊所打过吊针”,并且建议他们先做丙肝检查。
尽管疫情早已浮现,但并没有被及时上报。李俊超诊所一如既往地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丙肝在多个村庄蔓延。
2012年4月,几名丙肝患者向开封市疾控部门报告。5月31日,李俊超被公安局刑拘,涉嫌的罪名是非法行医。
2013年,李俊超被检察院起诉到尉氏县法院。但是,丙肝患者们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却被拒绝受理。至今,民事诉讼案件在尉氏县法院、杞县法院和开封市法院之间被“踢皮球”。
检方指控李俊超在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行医,严重违反医疗规程,在为部分患者输液时,重复使用一次性输液管,致使多人感染上丙型肝炎。
至今,该案尚未开庭审理。无论李俊超最终被如何定罪量刑,都无法挽回这场丙肝疫情摧残的人生和家庭。
村医“毒针头”引发丙肝疫情,在河南省境内,杞县并非孤例。2011年底,永城市马桥镇苗浅村的吴文义诊所,即因重复使用针头引发丙肝聚集性疫情,导致上百人感染,并殃及临省的安徽亳州市涡阳县(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47期、48期“皖豫丙肝暴发”“丙肝疫情背后”“河南丙肝防控遗憾”)。
医源性疫情争议
永城丙肝疫情因为牵涉周边省份才被及时披露。而杞县疫情,尽管规模更大,却至今不为外界所知。而且,当地官方一度不肯承认这是医源性传染病疫情。
2012年8月,杞县卫生局在给公安局《关于李俊超非法行医案要求协查补充材料的复函》称,“判定为医源性感染依据不足,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其理由是,丙肝病人发病时间不一致,就诊单位不固定,举报人和在该诊所就诊的人群无法对李俊超重复使用针头的情况进行质证。该函称,目前无法界定丙肝发病与诊所的因果关系,经SAS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单因素分析,女性、共同生活中有丙肝携带者,曾穿耳洞等为其危险因素。分析结果未显示与医源性感染有关,同时也有部分病例可能与小诊所口腔治疗、静脉输液和母婴及性传播等多因素有关。
这样的说法未能取信于民。有村民质疑,“80多个孩子,没拔牙,也没打耳洞,为什么去李俊超诊所输液了,就得了丙肝?”
村民们介绍,在疫情刚爆发时,住院时有医生问过他们是否献过血,拔过牙,是否去李俊超诊所输过液。在李俊超被抓之前,大概有10个患者在村卫生所接受过公安局、卫生和疾控部门的问话,是否在李俊超诊所输过液。后来,并没有疾控部门的人找过更多的患者。
据专家介绍,通过科学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的病毒类型分析,完全可以确定丙肝的感染源。村民们认为,当地的卫生部门一直没有启动这些措施,却轻率地做出前述判断。至于官方后来的“进一步调查核实”结果,村民们也无从知晓。
维稳与救助
2012年7月2日,200多名丙肝患者在杞县县委大院门口上访,要求得到免费治疗,提出异地就诊也能报销等要求。杞县县委、县政府在2012年8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圉镇荆岗村丙肝问题做出集中救治、集中报补、定期检查和帮扶救助的处理决定。
政府指定了几家医院,村民可报销在那些医院发生的部分医药费。以前,村民去报销,部分费用被莫名其妙地拒绝,他们就继续上访,要求政府公开可报销的药物清单。他们相信,“老百姓闹腾几天,(政府)就管几天;不闹腾,就不管”。
有一次,100多个村民坐着十几辆农用三轮车去郑州上访,要求更好的治疗方案和异地就诊的报销。省政府答应,半个月给出处理办法。等不到答复,40多天之后,数百个村民再次挤上农用三轮车,去郑州上访。杞县官方早已安排了几十辆公共汽车和武警消防车截访。夜里9点多,满载访民的三轮车在路边加油,被截访的汽车追上。当天晚上,访民们被关押在几个中学的教室里面,被要求承诺不再上访,签字画押,才放人。而且,如果再上访,将不给报销。
第二天中午,访民们被陆续放出。此后,荆岗村的丙肝患者再也没有大规模的上访行动。8个丙肝患者自愿担任上访代表和诉讼代表,他们结伴去北京,去卫生部(现卫计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上访。得到的答复是,“当地政府解决吧”。在进京上访的过程中,他们遇到一个“好心人”。卫生部的一个接访人员说帮他们找个“有正义感的律师”,并把律师的手机号写给了他们。从那以后,500名丙肝患者的维权走上司法的理性方向。
2013年4月,李俊超因非法行医罪被公诉到杞县周边的尉氏县法院。据民事诉讼代表李元得称,曾有800多个丙肝患者到法院做了受害人登记,其中包括婴儿、儿童和孕妇。有部分人不愿意公开病情,就没登记或者登记后又放弃索赔。最后,共有500多个丙肝患者参与索赔诉讼。但是,丙肝患者们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却被法院拒绝受理。
2014年初,杞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李庆义向财新记者表示,事情已过去近两年,村医都被抓起来了。他还说,卫生部、省卫生厅都认为杞县对丙肝事件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