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8日星期六

见义勇为在中国成为高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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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吴伟青自杀身亡。(网络图片)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除旧迎新之际发生一起让许多人日后不再见义勇为和助人为乐的事件。当时正骑着摩托车下班回家的居民吴伟青好心搀扶一位摔倒在路上的老人周火仟,结果却被诬陷自己就是撞到老人的肇事者,被要求巨额赔偿。老实的吴伟青想不开,于2014年的1月2号以投水自杀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根据迄今已经公布的官方报道判断,事件发生在2103年最后一天的下午两三点左右。80多岁的拄拐老人周火仟摔倒在路上,当时骑着摩托车同向行驶的同乡吴伟青发现后将老人背着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 3500元医药费。如果情况属实,吴伟青是一位典型的“学习雷锋好榜样”,应该被表彰,被感谢。然而,吴伟青的见义勇为行为却遭老人的家属诬陷,他就是撞到老人的肇事者,要赔偿老人10多万元人民币的医疗费。为巨额索赔而烦恼的吴伟青给他所认识的每一个亲友打电话诉说自己被冤枉,向女儿交代完如何为自己办理后事之后,于2014年1月2号投水自杀身亡。

广州这样作家徐琳先生表示,如果情况属实,中国大陆道德水平的不断下降让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成为一种高危行为:

“本来是做好人好事却遭诬陷,这种情况近些年已发生很多起。中国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怪事与中国道德水平滑坡和下降严重有着直接的关系。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上已经没有什么好人,都是各自顾自己,没有诚信;看到和听到见义勇为或助人为乐的事情,许多人要么认为是不可能,要么认为是别有用心”。

广州有媒体日前报道,周火仟老人的大女儿对媒体说,如果吴伟青不是用摩托车将她年迈的父亲撞倒撞伤,他怎么会那么好心不仅主动送她父亲去医院,而且自己垫医药费。南京独立媒体人孑木星期三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中国法院以往就类似案件的判决也是助长中国社会常常发生“恩将仇报”的事情发生:

“法院的误判,把好人作为坏人判了助长了素质低下者用敲诈和类似‘碰瓷’的办法作为自己苟活的生存之道。法院有了第一例误判就导致后来有人效仿”。

孑木以上的法院第一例误判是指2006年11月下旬发生在“南京彭宇案”。当时有网友说,“南京彭宇案”令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倒退50年;网易的新闻称,大部分网友都对彭宇充满了同情,认定彭宇是好心没有好报,无辜受害。

孑木表示,好心没有好报的局面归根结底是中国的社会风气不正,执政党给国民的影响使人们一切都向“钱”看,向“钱”进:

“以金钱创造个人的价值,衡量某个人的社会地位,导致人们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以卑劣的手段养活自己,损人利己。现在做好人好事的人已经很少很少。从中国红十字会捐款问题开始,人们发现从上面就问题多多,人们开始不捐款,类似河源发生的事件和碰瓷的事情也日益增多”。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政府表示,县政府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调查进展以及相关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涉事老人周火仟经医院诊断为骨裂,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不过,警方的初步调查显示,吴伟青岛摩托车没有被发现有“接触痕迹”,初步排除了吴伟青撞伤老人的可能性。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